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6 08:37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昭昧詹言】
昭昧詹言,方東樹(西元一七七二~一八五一年)著。
東樹,字植之,安徽桐城人。
曾就同鄉姚鼐學古文法。
是書為說詩之作。
取王士禎之古詩選及姚鼐之今體詩選,並就其中所選諸家,一一詳論其詩法。
古詩選專錄自漢至元之各名家古體詩,今體詩選專錄唐宋律詩,方氏乃合取之,使古體近體兼備。
是書几二十一卷,一至十卷論五古,十一至十三卷論七古,十四至二十卷論律詩,皆首為通論,次論各家。
第二十一卷附論諸家詩話。
方氏能詩,然素習古文,故每本論之見解以論詩。
曾引李翱論文之語謂:「文理義三者兼備,乃能獨立於一時,而不泯於後代。」
以為此即為請之正軌。
又引朱熹論文之語謂:「文章要有本領,此存乎識與道理,有源頭則自然著實。」
以為詩亦如此。
又以論古文之法論詩。
其七古通論云:「七言長篇,不過一敘一議一寫三法耳,即太史公亦不過用此三法耳。…坡(蘇東坡)、谷(黃山谷)以下,皆未得此,惟退之、太史公文如是,杜公詩如是。」
即欲以史記、韓文文法為尺度,衡量古詩。
其七律通論云:「七律之妙,在講章法與句法。」
「所謂章法,大約亦不過虛實、順逆、開合、大小、賓主、人我、情景,與古文之法相似。」
亦以古文之章法,衡量律詩。
其論詩重性情而異於袁枚,取格調而殊於沈德潛,揭示氣韻,欲與漁洋神韻之說抗衡。
吳闓生序云:「蓋所錄方姚諸老微言要旨至多,而植翁自抒所見,則不免臆斷虛憍之習。故泛論大體多精當,而分釋諸篇,往往疏失,其大較也。」
綜觀其論詩之旨,雖頗偏執,然亦不失一家之言。
(楊向時)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