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中國圖書館史】 我國近代圖書館事業,發韌於清末變法維新運動。
甲午戰敗後,吾人認識到富強之要務,實在於政治教育制度之革新,有識之士紛紛倡議興學,請設藏書樓。
庚子之役前後,日本及西洋之圖書館觀念陸續傳入,彼時新設立之學堂,多附有圖書館,朝廷也漸漸注意到圖書館之督導管理問題,於光緒二十八年(西元一九○二年)詔頒,二十九年奏定「學堂章程」,對大中小學圖書館之行政、業務、職員均有詳盡規定。
光緒三十一年,清廷正式下詔停辦科舉,專辦學校。
三十二年政務處奏准設立學部,於其組織中設有專門考核視導圖書館之單位,圖書館遂在中樞佔有一席之地。
我國第一所官辦之公共圖書館-湖南圖書館,於光緒三十一年成立於長沙,此乃我國新式圖書館之先聲。
光緒三十二年,郵傳部成立,設有議員圖書館,可說是機關圖書館的肇始。
至於最早以私人之力從事圖書館經營著,當首推美國人韋隸華女士(MaryElizabethWood,一八六二~一九三一)於光緒二十九年在武昌籌辦文華公書林,為我國第一所美國模式的公共圖書館,影響十分深遠。
學部於宣統元年奏請擬定,二年頒布「京師及各省圖書館通行章程」,使圖書館的發展有了法定根據,而眾多類型的圖書館亦次第成立。
自光緒三十一年至宣統三年(一九一一)止,可稱為我國圖書館事業的萌芽期間。
其間設立之公私立新式圖書館,計二十餘所,此數字尚不包括新式學校附設之圖書館。
民國肇造,教育部設立社會教育司,掌管圖書館、通俗圖書館及巡迴文庫等事項。
其時,各省大城市均相繼有圖書館之設立。
民國四年,教育部正式頒布圖書館規程、通俗圖書館規程各十一條,並通知各省施行,於是圖書館的類型遂區分為注重學術文獻的圖書館和偏重民眾使用的通俗圖書館。
十四年四月,全國性的中華圖書館協會於上海成立,六月在北平召開成立大會,這個機構的成立,不僅使全國圖書館事業有了鞏固的中心,而且有了指導的方向。
估計抗戰之前,稱得上圖書館的約有二千五百至三千所之間,較具代表性的有國立北平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籌備處)、江蘇省立圖書館等。
抗日軍興,不但政府無暇於建設圖書館,即原有之圖書館亦不能保存,甚至毀於兵燹。
國立中央圖書館自民國二十六年奉令西遷,至三十七年冬遷臺,藏書累積近百萬冊,為此期間唯一成長之圖書館。
北平圖書館亦於三十年十月間將善本書最精者二千七百二十種,啟運美國,寄存於國會圖書館,而免於浩劫。
勝利以後,由於政局動盪不安,圖書館依然難以發展。
日據時代臺灣的圖書館,最高數字僅有九十五所,政府遷臺之後,圖書館事業始蓬勃發展,其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民國三十四年至四十年間,省政府當局頒布「臺灣省各縣市立圖書館組織規程」,作為各館組織之依據,省縣市圖書館亦次第設立;
同時國立中央圖書館、中央研究院、故宮博物院,以及若干政府機構圖書館的藏書亦自大陸遷臺,適時補充了臺灣文化資源的空缺,此為開創期。
自民國四十一年至六十年止,國立中央圖書館在臺復館,中國圖書館學會成立,師大、臺大、輔大、淡大及世新諸校先後創辦圖書館學系科,是為成長期。
民國六十一年以後,館際合作制度逐漸成立,各縣市鄉鎮先後興建圖書館,臺大成立圖書館學研究所,自動化作業制度及規範亦在起步,全省計有國立圖書館暨分館各一,省縣市公共圖書館十九,大專圖書館一千一百餘,中學圖書館七百八十餘,小學圖書館一千六百餘。
隨著國家經濟的成長,教育水準的提高,我國圖書館事業顯然邁入了快速的發展時期。
(王振鵠)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