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傳記●宋子文】 宋子文(西元一八九四~一九七一年)廣東文昌人,出生於上海。
早歲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赴美入哈佛大學攻讀經濟,獲碩士學位,繼入哥倫比亞大學,於民國六年獲博士學位。
同年返國,受聘為漢冶萍公司上海辦事處祕書,旋調為總公司會計處科長。
不久回上海,出任聯華商業銀行總經理。
民國十二年,任國父英文祕書。
十三年八月,任中央銀行行長。
十四年三月十二日,國父逝世於北京,曾簽名於國父遺囑。
七月,國民政府成立於廣州,繼任中央銀行行長;
廣東省政府政組,任商務廳廳長。
八月下旬,轉任財政廳廳長,且繼任國府財政部部長。
十二月,兼任廣東各屬行政委員。
北伐完成,出任財政都長,並兼中央銀行總裁。
民國十九年一月,當選為國府委員兼行政院副院長(院長譚延闓)。
二十年十二月,連任國府委員,免兼行政院副院長。
二十一年一月,再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且兼任中央銀行總裁。
八月,汪兆銘院長出國養病,乃代理行政院院長。
民國二十五年年尾,西安事變發生,往返南京、西安間,斡旋奏功。
二十九年夏,任蔣委員長代表,赴美與羅斯福總統交換時局意見。
三十一年六月,以外交部長身分與美國國務卿赫爾在華府簽訂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協定。
翌年一月中旬,中國與美、英分別簽訂平等新約;
隨後,訪問美、英、加及印度,十月返回重慶。
三十三年冬,當選國府委員。
十二月,代理行政院長,仍兼外交部長。
三十四年三月,任我國出席聯合國大會首席代表。
五月底,出任行政院院長。
六月下旬,飛赴莫斯科,與史達林作數次會談。
八月初,與新任外長王世杰等前往莫斯科談判,十四日簽訂中蘇友好條約。
民國三十六年三月初,辭行政院院長。
九月,調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主席。
十一月,兼任國府主席廣州行轅主任。
三十八年初,免去公職,暫住香港。
大陸淪陷後,居於美國紐約。
曾於三十八年、五十二年兩度來臺。
六十年四月二十六日,病逝舊金山。
為現代中國政界及金融界要人。
(桂嶺)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