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傳記●孟昶】 孟昶(西元九一九~九六五年),初名仁贊,字保元,後蜀高祖孟知祥之第三子。
後蜀明德二年(九三五),知祥死,昶即位,時方十六歲,年少不親政事。
將相大臣皆知祥故人,驕蹇橫暴,多踰法度;
昶逐一翦除,盡去舊臣,此後遂親理政事,並在朝廷置匭以通下情。
昶在位初期勤於問政,獎勵農桑,興修水利,頒行官箴,(其中「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人父母,罔不仁慈」句,宋太祖令郡縣勒石為銘,置於公座前。)
懲治貪吏;
又能聽納臣下諫言,改正自己缺失。
由於政治清明,呈現出「蜀中久安,斗米三錢,國都子弟,不識菽麥之苗,金幣充實。
絃管歌誦,盈於閭巷;
合筵社會,晝夜相接」的繁榮景象。
宰相母昭裔且出私財營學宮,立黌舍,且鏤版印九經,以頒郡縣,蜀土文學因之遂盛。
到了晚期,一方面由於所任非人,親信者皆未歷經艱險,不知戰陣為何事的佞倖小人。
另一方面由於爭奪秦鳳階成之地,募兵既多,用度不足,遂鑄行鐵錢,並榷鐵器。
再加上中國多故,蜀中獨安,君臣競相奢侈,風氣大壞,溺器至以七寶裝飾。
於是,國政敗壞,人民負擔沈重,變亂不時發生。
宋太祖乾德二年(九六四),遣王全斌伐蜀,大敗蜀兵。
次年,昶降,遣至京師,拜檢校太師兼中書令,封秦國公,七日而卒,追封楚王。
昶好學能文,喜走馬擊毬,為方士房中之術,故多採良家子以充後宮。
太后李氏明達事理,昶死不哭,以酒埒地祝曰:「汝不能死社稷,苟生以取羞。
吾所以忍死者,以汝在也。
吾今何用生為!」
因不食而卒。
所幸慧妃徐氏,別號花蕊夫人,長於詩詠,嘆亡國之由有句云,「十四萬人齊解甲,可無一箇是男兒」,亦傳誦一時。
(張元)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