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3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洪邁】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3 06:49: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文學●洪邁

 

洪邁(西元一一二三~一二○二年),字景盧,別號野處,宋江西鄱陽人。

 

生於徽宗宣和五年,卒於寧宗嘉泰二年,享年八十。

 

邁父洪皓,當南宋之初,銜命使金,為金所留,逼仕偽齊劉豫,皓以不能磔豫為恨,豈能事之,因甘就鼎鑊而不悔。

 

金人怒,將殺之;

 

他酋義之,代求得免,遂被流遞冷山,備嘗艱苦。

 

後轉燕京,金中要事,皆潛遣人先事奏之,高宗以為使得其人。

 

金主欲以皓為翰林直學士,皓辭不就。

 

後金主生子,因大赦,並許留北使人南返,皓逐與張邵、朱弁同歸。

 

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七月,見高宗於內殿,高宗以為「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

 

皓留金中十五年,忠義聞天下,又獲高宗之稱譽,然以忤秦檜意,不安於位,後竟謫死於外。

 

邁為皓之季子,與兄適、遵皆以文章名。

 

邁自幼讀書,過目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

 

紹興十五年中第,亦以忤秦檜意,投置閒散。

 

後遷吏部郎,兼禮部。

 

紹興三十二年(一一六二),假翰林學士充賀金主登位使,欲與金為兄弟之國,且求河南地,俾能洒掃祭祀。

 

邁辭行,高宗親札賜邁,若金肯還河南地,如舊尊金亦所不惜。

 

金見國書,以為不如舊式,強令使人於表中改稱陪臣,朝見之儀,必用舊禮。

 

邁初不可,金鎖使館,水漿不入三日。

 

及見金人,語極不遜。

 

相見已不融洽,求地無從啟齒,歸後孝宗已即位,御史以邁使金辱命,論罷之。

 

明年,起知泉州,歷知吉州、贛州、婺州。

 

邁為地方官,注意民生疾苦,抑制地方豪強,創設學校,嚴懲驕兵,重視水利,繕治陂湖塘堰。

 

邁以書生臨事,能通權達變,特遷敷文閣待制,後以提舉佑神觀兼侍講,同修國史,預修帝紀。

 

後拜翰林學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百七十八年為一書。

 

後知紹興府,以端明殿學士致仕。

 

邁一生涉書,凡有所得,皆筆記之,前後近四十年,成容齋隨筆、夷堅志等書。

 

容齋隨筆內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七十四卷。

 

五筆僅成十卷,其餘四筆均為十六卷。

 

昔人以為隨筆可以稽典故,廣見聞,證訛謬,膏筆端,為儒生進學之階。

 

實則是書考證宋代以前歷史事實、政治經濟制度,記述不少詞章典故,所記宋代典章制度尤詳,為宋代考據之重要著作。

 

夷堅志原書四百二十卷,今存五十券,所記皆神怪之說,書名取自列子湯問「夷堅聞而志之」。

 

洪邁修史,於欽宗紀多失實,本之孫覿,附耿南仲而惡李綱,故朱熹以為佞臣不當執史筆,惡其取覿所紀也。

 

(王吉林)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50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19 02:26 , Processed in 0.35937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