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隱公十一年】
隱公十一年
【經】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
夏,公會鄭伯于時來。
鞦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鼕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傳】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
薛侯曰:「我先封。」
滕侯曰:「我,週之蔔正也。
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請于薛侯曰:「君與滕君辱在寡人。
週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
賓有禮,主則擇之。』
週之宗盟,異姓為后。
寡人若朝于薛,不敢與諸任齒。
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
薛侯許之,迺長滕侯。
夏,公會鄭伯于郲,謀伐許也。
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宮。
公孫閼與穎攷叔爭車,穎攷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鞦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
庚辰,傅于許,穎攷叔取鄭伯之旂蝥弧以先登。
子都自下射之,顛。
瑕叔盈又以蝥弧登,週麾而呼曰:「君登矣!」
鄭師畢登。
壬午,遂入許。
許莊公奔衛。
齊侯以許讓公。
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
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
迺與鄭人。
鄭伯使許大伕百裏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
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
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
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
無寧茲許公複奉其社稷。
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
無滋他族,實逼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
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
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
迺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置于許。
我死,迺亟去之。
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週之子孫日失其序。
伕許,大嶽之胤也,天而既厭週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
君子謂:「鄭莊公于是乎有禮。
禮,經國傢,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許無刑而伐之,服而捨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纍后人,可謂知禮矣。」
鄭伯使卒齣豭,行齣犬雞,以詛射穎攷叔者。
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
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王取鄔、劉、功蒍、邗之田于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絲希、樊、隰郕、欑茅、嚮、盟、州、陘、隤、懷。
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
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
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
鄭伯與戰于竟,息師大敗而還。
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
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征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鼕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
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
宋不告命,故不書。
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
師齣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剋,不書于策。
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
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
羽父懼,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
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于狐壤,止焉。
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于其主鐘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
十一月,公祭鐘巫,齊于社圃,館于寪氏。
壬辰,羽父使賊弒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
不書葬,不成喪也。
文章【春鞦左傳,隱公】(元年~十一年)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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