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日文●中日共同防敵協定】 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俄國於發生共產革命後,即單獨與德、奧媾和,退出戰團。
日本因與俄合謀侵華之形勢大變,因乃一面援助西伯利亞境內白俄軍,一面強迫中國與之簽訂共同防敵協定,其藉口為防止俄、德入侵中國疆土。
因中國當時之政府亦鑒於俄、德媾和後,中俄邊境頗感危弱,且以如日本單獨出兵與俄或德在中國境內作戰,彼時則拒之不能,聯之不及;
乃同意日本之要求。
雙方各派軍事代表團,經協商之結果,於民國七年(西元一九一八年)五月十六日簽訂「中日陸軍共同防敵軍事協定」。
協定主要內容為,基於中日兩國均為參戰國,應共同參加英、美、法三國以解救在西伯利亞二十萬名之捷克斯拉維亞俘虜為名,出兵西伯利亞。
中日雙方關於軍事行動,彼此所處地位與利害,應互相尊重其平等。
在軍事行動區內,中國應對日軍盡力協助,日軍應尊重中國之主權及地方習慣。
日軍於戰事終了時,即由中國一律撤退。
並規定行動區內之中國軍隊亦應歸日本軍司令官指揮。
此協定於中日兩國對德、奧敵國戰爭狀態終了時,即失效力。
同時亦簽訂大致內容相同之海軍共同防敵協定。
此等協定,中日政府分別於五月二十九、三十兩日加以承認;
並接受日本主張,保守祕密。
此事構成事實上之日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引起中國國民憤怒。
此次出兵西伯利亞,英、美、法、日原同意共派兵八千名,日本應派二千名,而後來竟增派多達七萬三千名,引起其國內及國際間之反對。
因此日方與當時之蘇俄遠東共和國開始談判撤兵,該共同防敵協定,遂於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廢止。
(孫秉乾)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