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毀書目】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禁毀書目是記錄查禁或焚銷的圖書之目錄。
查禁或焚銷書籍的原因包括:(1)政治(如秦始皇焚燒儒家典籍,以建立專制王權);
(2)社會(如〔金瓶梅〕、〔肉蒲團〕被視為淫詞小說而被禁);
(3)信仰(如北魏毀佛經,北周武帝禁佛道二教,盡毀異教典籍)。
此外,還有君主為反對異己,查禁反對者的著作,如明成祖廢惠帝,命方孝孺草詔天下,孝孺不從,被誅九族,並查禁著作。
清高宗假借纂修〔四庫全書〕之名義,全面清查當時流傳的圖書,並決定那些書可以流傳、那些書需要刪改、那些書要查禁銷毀,這是中國自秦始皇以來規模最大、歷時最久的一次圖書禁毀。
乾隆47年(1782)〔四庫全書〕館曾上奏〔全燬書目〕、〔抽燬書目〕,其中全燬書144種、抽燬書181種。
其後又有所謂〔軍機處奏准銷燬書目〕、〔軍機處奏准抽燬書目〕、〔浙江省查辦奏繳應燬書目〕、〔外省移咨應燬各種書目〕,以上各書曾由浙江布政使司合編為〔禁書總目〕。
清光緒間姚覲元再增附〔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續奉應禁書目〕等,一起刊入〔咫進齋叢書〕內。
清末鄧實又出版〔奏繳咨禁書目〕,1957年大陸商務印書館將姚覲之及鄧實所刊禁書目錄合編為〔清代禁燬書目〕。
民國以後的禁毀書目仍似〔四庫全書〕所禁燬之書籍為主,包括:王重民於民國20年(1931)的〔四庫抽燬書提要稿〕,陳乃乾於21年的〔索引式的禁書總錄〕,孫耀卿於1957年的〔清代禁書知見錄〕,吳哲夫於58年的〔清代禁毀書目研究〕,雷夢辰於1989年的〔清代各省禁書匯考〕。
另上海文化出版社於1988年的〔中國禁書大觀〕則包含中國歷代禁書。
檢查清代禁書最完備的是吳哲夫〔清代禁燬書目研究〕(民國58年臺北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會出版),內容包括5章,分別是:(1)帝王之禁錮文人思想;
(2)遭燬書籍內容之分析;
(3)清代禁燬之小說戲曲;
(4)清代禁書運動之高潮;
(5)清代禁燬書籍對後世之影響。
另附錄「清代禁燬書目」共收錄3,000多種,以「清代禁書知見錄」為底本,並參酌各禁書目錄,計15種書目來源。
目內依筆畫多寡排列,注明各書著者、卷數、刊刻年代、禁燬程度及資料來源,例如:2畫內「了凡綱鑑補一部二十六本」:舊題明袁黃撰。
〔清禁燬書目補遺一〕謂:「實係坊間陋刻,托名於黃,大抵出自鈔襲,其記載明末唐桂諸王、多用其年號,且多觸悖語,應請銷燬。」
屬全燬類。
禁毀書目除了提供我們了解古代典籍亡佚之情形外,同時可據以徵訪輯佚,恢復原書,有助於文獻整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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