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實徵論】 LogicalPositiv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邏輯實徵論是二十世紀分析哲學運動中最具代表性的一支,基本上並不是一個嚴格統一的派別,而是一股強調語言之邏輯解析為共同特點的哲學思潮。
與其近乎同義的說法還有「邏輯經驗論」、「科學經驗論」(ScientificEmpiricism)等。
其主要特徵在強調語言的邏輯分析以及科學的經驗證實,希望釐清傳統哲學的迷霧。
邏輯實徵論的形成和一九二○年代以石里克(MoritzSchlick,1882~1936)、卡納普(RudolfCarnap,1891~1970)等人領導的維也納學圈(ViennaCircle)有密切關係,主要繼承了羅素(B.A.W.Russell,1872~1970)和維根史坦(L.Wittgenstein,1889~1951)的數學與邏輯,並將休姆(D.Hume,1711~1776)、馬赫(E.Mach,1838~1916)等人的經驗論傳統融為一爐。
羅素、維根史坦以及維也納學圈的哲學運動,在歐洲引起廣泛的迴響。
傳到美國後,並與實用主義(Pragmatism)、操作主義(Operationism)結合。
邏輯實徵論基本主張有三:(1)反形而上學。
認為過去哲學問題之爭論不休,主要是形上學家亂用語言所致。
形上學的語言只是一種「擬似陳述」(pseudo-statement),沒有認知上的意義。
哲學要成為嚴謹的學科,就必須自形上學中解放出來;
(2)建立語言的意義標準。
認為有意義的陳述不是邏輯的分析命題,便是可為經驗檢證的綜合(synthetic)命題。
形上學不涉及真假,又無法以經驗證實,因而沒有意義,充其量只有表情達意的意義;
倫理學和美學也是一樣;
(3)哲學的任務是進行邏輯分析;
哲學不在尋找第一原理,而是一種活動,一種對經驗科學的命題和概念進行邏輯分析的活動。
在邏輯實徵論的影響下,教育科學的研究強調必須遵守事實與價值二分的原則。
布瑞欽卡(R.Brezinka)即強烈主張價值中立的教育科學,認為教育行為是一種純粹可經驗的事實,可透過經驗來核證。
理論的教育科學因而在尋求一種法則性認識的獲得,也因此其陳述命題系統必須要求免於價值判斷。
在教育哲學方面,則著重教育語言的分析與釐清。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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