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規程】 CompetitionRulesandRegulation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競賽規程是任何運動競賽所不可缺少的規定,因為競賽規程為參與比賽之團體或個人,必須共同遵守的;
除比賽用之規則另有規定外,所有競賽的相關訊息(competitioninformation),都要在競賽規程內有明確的規定。
競賽規程隨舉辦的規模、項目等不同,而有不同的規定,如奧林匹克運動會之競賽規程,其競賽項目達二十幾項(每屆不一樣),所訂的競賽規程亦有二十幾種,以符合各種不同的運動競賽項目。
以奧林匹克運動會之田徑賽競賽規程為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資訊,供參賽者參考:1.籌辦單位;
2.競賽規則(比賽日期、比賽地點、比賽項目、一般規則與條例、獎品、賽程表、比賽場地、練習場地、器材等);
3.會員大會;
4.比賽場地的市街圖、氣候狀況,全部奧林匹克場地平面圖等資訊;
為方便了解,茲舉國內常用較完整之競賽規程一例,藉供參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第十屆壘球錦標賽競賽規程1.宗旨:為提倡運動風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特舉辦本比賽。
2.主辦單位:教育部。
3.承辦單位:私立輔仁大學。
4.比賽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年四月五日至四月七日。
比賽地點:私立輔仁大學壘球場。
5.參加學校:凡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均可報名參加。
6.競賽分組:(1)甲組:限大專院校體育科系學生參加;
(2)乙組:限大專院校非體育科系學生參加。
7.報名辦法:(1)日期:即日起至三月二十日止(以郵戳為憑);
(2)地點:私立輔仁大學體育運動組;
(3)人數:每隊包括隊長在內以十八名為限;
(4)報名費:每隊報名費新臺幣一五○○元。
8.競賽方法:(1)比賽制度:採單循環賽制;
(2)計分方法:勝一場得二分,和一場得一分,敗一場得○分,以積分最多者為優勝。
9.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10.比賽用球:採中華民國壘球協會指定之「投手牌」壘球。
11.比賽抽籤:八十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於輔仁大學體育組,如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12.領隊會議:八十年四月四日下午二時,於輔仁大學體育組。
13.獎勵:每組錄取前四名,參加各隊由承辦單位致贈紀念品。
14.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報部後實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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