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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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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31 00:55: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書名 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


作者 劉完素


朝代 金


年份 公元1188年


分類 內經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7%B4%A0%E5%95%8F%E7%97%85%E6%A9%9F%E6%B0%A3%E5%AE%9C%E4%BF%9D%E5%91%BD%E9%9B%8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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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0:55:48 | 只看該作者

自序


夫醫道者。以濟世為良。以愈疾為善。蓋濟世者憑乎術。愈疾者仗乎法。故法之與術。悉出內經之玄機。


此經固不可力而求智而得也。


況軒岐問答理非造次。奧藏金丹寶典。深隱生化玄文。為修行之徑路。作達道之天梯。得其理者。用如神聖。失其理者。似隔水山。其法玄妙。其功深固。非小智所能窺測也。


若不訪求師范。而自生穿鑿者。徒勞皓首耳。余二十有五。志在內經。日夜不輟。殆至六旬。得遇天人授飲美酒。若橡斗許。面赤若醉。一醒之後。目至心靈。大有開悟。衍其功療。左右逢原。百發百中。今見世醫多賴祖名。


倚約舊方。恥問不學。特無更新之法。縱聞善說。反怒為非。嗚呼。


患者遇此之徒。十誤八九。豈念人命死而不復者哉。仁者鑒之。可不痛歟。以此觀之。


是未知陰陽變化之道。況木極似金。金極似火。火極似土。


土極似木。故經曰亢則害。承乃制。謂己亢極反似勝己之化。俗流未知。故認似作是。以陽為陰。失其本意。


經所謂誅罰無過。命曰大惑。醫徒執迷反肆旁識。縱用獲效。終無了然之語。其道難與語哉。仆見如斯。首述玄機。刊行於世者。已有宣明等三書。革庸醫之鄙陋。正俗論之舛訛。宣揚古聖之法則。普救後人之生命。


今將余三十年間。信如心手。親用若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比物立象。直明真理。治法方論。裁成三卷。


三十二論。目之曰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此集非崖略之說。蓋得軒岐要妙之旨。故用之可以濟人命。舍之無以活人生。得乎心髓。秘之篋笥。不敢輕以示人。非絕仁人之心。蓋聖人之法。不遇當人未易授爾。後之明者當自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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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1:17 | 只看該作者

時大定丙午閏七月中元日河間劉完素守真述


楊威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序


天興末。予北渡。寓東原之長清。一日過前太醫王慶先家。於幾案間得一書。曰素問病機氣宜保命集。試閱之。乃劉高尚守真先生之遺書稿也。


其文則出自內經中。摭其要而述之者。朱塗墨注。凡三卷。分三十二門。


門有資次。合理契經。如原道則本性命之源。論脈則盡死生之說。攝生則語存神存氣之理。陰陽則講抱元守一之妙。病機則始終有條有例。治病之法盡於此矣。


本草則驅用有佐有使。處方之法盡於此矣。至於解傷寒論氣宜說。曲盡前聖意。讀之使人廓然有醒悟。恍然有所發明。使六脈十二經五臟六腑三焦四肢。目前可得而推見之也。


後二十三論。隨論出證。隨證出方。先後加減。用藥次第。悉皆蘊奧。精妙入神。嘗試用之。


十十皆中。真良醫也。


雖古人不是過也。


雖軒岐復生。不廢此書也。


然先生有序。序己行藏。言幼年已有直格宣明原病式三書。雖義精愨。猶有不盡聖理處。今是書也復出。與前三書相為表裡。非曰後之醫者龜鏡歟。至如平昔不治醫書者得之。


隨例驗證。度已處藥。則思亦過半矣。予謂是書。雖在農夫工販緇衣黃冠儒宗。人人家置一本可也。若己有病。尋閱病源。不至亂投湯劑。況醫家者流者哉。

惜哉先生卒。書不世傳。使先生之道。竊入小人口。以為己書者有之。


予憫先生道屏翳於茆茨荊棘中。故存心精較。今數年矣。命工鏤版。擬廣世傳。使先生之道。出於茆茨荊棘中。亦起世膏肓之一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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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1:43 | 只看該作者

歲辛亥正月望日太鹵楊威序
 

重刻保命集序


粵自軒岐而下數千載間。雖有跗緩盧扁之於前。其道不行於其後。後之學人如盲執炬。夜行窮穀。其道愈失矣。然醫道湮沒已久。天固生守真劉通玄於河間。素有奇遇。得天人之旨。而能盡其術。乃撰宣明等三書。一十七萬余言。


開導後學。年幾六十。再遇異人。授以玄醞一橡斗許。一醉乃醒。豁然有悟。復撰是書。自謂窮理盡性。精微至要。莫出乎是也。


蓋醫之所以為醫者。必先知其人之所以為人之道。人與天地一。故體天之道以察四時。因地之利以審百病。其神聖功巧。格物致知之理。不在乎藥。而在乎醫之何如耳。嘗聞 冠子曰。昔伊芳尹醫殷。


呂望醫周。奚生醫秦。申 醫郢。原季醫晉。陶朱醫越。夷吾醫齊。故魏文侯有曰。管子用政。行醫術以扁鵲之道。桓公其霸乎。其說有自矣。今是書也。


其攝生之法。與夫修齊之道。理無二歧。道同一軌。大有益於醫道也。後之學人。誠能推究其理。審乎病源。體乎天道。順乎地理。以治其疾。將有囿於壽域者也。緣是書者。


金世宗大定二十六年丙午守真所撰之書也。


時在宋孝宗淳熙十三年焉。始守真靳惜無傳。至胡元憲宗元年辛亥。


乃宋理宗淳 十一年也。相去六十五年矣。太鹵楊政亨謂。天下之寶。當與天下共之。不可私也。


乃鋟諸梓。 惜乎古板於兵燹不存久矣。


世無其傳。今命工重刊既完。必用序以紀其實。姑書於篇端云。或曰。不書中國之正朔。而用金虜之正者何。曰。當宋季也。


河間為金虜所有而執用之故也。


歲在宣德辛亥三月初二日丙寅HT 仙(朱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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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2:18 | 只看該作者

卷上


原道論第一


經曰。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蓋天一而地二。北辨而南交。入精神之運以行矣。擬之於象。則水火也。

 

畫之於卦。則坎離也。


兩者相須。彌滿六合。物物得之。

 

況於人乎。蓋精神生於道者也。


是以上古真人。把握萬象。仰觀日月。呼吸元氣。運氣流精。脫骨換形。執天機而行六氣。分地紀而運五行。食乳飲血。省約儉育。日夜流光。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之要也。

 

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安而無疾。夫水火用法象也。


坎離言交變也。


萬億之書。故以水為命。以火為性。土為人。人為主性命者也。


是以主性命者在乎人。去性命者亦在乎人。養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則。修短壽夭。皆自人為。


故經曰。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又曰。務快其心。逆於生樂。所以然者。性命在乎人。故人受天地之氣。以化生性命也。


是知形者生之舍也。氣者生之元也。神者生之制也。形以氣充。氣耗形病。神依氣位。氣納神存。修真之士。法於陰陽。和於朮數。持滿御神。專氣抱一。以神為車。以氣為馬。神氣相合。可以長生。


故曰。精有主。氣有元。


呼吸元氣。合於自然。此之謂也。


智者明乎此理。吹噓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伸。導引按蹺。所以調其氣也。


平氣定息。握固凝想。神宮內視。五臟昭徹。所以守其氣也。


法則天地。順理陰陽。交媾坎離。濟用水火。所以交其氣也。


神水華池。含虛鼓漱。通行榮衛。入於元官。溉五臟也。


服氣於朝。閉息於暮。陽不欲迭。陰不欲復。煉陰陽也。


以至起居適早晏。出處協時令。忍怒以全陰。抑喜以全陽。泥丸欲多擲。天鼓欲常鳴。形欲常鑒。津欲常咽。體欲常運。食欲常少。眼者身之鑒也。


常居欲頻修。耳者體之牖也。


城廓欲頻治,面者神之庭也。


神不欲復。發者腦之華也。


腦不欲減。體者精之元也。


精不欲竭。明者身之寶也。


明不欲耗。補瀉六腑。淘煉五精。可以固形。可以全生。此皆修真之要也。故修真之要者。水火欲其相濟。土金欲其相養。是以全生之術。形氣貴乎安。安則有倫而不亂。精神貴乎保。保則有要而不耗。故保而養之。


初不離於形氣精神。及其至也。


可以通神明之出。神明之出。皆在於心。


獨不觀心為君主之官。得所養。則血脈之氣。王而不衰。生之本無得而搖也。神之變無得而測也。腎為作強之官。得所養。則骨髓之氣。榮而不枯。蟄封藏之本。無得而傾也。


精之處無得而奪也。夫一身之間。心居而守正。腎下而立始。精神之居。此宮不可太勞。亦不可竭。故精太勞則竭。其屬在腎。可以專嗇之也。


神太用則勞。其藏在心。靜以養之。唯精專然後可以內守。故昧者不知於此。欲拂自然之理。謬為求補之術。是以偽勝真。以人助天。其可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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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3:2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2-11-1 00:36 編輯

原脈論第二


大道之渾淪。莫知其源。然至道無言。非立言無以明其理。大象無形。非立象無以測其奧。道象之妙。


非言不明。嘗試原之。脈者何也。


非氣非血。動而不息。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經曰。脈者血之府也。


自素問而下。迄至於今。經所不載。無傳記而莫聞其名焉。然而玄機奧妙。聖意幽微。雖英俊明哲之士。非輕易可得而悟也。


夫脈者果何物乎。脈者有三名。

一曰命之本。

二曰氣之神。

三曰形之道。

經所謂天和者是也。


至於折一支。瞽二目。亦不為害生。而脈不可須臾失。失則絕命害生矣。

經曰。春弦(一曰長)夏洪(一曰鉤)秋毛(一曰澀)冬石(一曰沉)。此言正脈。同天真造化之元氣也。


巡於春夏秋冬木火水金之位。生長收藏。參和相應。故稟二儀而生。不離於氣。故脈有生死之驗。

經曰。脈者血之府也。


如世之京都州縣。有公府廨署也。


國因置者。所以禁小人為非道也。


公府不立。則善者無以伸其枉。惡者無以罰其罪。邪正混同。賢愚雜處。而亂之根也。


經曰。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既陰陽為神明之府。脈為血之府。而明可見焉。血之無脈。不得循其經絡部分。周流於身。滂湃奔迫。或散或聚。氣之無脈。不能行其筋骨臟腑上下。或暴或蹶。

故經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氣化則物生。


氣變則物易。氣盛則物壯。氣弱則物衰。氣絕則物死。氣正則物和。氣亂則物病。皆隨氣之盛衰而為變化也。


脈字者。從肉從永從爪從血。四肢百骸。得此真元之氣。血肉筋骨爪發榮茂。可以倚憑而能生長也。


長久永固之道。故從肉從永者是也。


從爪從血者。巡之如水分流而布遍周身。無有不通也。


釋名曰。脈。脈幕也。


如幔幕之遮復也。


幕絡一體之形。導太一真元之氣也。


元氣者。在氣非寒非熱非暖非涼。在脈者非弦非洪非澀非沉。不為氣而浮沉。不為血而流停。乃沖和自然之氣也。


故春溫夏熱秋涼冬寒。所以然者。為元氣動而不息。巡於四方木火水金之位。溫涼寒暑之化。生生相續。新新不停。日月更出。四序迭遷。脈不為息。

故人有身形之後。五臟既生。身中元氣即生焉。故春弦夏洪秋毛冬石。此四時之氣也。而脈者乃在其中矣。


道經曰。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此如脈之謂也。

又云。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又曰。吾不知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斯立脈之名之本意也。

故道者萬物之奧。脈者百骸之靈。奧靈之妙。其道乃同。元氣者無器不有。無所不至。血因此而行。氣因此而生。


故榮行脈中。衛行脈外。瞻之在前。忽焉在後。而不匱者。皆由於脈也。分而言之。

曰氣曰血曰脈。統而言之。

惟脈營運血氣而已。

故經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也。

 

陰陽別論曰。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此陽者。言脈也。胃者土也。脈乃天真造化之元氣也。


若土無氣。則何以生長收藏。


若氣無土。何以養化萬物。是無生滅也。


以平人之氣。常稟於胃。正理論曰。穀入於胃。脈道乃行。陰陽交會。 胃和脈行。人稟天地之候。

故春胃微弦曰平。但弦而無胃曰死。夏胃微鉤曰平。但鉤而無胃曰死。長夏微軟曰平。但弱而無胃曰死。秋胃微毛曰平。但毛而無胃曰死。冬胃微石曰平。但石而無胃曰死。陰者真臟也。


見則為敗。敗則必死。五臟為陰。肝脈至。中外急。

 

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心脈至。堅而搏。

 

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肺脈至。大而虛。

 

如以毛羽中人膚。腎脈至。搏而絕。

如指彈石辟辟然。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夫如此脈者。

皆為臟脈獨見而無胃脈。五臟皆至。懸絕而死。


故經曰。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生死之期。故人性候躁急促。遲緩軟弱。長短大小。皮堅肉濃。各隨其狀而脈應之。

 

常以一息四至為準者。言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五至者。胃兼主四旁。在呼吸之間也。


數則為熱。遲則為寒。

如天之春秋二分。陰陽兩停。晝夜各得五十度。自此添一遭則熱。減一遭則寒。脈之妙道。從此可知矣。


或如散葉。或如燃薪。或如丸泥。或如絲縷。或如涌泉。或如土頹。或如偃刀。或如轉索。或如游魚。假使千變萬化。若失常者。乃真元之氣離絕。五臟六腑。不相管轄。

如喪家之狗。元氣散失而命絕矣。


經曰。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陽化氣。陰成形。此言一氣判而清濁分也。


元氣者。天地之本。天和者。血氣之根。華佗云。脈者謂血氣之先也。

 

孔子曰。 天不言。而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而脈亦如之。


又經曰。自古通天者。生之本。皆通乎天氣也。通天者。謂通元氣天真也。


然形體者。假天地之氣而生。故奉生之氣。通計於天。稟受陰陽而為根本。天地合氣。命之曰人。天氣不絕。真靈內屬。動靜變化。悉與天通。

 

易云。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故天地之體。得易而後生。天地之化。得易而後成。故陽用事。則春生夏長。陰用事。則秋收冬藏。
 

寒往而暑來。暑往則寒來。始而終之。終而復始。天地之化也。

 

而易也默然於其間。而使其四序各因時而成功。


至於寒不凌暑。暑不奪寒。無愆陽伏陰之變。而不至於大肅大溫。故萬物各得其沖氣之和。然後不為過而皆中節也。

 

道經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百姓日用而不知。斯脈之道也。

 

故脈不得獨浮沉。獨大小。 獨盛衰。獨陰陽。須可沉中有浮。浮中有沉。大中有小。小中有大。盛中有衰。衰中有盛。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充塞一身之中。盈溢百骸之內。無經絡不有。無氣血不至。養筋骨毛髮。堅壯膩澤。非心非腎非肝非脾。


五臟之盛。真氣固密。不為邪傷。若憂愁思慮。飢飽勞逸。風雨寒暑。大驚卒恐。真氣耗亂。氣血分離。為病之本。


噫。夫萬物之中。五常皆備。審脈之道。而何獨無五常之邪。夫仁固衛一身。充盈五臟。四肢百骸。


皆得榮養。無沖和之氣。獨真臟脈見則死矣。


生則不見。死則獨見。好生惡死。此仁之謂也。分布軀體。和調氣血。貴之在頭目耳鼻。賤之在跖臀陰篡。不得上而有。不得下而無。無所不施。無所不至。此義之謂也。


長人脈長。短人脈短。肥人脈沉。瘦人脈浮。大人脈壯。小人脈弱。若長人短。短人長。肥人浮。瘦人沉。大人弱。小人壯。夫如此者。皆不中理而為病。此禮之謂也。


見在寸則上病。見在關則中病。見在尺則下病。五臟有疾。各有部分而脈出見。不為潛藏伏匿。一一得察有餘不足。而愈其病。此智之謂也。春弦夏洪。秋毛冬石。


太陽之至大而長。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陰之至其脈鉤。陽明之至短而澀。少陽之至大而浮。厥陰之至其脈弦。


四序不失其期。六氣為常準者。此信之謂也。

非探頤索隱。鉤深致遠。學貫天人。旁通物理者。未能達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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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4:01 | 只看該作者

攝生論第三


論曰。內經謂法於陰陽。和於朮數。飲食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


度百歲乃去。今時之人不然也。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滿。不時御神。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且飲食起居。乃人生日用之法。縱恣不能知節。而欲傳精神服天氣者。不亦難乎。


又經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起居如驚。神氣乃浮。是以聖人春木旺以膏香助脾。夏火旺以膏腥助肺。金用事。膳膏臊以助肝。水用事。膳膏膻以助心。所謂因其不勝而助之也。


故食飲之常。保其生之要者。五穀五果五畜五菜也。


脾胃待此而倉廩備。三焦待此而道路通。榮衛待此以清以濁。筋骨待此以柔以正。


故經云。蓋五味相濟。斯無五宮之傷。所以養其形也。雖五味為之養形。若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所謂失五味之常。而損其形也。


王注曰。味有偏緣。臟有偏絕。此之謂也。飲食者養其形。起居者調其神。是以聖人春三月夜臥早起。被發緩形。見於發陳之時。


且曰以使志生。夏三月夜臥早起。無厭於日。見於蕃秀之時。


且曰使志無怒。使氣得泄。秋三月早臥早起。與雞俱興。見於容平之時。收斂神氣。且曰使志安寧。以應秋氣。冬三月早臥晚起。去寒就溫。見於閉藏之時。且曰使志若伏若匿。


若有私意。若已有得。此順生長收藏之道。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四時起居法。所以調其神也。


經所謂逆於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逆於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涸。逆於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逆於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此失四時之氣。所以傷其神也。


智者順四時。不逆陰陽之道。而不失五味損益之理。故形與神俱久矣。


乃盡其天年而去。與夫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者。何足與語此道哉。


故聖人行之。


賢者佩之。豈虛語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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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4:27 | 只看該作者

陰陽論第四

 

論曰。天地者。陰陽之本也。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故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倘不知此。謂天自運乎。


地自處乎。


豈足以語造化之全功哉。


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所以天為陽。地為陰。水為陰。火為陽。陰陽者。男女之血氣。水火者。


陰陽之征兆。惟水火既濟。血氣變革。然後剛柔有體。而形質立焉。

 

經所謂天復地載。萬物悉備。莫貴乎人。


人稟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故人生於地。懸命於天。人生有形。不離陰陽。蓋人居天之下地之上氣交之中。


不明陰陽而望延年。未之有也。何則。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王注曰。


且蒼天布氣。尚不越於五行。人在氣中。豈不應於天道。

 

左傳曰。違天不祥。系辭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故偏陰偏陽謂之疾。夫言一身之中。外為陽。內為陰。氣為陽。血為陰。背為陽。 腹為陰。腑為陽。臟為陰。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蓋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豈偏枯而為道哉。


經所謂治心病者。必求其本。是明陰陽之大體。水火之高下。盛衰之補瀉。遠近之大小。陰陽之變通。夫如是惟達道人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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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4:45 | 只看該作者

察色論第五


論曰。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聲色符同。然後定立臟腑之榮枯。若滋榮者其氣生。如翠羽雞冠蟹腹豕膏烏羽是也。


枯夭者其氣敗。如草茲 血枳實枯骨煤是也。


至如青赤見於春。赤黃見於夏。黃白見於長夏。白黑見於秋。黑青見於冬。是謂五臟之生者。以五行之相繼也。


得肝脈色見青白。心脈色見赤黑。脾脈色見黃青。肺脈色見白赤。腎脈色見黑黃。是謂真臟之見者。以五行之相克也。


若乃肺風而眉白。心風而口赤。肝風而目青。


脾風而鼻黃。腎風而肌黑。以風善行數變故爾。


肝熱而左頰赤。肺熱而右頰赤。心熱而顏赤。脾熱而鼻赤。腎熱而頤赤。以諸熱皆屬火故爾。


以至青黑為痛。黃白為熱。青白為寒。以九氣不同故爾。鼻青為腹水。黑為水氣。白為無血。黃為胸寒。赤為有風。鮮明為留飲。而五色取決於此故爾。


然審病者。又皆以真脾為本。蓋真脾之黃。是謂天之氣。五色又明。病雖久而面黃必生者。以其真氣外榮也。


此數者雖皆成法。然自非心清見曉於冥冥。不能至於此。故五色微診。可以目察。尤難。


難經曰。望而知之謂之神。為見五色於外。故決死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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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12-10-31 09:25:17 | 只看該作者

傷寒論第六


論曰。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或愈或死。止於六七日間。若兩感於寒者。必不免於死。經所謂人之傷於寒者。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蓋傷寒者。非雜病所比。非仲景孰能明此。


故張仙公深得玄機之理趣。達六經之標本。知汗下之淺深。若投湯劑。正與不正。禍福影響。何暇數日哉。然仲景分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其證有六。其治有四。


經云。一日巨陽受之。

其脈尺寸俱浮。二日陽明受之。


其脈尺寸俱長。三日少陽受之。其脈尺寸俱弦。四日太陰受之。其脈尺寸俱沉細。五日少陰受之。其脈尺寸俱微緩。六日厥陰受之。其脈尺寸俱沉澀。其太陽病者。標本不同。標熱本寒。從標則太陽發熱。從本則膀胱惡寒。若頭項痛腰脊強。太陽經病也。


故宜發汗。其陽明病者。雖從中氣。標陽本實。從標則肌熱。從本則譫語。若身熱目痛鼻干不得臥。陽明經病。


故宜解肌。太陽傳陽明。非表裡之傳。若譫語從本為實。


故宜下便。王注曰。以陽感熱。其少陽病者。標陽本火。從標則發熱。從本則惡寒。前有陽明。後有太陰。若胸脅痛而耳聾。往來寒熱。少陽經病。


故宜和解。其太陰病者。標陰本濕。從標則身目黃。從本則腹脹滿。若腹滿而嗌干。太陰經病。


故宜泄滿下濕。從其本治其標。少陰病者。標陰本熱。從標則爪甲青而身冷。從本則脈沉實而發渴。若口燥舌乾而渴。少陰經病。故宜溫標下本。其厥陰病者。故厥陰之中氣宜溫也。


若煩滿囊縮。厥陰經病。


故為熱。宜苦辛下之。


故經所謂知標知本。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為妄行。


又曰。各通其臟。乃懼汗泄非宜。此之謂也。故明斯六經之標本。乃為治傷寒之規矩。此所謂證有六也。


且如發汗桂枝麻黃之輩。在皮者汗而發之。


葛根升麻之輩。因其輕而揚之法也。


承氣陷胸之輩。下者因而竭之法也。


瀉心十棗之輩。中滿泄之法也。


瓜蒂梔豉者。高者因而越之法也。故明此四治之輕重。可為了傷寒之繩墨。此之謂其治有四也。


若明六經四法。豈有發黃生斑蓄血之壞證。結胸痞氣之藥過。難經所謂未滿三日可汗而已。


其滿三日可泄而已。


故仲景曰。太陽病。脈浮緊無汗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當發其汗。宜麻黃湯主之。


少陰病。得三二日口燥咽乾者。急宜大承氣下之。


孰敢執於三四日汗泄之定法也。


是以聖人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說其大概。此之謂也。


經所謂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余自製雙解通聖辛涼之劑。不遵仲景法桂枝麻黃發表之藥。非余自。理在其中矣。


故此一時。彼一時。奈五運六氣有所更。世態居民有所變。天以常火。人以常動。動則屬陽。


靜則屬陰。內外皆擾。故不可峻用辛溫大熱之劑。縱獲一效。其禍數作。豈曉辛涼之劑。以蔥白鹽豉。大能開發郁結。不惟中病令汗而愈。免致辛熱之藥。攻表不中。其病轉甚。發驚狂衄血斑出。皆屬熱藥所致。故善用藥者。須知寒涼之味況。兼應三才造化通塞之理也。


故經所謂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大抵雜病者。氣之常也。


隨方而異。其治不同。卒病者。氣之異也。其治則同。其愈則異。昔黃帝興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之能。故傷寒之法備矣哉。大矣哉。

 

若視深淵。如迎浮云。莫知其際。是以知發表攻裡之藥性。察標本虛實之並傳。量老少壯弱之所宜。勞逸緩急之稟性。切脈明陰陽之分部。詳證之邪氣之淺深。


故可宜會通之法矣。

內經曰。謹熟陰陽。無與眾謀。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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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5:06 | 只看該作者

病機論第七


論曰。察病機之要理。施品味之性用。然後明病之本焉。


故治病不求其本。無以去深藏之大患。故掉眩收引郁腫脹諸痛癢瘡。皆根於內。夫百病之生也。


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知化之變也。經言盛者瀉之。虛者補之。余錫以方士。而方士用之。


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桴鼓相應。猶拔刺雪污。工巧神聖。可得備聞。靈樞經曰。刺深而猶可拔。污深而猶可雪。莊子曰。雪猶洗也。


岐伯曰。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此之謂也。


黃帝曰。愿聞病機何如。


岐伯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少慮無怒。風勝則動。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


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為將軍之官。謀慮出焉。此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其脈弦。王注曰。肝有二布葉一小葉。如木甲拆之狀。

 

故經所謂其用為動。乃木之為動。火太過之政。亦為動。蓋火木之主暴速。所以掉眩也。


掉搖也。


眩昏亂也。


旋運皆生風故也。


是以風火皆屬陽。陽主動。其為病也。


胃脘當心痛。上支兩脅。隔咽不通。食飲不下。


甚則耳鳴眩轉。目不識人。善暴僵仆。裡急戾。脅痛嘔泄。甚則掉眩巔疾。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虛則目識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


凡病肝木風疾者。以熱為本。以風為標。


故火本不燔。遇風冽乃焰。肝本不甚熱。因金衰而旺。肺金不勝心火。木來侮於金。故諸病作矣。


其為治也。燥勝風。王注曰。風自木生。燥為金化。風余則制之以燥。肝勝則治以清涼。清涼之氣。金之氣也。


木氣之下。金氣承之。


又曰。風淫於內。治以辛涼。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故木主生榮而主春。其性溫。


故風火則反涼而毀折。是兼金化制其木也。


故風病過極。而反中外燥澀。是反兼金化也。


故非為金制其木。是甚則如此。中風偏枯者。


由心火暴盛。而水衰不能制。則火實克金。金不能平木。則肝木勝。而兼於火熱。則卒暴僵仆。凡治消癉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肥貴膏粱之疾也。


故此臟氣平則敷和。太過則發生。不及則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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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5:28 | 只看該作者

諸痛癢瘡


皆屬於心。靜則神明。熱勝則腫。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


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其脈鉤。其味苦。其色赤。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此為陽中之太陽也。


王注曰。心形如未敷蓮花。中有九空。以導引天真之氣。神之宇也。


經所謂其用為燥。火性燥動。其明於外。熱甚火赫。鑠石流金。火之極變也。


燔山川。旋反屋宇。火之災眚也。


故火非同水。水智而火愚。其性暴速。其為病也。


當胸中熱嗌干。右滿。皮膚痛。寒熱咳喘。唾血血泄。鼽衄嚏嘔。溺色變。甚則瘡癢 腫。肩背缺盆中痛。


瘍疹身熱驚惑。惡寒戰栗。譫妄衄蔑語笑。瘡瘍血流。狂妄目赤。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背膺肩甲間痛。兩臂內痛。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其為治也。


以寒勝熱。王注曰。小熱之氣。涼以和之。大熱之氣。寒以取之。


甚熱之氣。汗以發之。發之不盡。逆制之。


制之不盡。求其屬以衰之。又曰。用水之主。以制陽光。


經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此之謂也。是以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火氣之下。水氣承之。是故火主暴虐。故燥萬物者莫乎火。夏月火熱極甚。則天氣熏和。而萬物反潤。以水出液。林木津流。及體熱極而反汗液出。是火極而反兼水化。俗以難辨。認是作非。不治已極。反攻王氣。是不明標本。但隨兼化之虛象。妄為其治。反助其滿而害於生命多矣。


故此臟平則升明。太過則赫曦。不及則伏明。


王注曰。百端之起。皆自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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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5:45 | 只看該作者

諸濕腫滿


皆屬脾土。味和氣化。濕勝則濡泄。脾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


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故為倉廩之官。


又名諫議之官。五味出焉。此至陰之類。


通於土氣。為陰中至陰。脾也。


其脈緩。王注曰。脾形象馬蹄。內包胃脘。象土形也。


其用為化。兼四氣聚散。


復形群品。以主溉灌肝心肺腎。不主於時。寄旺四季。經所謂善不可見。惡者可見也。


其變驟注。其災霖潰。


其為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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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6:14 | 只看該作者

腫骨痛陰淖


按之不得。腰脊頭頸痛。時眩大便難。陰氣不用飲。不欲食。咳唾則有血。積飲痞膈中滿。霍亂吐下。身重。善飢肌肉痿。足不收行。脅嘔吐。泄注下。


王注曰。脾熱則生濕。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者。有胃之寒者。有胃之熱者。色白澄徹清冷。皆屬於寒。色黃水赤混濁。皆屬於熱。


故仲景曰。 邪熱不殺穀。火性疾速。此之謂也。


其為治也。


風勝濕。濕自土生。風為木化。土余則制之以風。脾盛治之以燥。故濕傷肉。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腫。


王注曰。濕為水。水盛則腫。水下形肉已消。


又曰。濕氣為淫。皆為腫滿。但除其濕。腫滿自衰。若濕氣在上。以苦吐之。濕氣在下。以苦瀉之。


以淡滲之。


治濕之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故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


以淡泄之。


若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


以淡泄之。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又曰。土氣之下。木氣承之。本草曰。燥可去濕。桑白皮赤小豆之屬。


王注曰。半身已上。濕氣有餘。火氣復郁。所以明其熱能生濕。經所謂風寒在下。燥熱在上。濕氣在中。火游行其間。是亦熱之用矣。故土主沉 云雨而宏靜。雨熱極甚。則飄驟散落。是反兼風木制其土也。


若脾熱甚。土自邕。燥去其濕。以寒除熱。脾土氣衰。以甘緩之。所以溏泄積飲痞隔腫滿濕熱干涸消渴。慎不可以溫藥補之。故積溫成熱。性之溫。乃勝氣之藥也。


故此臟喜新而惡陳。常令滋澤。無使干涸。土平則備化。太過則敦阜。不及則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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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6:34 | 只看該作者

諸氣郁病痿


皆屬於肺金。(常清氣利)燥勝則干。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


其華在毛。其充在皮。其味辛。其色白。而為相傅之官。治節出焉。為陽中之少陰。通於秋氣。其脈毛。王注曰。肺之形。象人肩。二布葉一小葉。中有二千四空行列。以分布諸臟清濁之氣。經所謂其用為固。其變肅殺。其眚蒼落。其為病也。


骨節內變。左脅痛。寒清於中。感而瘧。太涼革候。咳腹中鳴。注瀉溏。咳逆心脅滿。引小腹善暴痛。


不可反側。嗌干面塵色惡腰痛。丈夫 疝。婦人少腹痛。浮虛鼽尻陰股髀。是病皴揭。實則喘厥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 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干。其為治也。


熱勝燥。燥自金生。熱為火化。


金余則制之以火。肺勝則治之以苦。


又曰。金氣之下。火氣承之。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苦辛。以苦下之。


若肺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王注曰。制燥之勝。必以苦溫。故受干病生焉。是以金主於秋而屬陰。

 

其氣涼。涼極天氣清明。而萬物反燥。故燥若火。是金極而反兼火化也。故病血液衰也。

 

燥金之化極甚。則煩熱氣鬱痿弱。而手足無力不能收持也。

 

凡有聲之痛。應金之氣。故此臟平氣則審平。大過則堅成。不及則從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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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6:55 | 只看該作者

諸寒收引


皆屬於腎水。(能養動耗)寒勝則浮。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


其華在發。其充在骨。
 

其味鹹。其色黑。為作強之官。伎巧出焉。為陰中之太陰。通於冬氣。其脈石。


王注曰。腎臟有二。形如豇豆相並。而曲附於膂筋。外有脂裹。裡白表黑。主藏精。


故仙經曰。心為君火。腎為相火。是言在腎屬火。而不屬水也。


經所謂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故膻中者在乳之間。下合於腎。是火居水位。得升則喜樂出焉。


雖君相二火之氣。論其五行造化之理。同為熱也。


故左腎屬水。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右腎屬火。游行三焦。興衰之道由於此。故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是言命門相火也。


經所謂其變凝冽。其眚冰雹。其為病也。寒客心痛。腰腿痛。大關節不利。屈伸不便。若厥逆痞堅。腹滿寢汗。實則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


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王注曰。大小腹。大小腸也。


此所謂左腎水發痛也。若夫右腎命門相火之為病。少氣瘡瘍疥癬癰腫脅滿。胸背首面四肢浮腫。腹脹嘔逆。螈骨痛節有動。注下溫瘧。腹中暴痛。


血溢流注精液。目赤心熱。甚則瞀昧暴痛。瞀悶懊。嚏嘔瘡瘍驚燥。喉痹耳鳴。嘔涌暴注。螈暴死。瘤氣結核丹。皆相火熱之勝也。其為治也。


寒勝熱。燥勝寒。若熱淫於內。治以鹹寒。火淫所勝。平以咸冷。故相火之下。水氣承之。


如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寒淫所勝。平以辛熱。又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故水本寒。寒急則水冰如地而能載物。水發而雹雪。是水寒亢極。反似克水之土化。是謂兼化也。


所謂寒病極者。反腎滿也。左腎不足。濟之以水。右腎不足。濟之以火。故此臟水準則靜順。不及則涸流。太過則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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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7:15 | 只看該作者

諸厥固泄


皆屬於下。厥謂氣逆。固謂禁固。氣逆則肝腎失守。失守則不能禁固。出入無度。燥濕不恆。


故氣下則愈也。經所謂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肺者臟之長也。


為心之華蓋。故肺熱葉焦。發為痿。是氣鬱不利。病喘息而嘔也。


嘔謂嘔酸水。火氣炎上之象也。


胃膈熱甚。則為嘔也。若衰火之炎。痿則愈。利肺之氣。喘息自調也。道路開通。吐嘔則除。凡病嘔涌溢食。皆屬之火也。


王注曰。內格嘔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


經所謂三陽有餘。 則為痿易。王注曰。易有變常用。自痿弱無力也。


故此者熱之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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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7:32 | 只看該作者

諸熱瞀螈


皆屬於火。熱氣勝則濁亂昏昧也。瞀視乃昏也。


經所謂病筋脈相引而急名曰螈者。故俗謂之搐是也。


熱勝風搏。並於經絡。故風主動而不寧。風火相乘。是以熱瞀螈而生矣。


治法祛風滌熱之劑。折其火勢。


熱螈可立愈。若妄加灼火。或飲以發表之藥。則取死不旋踵。


諸禁鼓栗。如喪神守。皆屬於火。禁栗驚惑。如喪神守。悸動怔忪。皆熱之內作。故治當以制火。制其神守。血榮而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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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7:54 | 只看該作者

諸痙項強


皆屬於濕。寒濕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陽膀胱經屬水而位下。所以濕可傷也。其脈起目內。


上額交於巔上。其支別從巔入絡於腦。還出別下項。故主項強。太陽表中風。加之以濕。客於經中。內挾寒濕。則筋脈抽急。故痙項強而不柔和也。


此太陽寒濕。當詳有汗無汗。治以流濕祛風緩發表而愈也。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沖攻也。氣炎上。故作嘔涌溢。食不下也。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肺主於氣。貴乎通暢。若熱甚則郁於內。故肺脹而腹大。是以火主長而高茂。形現彰顯。升明舒榮。皆腫之象也。熱去則見白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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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 00:48:10 | 只看該作者

諸躁狂越


皆屬於火。胃實則四肢實而能登高也。故四肢者諸陽之本。經所謂陰不勝陽。則脈流薄疾。病乃狂。是以陽盛則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神明之亂也。


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此之謂也。


治之以補陰瀉陽。奪其食則病已。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炎威而害也。


強勁有力而不能和柔也。


乃厥陰風木勢甚而成此。


王注曰。陽郁於內。而陰行於外。


千金曰。強直為風。治以瀉火補金。木能自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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