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脈證通論 姚序】
咽喉,昔人方之輿地,固險要之區也。扼之抗之,並制人之命,第其事有相背戾者,於地爭得之以制勝,至夫疾證,則隘於此者危矣,然亦未嘗不合,人居險地,以策勝之,疾得隘地,以藥瘳之。
客主之形不同,攻擊者之情一也。夫治兵無常勢,而用奇者勝,薑維守劍閣,鐘會攻之未能克,鄧艾由邪徑趣涪,吳人於江險磧鐵鎖橫截,王浚火燒液之,並筏去鐵錐。
咽喉之用甘桔湯,蜀人之劍閣,吳人之鎖錐也。此《脈證通論》一書,相傳出宋時杭千佛寺僧囊中,共十八篇,皆精要無類,吾友許子 嘗刊之,生人不可計。世固不知其用藥禁忌一篇,昔人皆昧之,所謂吳人蜀人之蔽者也,亦猶七國之韓欲援之,而欲以折之,固必有道在矣。因續授之梓而記之。
道光二十有一年歲在辛丑閏三月吳興姚晏芳林北堂書
醫家十三科,咽喉居其一。誠以氣之出入,生死之關,事醫者不可不審求也。
《內經》曰:厥論篇曰: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痹嗌腫 。
脈解篇曰:厥陰所謂甚則嗌干熱中者,陰陽相薄而熱,故嗌干。
骨空論篇曰: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齊下,營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其病上衝喉者,治其漸,漸者,上挾頤也。
謬刺論篇曰: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納食。又曰:嗌中腫,不能納,唾時不能出唾。考《內經》所言喉證者,凡謂臟腑之氣,痹著於其地而已,無所謂十八證三十六證也。
惟《靈樞‧癰疽篇》,岐伯曰:癰發於嗌中,名曰猛疽,猛疽不治,化為膿,膿不瀉,塞喉半日死,則類喉科之乳蛾,而屬之癰疽。仲景去先聖未遠,其《金匱》、《玉函》所載雜病,並無喉證,正與《內經》相合。李東垣、劉河間,為金元巨手,所著諸書,亦不載是證,獨朱丹溪有喉痹一門,第以臟腑為主,分經施治,則亦《內經》之支也。
海寧許珊林 得喉科書一冊於其鄉之世業是醫者,題為宋異僧所遺,以其篇第考之,即所謂十八證也。
先總論病態而系以藥,後詳方證,復列用藥禁忌,且以甘桔湯為喉證所忌,一掃俗醫誤執成方之謬,是能獨具手眼者,以其喉證為火毒上升,用藥降氣瀉火為主,即《靈樞》猛疽之意也,其以病起何經,用何藥主治,即《內經》丹溪之法也。
夫善讀軒岐書者,固可隔垣洞見,何待檢閱之煩,然則此書之作,蓋為俗醫設也,且為無醫設也,俗醫與無醫,則此書之功偉矣。
珊林因舊刻之訛,重勘而精梓之,家兄聖常惜其傳之不廣也,郵寄本重鋟,因括其大凡於上。
道光辛丑閏月之望吳興姚衡書於廣州撫使者署之雨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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