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化煞,是根據凶煞的五行,以其相生相親者化之,如煞屬木,用火局,使木生火以生土,則貪生忘克反為恩中之恩。
又煞屬水,用水局,使用類相親,則煞又一變而為比輔之神。
若煞在東方寅位,用甲日(年月日時四甲更妙),甲祿在寅,煞即為我之祿,甲命用之,又為生命之祿,甲山甲向用之,並為山嚮之祿。
若煞在北方亥位,則用己酉,或己丑日(年月日時合巳酉醜更妙),己酉馬在亥,煞即為我之馬,巳酉醜命用之,又為生命之馬,巳酉醜山嚮用之,並為山嚮之馬。
諸如此類,不但不為凶惡,反為大吉。
所以舊時通書常說:“若要發,修三煞。”可見凶神也可化為吉曜,只在人能諳知其性,應用得法。
制煞與化煞相比較,古人認為,制煞猶如以力服人,萬一力不能勝,反而大張其凶焰,為害更烈。即使果能降伏,也只是使之不敢為禍而已。
而化煞,猶如以德服人,凶頑格心,即為良善,不但不敢為禍,還可以造福,就像盜賊接受朝廷招安,變作忠君愛國之臣一樣。
俗語說,浪子回頭金不換。所以古時有“制煞何如化煞高”之語。此話確實值得再三品味。
擇吉術形成於漢,迄今已二千餘年。
但元代以前的有關著述,大都湮沒無存致使許多問題難以考辨。
目前可見的擇吉文獻,以清朝乾隆時所編纂的《協紀辨方書》最詳備,最具代表性。《協紀辨方書》是清朝通用的曆書,萬年通書。
在我國,記載年、月、日、節氣的曆書通常由朝廷編修頒發。
自漢代擇吉術與曆書結合,歷代曆書上也記載有擇吉的內容,稱為通書、黃曆。
這種通書、曆書民間需要量很大。
宋代印刷術產生後,坊間印曆書以牟取暴利的很多,各朝政府都有禁令。
清乾隆年間,經過康熙之治,生產有了較快發展,社會經濟發展,但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趨加深,繁榮的表面下蘊含著動蕩的因素,人們趨吉避凶的心理更為迫切,以擇吉為生的江湖術士走紅,坊間私自印曆書,通書不計其數,這些私印曆書,通書不僅錯漏百出而且荒謬絕倫。
乾隆皇帝有鑑於此,接受大臣的建議,命當時編修《四庫全書》的館臣重新修訂曆書,修纂一部既糾正過去曆書對紀年、月、日、節令的錯誤,又辨析充斥其間的荒謬擇吉理論和術語的通書。
由著名數學家梅文鼎的孫子天文學家梅轂成主持編修,書成後取“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二義,名為《協紀辨方書》,送乾隆皇帝審定頒發天下,又名《欽定協紀辨方書》。
《協紀辨方書》由允祿、梅轂成、何國宗等人編篡。全書三十六卷。計本原三卷,義例六卷,立成、宜忌、用事各一卷,公規二卷,年表六卷,月表十二卷,日表一卷,利用二卷,附錄、辨偽各一卷。
本原三卷,敘述擇吉術所依據的各種基礎理論,將河圖、洛書、先天八卦後天八卦方位及次序,以及天干地支、十二律、二十八宿、四序六辰、干支五行學說、納音納甲,等等,一一詳加論列,以正本清源,使人明白擇吉術有所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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