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卷十二 嬰兒門下 氣虛血熱毒盛三法治例749】
凡氣虛之証。
初發身熱。
手足厥冷。
乍涼乍熱。
精神倦怠。
肌肉 白。
飲食減少。
睡臥安寧。
清便自調,此皆虛証無疑。
未見點前。
用保元東加紫蘇、防風、白芷以發散之。
見點後。
以保元東加川芎、桔梗以開提之。
見點四五日後。
仍用保元湯隨証加減處治。
七八日漿足之後。
宜四君子加歸、芍、山藥以調養之。
大便實者。
加熟地以兼補其陰。
若証見虛寒。
不妨加肉桂倍參、以溫補之,如見塌陷黑 。
多用陳氏木香、異功收功。
凡血熱之証。
初發壯熱。
腮紅臉赤。
毛焦色枯。
煩躁。
渴欲飲水。
日夜啼哭。
睡臥不寧。
好睡冷處。
小便赤澀,此皆熱証無疑。
未出之前。
升麻東加生地、芎、歸、紅花、鼠粘、連翹。
以涼血解毒。
見點三四日後。
熱証漸平。
將欲灌漿。
紫草木通東加生地、川芎、桔梗、紅花、山楂之類。
八九日漿足之後,亦宜四君子加養血藥調理之。
若七八日根腳紅暈不化,或紫黑乾枯,及青灰乾黑陷者,皆由血熱之故。
急宜清熱涼血為主。
切勿誤用補氣之藥,則營血愈虛愈熱矣!惟泄瀉之後。
變黑陷乾紅者,則從小劑木香、異功治之。
凡熱毒壅遏之証。
初發身熱面赤。
氣粗喘滿。
腹脹煩躁。
譫語狂言。
睡中驚妄。
二便秘澀。
面浮眼脹。
多啼多怒,此皆熱甚無疑。
未見標時。
先須升麻湯一服。
隨加羌、防、荊芥、川芎、連翹、紫草、白芷、桔梗、鼠粘子。
以清熱透表。
至見點三日之內。
諸証向寧。
勢將行漿。
紫草木通湯加川芎、桔梗、山楂、蟬蛻、鼠粘子之類。
漿足之後,亦宜四君子加養血藥調理之。
若六七日外。
根窠連肉通紅,或紫黑乾枯及青灰乾白陷者,此皆氣虛血燥。
毒邪壅盛之故。
急宜涼血解毒。
兼調中氣為主。
切不可輕用溫補。
惟曾泄瀉。
內氣暴虛而陷,則當小劑木香、異功救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