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胃論 卷下 胃虛臟腑經絡皆無所受氣而俱病論39】
夫脾胃虛,則濕土之氣溜於臍下,腎與膀胱受邪。
膀胱主寒,腎為陰火,二者俱弱,潤澤之氣不行。
大腸者,庚也,燥氣也,主津;小腸者,丙也,熱氣也,主液。
此皆屬胃,胃虛則無所受氣而亦虛,津液不濡,睡覺口燥咽乾,而皮毛不澤也。
甲膽,風也,溫也,主生化周身之血氣;丙小腸,熱也,主長養周身之陽氣。
亦皆稟氣於胃,則能浮散也,升發也;胃虛則膽及小腸溫熱生長之氣俱不足,伏留於有形血脈之中,為熱病,為中風,其為病不可勝紀,青、赤、黃、白、黑五腑皆滯。
三焦者,乃下焦元氣生發之根蒂,為火乘之,是六腑之氣俱衰也。
腑者,腑庫之腑,包含五臟及形質之物而藏焉。
且六腑之氣,外無所主,內有所受。
感天之風氣而生甲膽,感暑氣而生丙小腸,感濕化而生戊胃,感燥氣而生庚大腸,感寒氣而生壬膀胱,感天一之氣而生三焦,此實父氣,無形也。
風、寒、暑、濕、燥、火,乃溫、熱、寒、涼之別稱也,行陽二十五度,右遷而升浮降沉之化也,其虛也,皆由脾胃之弱。
以五臟論之,心火亢甚,乘其脾土曰熱中,脈洪大而煩悶。
《難經》云:脾病,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
動氣,築築然堅牢,如有積而硬,若似痛也,甚則亦大痛,有是則脾虛病也,無則非也。
更有一辨,食入則困倦,精神昏冒而欲睡者,脾虧弱也。
且心火大盛,左遷入於肝木之分,風濕相搏,一身盡痛,其脈洪大而弦,時緩,或為眩運戰搖,或為麻木不仁,此皆風也。
脾病,體重即痛,為痛痹,為寒痹,為諸濕痹,為痿軟失力,為大疽大癰。
若以辛熱助邪,則為熱病,為中風,其變不可勝紀。
木旺營運,北越左遷,入地助其腎水,水得子助,入脾為痰涎,自入為唾,入肝為淚,入肺為涕,乘肝木而反克脾土明矣。
當先於陰分補其陽氣升騰,行其陽道而走空竅,次加寒水之藥降其陰火,黃柏、黃連之類是也。
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脾胃俱旺而復於中焦之本位,則陰陽氣平矣。
火曰炎上,水曰潤下,今言腎主五液,上至頭,出於空竅,俱作泣、涕、汗、涎、唾者何也?曰:病癇者,涎沫出於口,冷汗出於身,清涕出於鼻,皆陽蹺、陰蹺、督、衝四脈之邪上行,腎水不任煎熬,沸騰上行為之也。
此奇邪為病,不系五行陰陽十二經所拘,當從督、衝、二蹺、四穴中奇邪之法治之。
五臟外有所主,內無所受。
謂無所受盛,而外主皮毛、血脈、肌肉、筋骨及各空竅是也;若胃氣一虛,脾無所稟受,則四臟經絡皆病。
況脾全藉胃土平和,則有所受而生榮,周身四臟皆旺,十二神守職,皮毛固密,筋骨柔和,九竅通利,外邪不能侮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