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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8 13:23: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古今醫統大全 製法備錄 藥劑丸散湯膏各有所宜不得違製2939

 

 

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者,宜酒漬者,宜煎膏者。

 

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可過越。

 

湯者,蕩也,煎成清汁是也,去大病用之。

 

散者,散也,研成細末是也,去急病用之。

 

膏者,熬成稠膏也。

 

液者,搗鮮藥而絞自然真汁是也。

 

丸者,緩也,作成圓粒也,不能速去病,舒緩而治之也。

 

漬酒者,以酒浸藥也。

 

有宜酒浸以助其力,如當歸、地黃、黃柏、知母陰寒之氣味假酒力而行氣血也。

 

有用藥細銼如法煮酒密封,早晚頻飲,以行經絡或補或攻,漸以取效是也。

 

稱劑分兩,輕重多少,皆須甄別。

 

若用得其宜,與病相合,入口必愈。

 

若冷熱乖戾,分兩違舛,湯丸失度,當差又劇,喻如宰夫以鱔鱉與專羹食之,更足成疾,豈充飢之可望乎﹗故仲景云︰如此死者,醫殺之耳。

 

仲景言銼如麻豆大者,與 咀同意。

 

夫 咀,古之製也。

 

古人無鐵刀,以口咬細。

 

今如麻豆,為粗藥煎之,使藥水清飲於腸中,則易升易散。

 

今人以刀銼如麻豆大,此 咀之易成也。

 

咀之,取其煎熬得出藥汁,易行經絡。

 

若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濕以生薑,補元氣發散風寒以蔥白,去膈上痰以蜜,開痰結以生薑汁。

 

凡諸湯用酒,臨熟加之。

 

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臟腑之積,及治肺疾咳嗽為宜。

 

氣味濃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

 

凡藥去下部之病者,極大而尖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麵糊丸,取其遲化直至下焦,或酒或醋,取其收斂。

 

凡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生薑汁稀糊丸,取其易化也。

 

湯泡蒸餅又易化,滴水尤易化。

 

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

 

臘丸者,取其難化而遲取效也。

 

凡修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只用餳,勿交雜用。

 

且如丸藥用臘,取其能固護藥之氣味,勢力全備,以過關膈而作效也。

 

今若投蜜相合,雖易為丸,然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臟中?若其更有毒藥,則便與人作病,豈徒無益,而又害之,全非用臘之本意。

 

凡煉蜜皆先掠去沫,令熬色微黃,拭水不散,再熬二三沸。

 

每用蜜一斤,加清水一酒杯,又熬一二沸作丸,則收潮氣而不粘成塊也。

 

冬月煉蜜成時,要加二杯水為妙。

 

《衍義》云︰每蜜一斤,只煉得十二兩是其度數也。

 

和藥末要乘極滾蜜和之,臼內用搗千百杵,自然軟熟,容易作條,好丸也。

 

凡丸散藥,亦先細切曝燥乃搗之。

 

有各搗者,有合搗者。

 

其潤濕之藥如天門冬、地黃輩,皆先切曝之,獨搗,或以新瓦慢火炕燥,退冷搗之,則為細末。

 

若入眾藥隨以和之,少停回潤,則和之不均也。

 

又濕藥欲燥,皆蝕耗,當增分兩稱之。

 

凡篩丸藥,用密綃令細,若篩散藥,尤宜精細。

 

苦搗丸必於臼中搗數百過,色理和同為佳。

 

凡藥漬酒,皆須切細,生絹袋盛之,乃入酒密封。

 

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須待酒盡也。

 

渣則曝燥微搗,更漬飲之,亦一散服之。

 

凡合膏,或以醋或酒或水或油漬,令淹浹密覆。

 

至煮膏時,當三上三下,以泄其熱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下之要沸靜,良久乃上之。

 

如有薤白在中者,以兩段漸焦黃為度;如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為度。

 

絞膏要以新布,若是可服之,膏滓亦可以酒煮飲之。

 

可藥之膏渣,亦則宜以敷病處。

 

此蓋欲悉盡其藥力也。

 

凡湯酒膏中,內諸石藥皆細搗之,以新絹裹之內中。

 

《衍義》云︰石藥入散,如鐘乳粉之屬,用水研末極細,必要二三日乃已。

 

以水漂澄極細,方可服餌,豈但搗細以絹裹之為例耶﹗凡煎膏中有脂,先須揭去革脂子,方可用之。

 

如豬脂,勿令經水,臘月者彌佳。

 

凡膏中有雄、朱砂輩,皆當另搗研如面,俟膏畢,乃投入,以物杖攪之,不爾沉聚在下,不勻也。

 

凡草藥燒灰為末,如荷葉、柏葉、茅根、薊根,十灰散之類,必燒焦枯用器蓋覆以存性。

 

若如燒燃柴薪, 成死灰,性亦不存而罔效矣﹗凡諸膏膩藥,如桃仁、麻仁輩,皆另搗如膏,乃以內成散中,旋次下臼,合研搗,令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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