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內經要旨 病能篇第三34】
熱論篇
帝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
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毒者,最乘殺厲之氣,中而即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名曰寒毒,藏於肌膚,至夏至氣變為溫病,夏至後變為熱病,皆原於傷寒所至,故曰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校正】按《傷寒論》變溫變暑與王注異,王注本《素問》為說,仲景本《陰陽大論》為說。
岐伯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寒毒薄於肌膚,陽氣閉密不得發散,而內怫結,故傷寒反病熱。)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帝曰︰願聞其狀。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穴名)。
故為諸陽主氣也,故頭項痛腰脊強。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其未滿三日,可汗而已,其滿三日,可泄而已。
其病兩感於寒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
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六日當作三日,下文可見。)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帝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此言兩感於寒者,邪氣悍暴之甚必死。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
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大邪氣也。)
皆去,病日已矣。
此言不兩感者,六日之後,邪氣從始次第而自退,病日愈。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所遺,邪氣未盡去也。)
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
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搏,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曰︰治遺奈何?
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
曰︰病熱當何禁之?
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此言遺禁者皆病愈不知禁謹而復作熱,故曰遺也。
凡病傷寒而成瘟者,先夏至日者為病瘟,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