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鉤玄 卷之三 附錄 火豈君相五志俱有論136】
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
何者?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消爍於物,莫能御之。
游行乎三焦虛實之兩途︰曰君火也,猶人火也;曰相火也,猶龍火也。
火性不妄動,能不違道於常,以稟位聽命營運造化,生存之機矣。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其可得乎。
故凡動者皆屬火。
龍 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
偏勝則病移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經所以謂一水不勝二火之火,出於天造。
君相之外,又有厥陰、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隨起。
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丹溪又啟︰火出五臟主病。
曰︰諸風掉眩,屬於肝火之動也。
諸痛瘡瘍,屬於心火之用也。
諸氣憤郁,屬於肺火之升也。
諸濕腫滿,屬於脾火之勝也。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自人為。
又考內經病機一十九條內舉屬火者五︰諸熱瞀 ,皆屬於火;諸驚禁 ,如喪神守,皆屬於火;諸氣逆上,皆屬於火;諸躁擾狂越,皆屬於火;諸病跗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而河間又廣其說火之致病者甚多,深契內經之意。
曰︰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混濁、腹脹大鼓之有聲、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鬱、腫脹、鼻塞、鼻衄、血溢、血泄、淋閉、身熱、惡寒、戰栗驚惑、悲笑譫妄、衄蔑血污之病,皆少陽君火之火,乃真心小腸之氣所為也。
若瞀 暴喑、冒昧躁擾狂越、罵詈驚駭、跗腫酸痛、氣逆上沖、禁栗如喪神守、嚏嘔、瘡瘍、喉啞、耳鳴,及聾、嘔涌溢、食不下、目 不明、暴注、、暴病、暴死,此皆少陽相火之熱,乃心包絡三焦之氣所為也。
是皆火之變見於諸病也。
謂為脈虛則浮大,實則洪數。
藥之所主,各因其屬。
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製之。
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濕折之,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噫﹗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
以臟氣司之︰如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
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火不兩立,為陽虛之病。
以甘溫之劑除之,如黃 人參甘草之屬。
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漸煎熬,為火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
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朴硝之屬。
若腎水受傷,其陰失守,無根之火,為虛之病,以壯水之劑製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
若右腎命門火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濟之,如附子乾薑之屬。
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干葛柴胡防風之屬。
不明諸此之類,而求火之為病,施治何所依據。
故於諸經,集略其說,略備處方之用,庶免實實虛虛之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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