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太陽篇 太陽正治法第一 太陽病脈証三條02】
太陽病脈証三條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人身十二經絡,本相聯貫,而各有畔界。
是以邪氣之中,必各有所見之証與可據之脈。
仲景首定太陽脈証曰脈浮頭項強痛惡寒。
蓋太陽居三陽之表,而其脈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故其初病,無論中風傷寒,其脈証皆如是也。
後陽明篇云: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
少陽篇云: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三陰篇云: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少陰之為病,脈微細。
但欲寐。
厥陰之為病,消渴。
氣上沖心。
心中疼熱。
飢而不欲食。
食即吐蛔。
暨本文共六條。
遞舉六經受病之脈証,故柯氏目為六經之綱領,而此則為太陽之綱領也。
然陽明條下無口乾惡熱之文。
少陽証中無往來寒熱之目。
少陰欲寐。
僅舉一端。
太陰厥陰。
多言臟病。
學人當參合他條。
毋徒執一可也。
太陽病,發熱,汗出。
惡風。
脈緩者,名為中風,此太陽中風之的脈的証也。
太陽篇中。
原有傷寒、中風、風溫、溫病、中濕、風濕、濕溫、痙等証。
仲景蓋以諸病皆有發熱,皆能傳變,與傷寒同,其實所受之邪則不同,故特列而辨之。
所以清傷寒之源也。
王叔和氏分出痙、濕、 三種,以為與傷寒相似,宜應別論,其中風、風溫等病。
仍匯太陽篇中。
要之中風、風溫、溫病。
雖並得稱傷寒,而其病發之狀,與治之之法。
實與傷寒不同。
叔和匯列於此者,又以正中風、風溫、溫病之始也。
然詳仲景篇中。
每多風寒互舉之處。
似有不容分別而出之者,豈非以風寒之氣恆相兼,與陰陽之致可互參耶。
余故以中風傷寒。
並列於此,而風溫、溫病則隸於類病法下。
遵先聖之旨也。
至於汗出脈緩之理。
成氏暨諸賢所謂風性解緩。
而衛不外固者韙矣。
茲不複贅。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
體痛。
嘔逆。
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此太陽傷寒之的脈的証也,與前中風條參之自別。
蓋風為陽邪,寒為陰邪,陽氣疾,陰氣徐,故中風身熱,而傷寒不即熱也。
風性解緩,寒性勁切,故中風汗出脈緩,而傷寒無汗脈緊也。
惡寒者,傷於寒則惡寒,猶傷於風則惡風,傷於食則惡食也。
體痛嘔逆者,寒傷於形則痛,胃氣得寒則逆也。
然竊嘗考諸條,中濕、風濕。
並兼體痛。
中風中,俱有惡寒,風邪上壅,多作乾嘔,濕家下早,亦成噦逆,故論太陽傷寒者,當以脈緊無汗,身不即熱為主。
猶中風以脈緩多汗身熱為主也,其惡寒、體痛、嘔逆,則以之合証焉可耳。
不言無汗者,以脈緊該之也,此二條乃太陽病之條目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