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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松園醫鏡卷八御集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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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4 05:39: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顧松園醫鏡卷八御集痢

 

 

(經謂之腸,後人又名滯下。)

 

痢疾一證,其所下者,或赤或白,或膿或血,或膿血相雜,或痛或不痛,必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能便。

 

有嘔惡脹滿者,有噤口不食者,有寒熱往來者。

 

景岳論此症,當分表、裡、寒、熱、虛、實施治。

 

其言曰:凡邪因表者,必有表症,當兼解其表,表邪解而痢自愈。

 

又嘉言謂:外感暑、熱、濕三氣之邪,而成下痢,必宜首用辛涼,以解其表,次用苦寒,以清其裡。

 

失於表者,外邪但從裡出,不死不休。

 

故雖百日之遠,仍用逆流挽舟之法,引其邪而出之於外,則死症可活。

 

此論治表之說也。

 

景岳云:痢發夏秋,本因溽暑,豈曰非熱?惟因熱者求涼,而過飲冰水,縱食生冷,未及鬱積,隨觸而痢者,豈鬱熱耶?又士材云:余治一婦,下痢四十日,口乾發熱,飲食不進,腹中脹悶,完穀不化、尚有謂邪熱不殺穀者,計服香、連、枳、朴三十余劑,絕穀五日。

 

命在須臾。

 

診其脈大而數,按之豁然中空,詢得腹痛而喜手按,小便清利。

 

此火衰不能生土,內真寒而外假熱也。

 

遂用附子理中湯,冷次一劑而痛止,六劑而身涼食進,兼服八味丸,二十余日而愈。

 

此論痢間有屬寒之說也。

 

景岳云:今之病痢疾者,虛常六、七,而醫之治痢者,補無一、二,氣本陷矣,而再行其氣,後重不益甚乎?

 

中本虛矣,而復攻其積,元氣不愈竭乎?

 

濕熱傷血,自宜調血,若過用推陳,血愈傷矣!

 

津亡作渴,自宜生津,若專於滲利,津愈耗矣!

 

庸工專守痛無補法,不知因虛而痛者。

 

愈攻則愈痛矣。

 

且虛而當補,自有所據。

 

凡脈息微弱者可補,形體虛羸者可補,胸膈寬快者可補,病後而痢者可補,因攻而劇者可補。

 

然而尤有至要者則在脾腎兩臟。

 

如先瀉而後痢者,脾傳腎為賊邪,難療,先痢而後瀉者,腎傳脾為微邪,易治。

 

經曰:腎者,胃之關也,又腎開竅於二陰,故下多則陰亡。

 

未有久痢而腎不傷者。

 

故治痢不知補腎,非其治也。

 

凡四君、歸脾、補中,皆補脾虛,未嘗不善,若病火衰,設非桂、附大補命門真陽,以救脾家之母,則飲食何由而進,門戶何由而固,真元何由而復耶?

 

又趙氏謂:病本熱痢,遷延日久,各症不減,或反加重,理當別治,竟作虛痛。

 

〔愚謂必先曾用通泄寒涼等藥太過,症變虛寒,口不渴而喜熱飲,小便清而不赤澀,下利水穀而澄徹清冷,腹痛綿綿,而手按即止,四肢厥冷,脈微沉細,見諸脈症,方可議投溫補,又必先以溫藥小劑探之,如得中病而止。〕

 

須用補中益氣,一升一補。

 

如少腹重墜,切痛奔豚,此兼屬少陰症,合四神丸,去五味,加肉桂,甚加附子。

 

如有純血者,加炒黑乾薑,虛回而痢自止。

 

此論痢亦有溫補之說也。

 

余每觀昔賢諸論,始則中心喜焉,誦而識焉,乃閱歷久之久之而卒少見者,豈諸賢欺我哉!

 

因寤寐思之,久而恍然。

 

知古人乃究病情之變幻,恐後人明於此而不明於彼,或誤治遺禍,原非常有之症。

 

乃世之醫者,不深察其旨,往往好奇自高,不辨寒、熱、虛、實,一遇痢疾概用理中,桂、附,竟為家常茶飯,不用操刃,沿門被戮,接踵死亡,乃尤謂如此大劑溫補,而弗能挽回,此真天命使然。

 

噫!豈不謬哉。

 

獨不考之,河間云:古以赤痢為熱,白痢為寒,果爾則赤白相兼者,豈寒熱同病乎!

 

又言白痢為寒,則當不能消穀,何由反化為膿耶?故凡穀消化者,無問色及他症,便為熱也。

 

丹溪亦言:赤痢自小腸來,白痢自大腸來,皆濕熱為本。

 

沈氏則辨謂:邪傷大小腸氣分則痢白,邪傷大小腸血分則痢血,甚為明確。

 

戴氏云:痢雖有赤白二色,終無寒熱之分,通作濕熱處治,但分新舊虛實,與赤白帶同治。

 

《原病式》曰:病本濕熱,然竟有用辛熱藥而得愈。

 

蓋病之微者,得辛熱則鬱結開通,氣和而愈,甚者,其病轉極。

 

呂晚村言痢疾與傷寒不同,頗有口不渴,喜熱飲,小便清,身不熱,腹喜熱手熨,而仍屬火症者。

 

所以仲淳立論則曰:凡治滯下與滑泄自利不同,滑泄自利不止,有可澀之道。

 

若夫滯下,本屬濕熱澀滯不行,法宜清熱疏利之藥,忌兜澀。

 

大腸與肺為表裡,大腸既有濕熱留滯,則肺家必有熱,肺氣喜通利,惡閉澀,倘誤投止澀,使濕熱無所宣泄,肺氣不得下行,非惟滯下轉增,濕熱熏蒸,上干乎肺,則脹悶氣逆,不眠不食,諸症至矣。

 

王宇泰論此症最為險惡,生死所關,不惟時醫治之無術,而古今治法千家,多不得竅,是以不能速收全效。

 

余經二十余年,頗有妙悟,百試百效,然後能破諸家之迷障,而為奇妙之方。

 

論曰:古人治痢,皆曰熱則清之,寒則溫之,初起熱盛則下之,有表症則汗之,小便赤澀則分利之。

 

此五者舉世信用,若規矩準繩之不易者。

 

予獨謂五者惟清熱一法無忌。

 

其四法則犯大忌,必不可用。

 

一忌溫補。

 

痢之為病,乃濕熱蘊積,膠滯於腸胃之中,清邪熱,導滯氣,行瘀血。

 

則其病速除。

 

若即用參、朮等溫補,則熱愈盛,氣愈滯,而血亦凝。

 

久之正氣虛,則邪氣猶熾;纏綿不已,欲補而澀之,則助邪。

 

清而疏之,則愈滑。

 

遂至不可救療者,初投溫補之禍也。

 

一忌大下,痢自邪熱膠滯腸胃而成,與溝渠壅塞相似,惟用藥磨刮疏通,則愈。

 

若用承氣大下之藥,譬如清蕩壅塞之渠,必不可去,徒傷胃氣、損元氣而已。

 

正氣損傷,邪氣不除,強壯者猶可,怯弱者必危矣。

 

一忌發汗。

 

痢有身發熱汗,頭疼目眩者,此非外感,乃內毒熏蒸,自內達外,雖有表症,實非寒邪也。

 

若發汗則泄其正氣,而邪氣得以恣肆。

 

且風劑燥熱。

 

愈助邪熱,表虛於外,邪熾於內,鮮不斃矣。

 

一忌分利小便。

 

利小便者,治水瀉之聖法也。

 

而以之治痢則乖,痢自邪熱膠滯,津液枯澀而成,若用五苓等劑分利,津液愈枯,澀滯愈甚,遂至纏綿不愈,則即分利之害也。

 

若清熱導滯,則痢自愈,而小便自利,安用分利為哉。

 

統而論之,景岳諸氏之說,盡痢疾之變也,欲以廣學人之識也,河間諸氏之說,言痢疾之常也,所以適學人之用也,能明此義,而用其常,識其變,庶治痢不致殺人矣。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A1%A7%E6%9D%BE%E5%9C%92%E9%86%AB%E9%8F%A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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