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87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醫門法律 卷六 虛勞門 論《金匱》附《肘後》獺肝散方50...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8-2 09:56: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門法律 卷六 虛勞門 論《金匱》附《肘後》獺肝散方500

 

論《金匱》附《肘後》獺肝散方  本文云:治冷勞:又主鬼疰,一門相染。

 

按:許叔微《本事方》云:葛稚川言鬼疰者,是五尸之一疰。

 

諸鬼邪為害,其變動不一,大約使人寒熱淋漓,沉沉默默,不的知其所苦,而無處不惡,累年積月,漸就頓滯,以至於死,傳於傍人,乃至滅門。

 

覺知是證者,急治獺肝一具,陰乾取末,水服方寸匙,日三服效。

 

未知再服,此方神良。

 

再按長桑君所授越人禁方,各傳其徒一人者,至華元化斃獄,其傳遂泯,仲景醫中之聖,諸禁方詎不盡窺底蘊,然而有其理無其事者,不足尚也。

 

有其事無其理者,不足尚也。

 

即有其理,有其事矣,而用意罕幾先之哲,尤不足尚也。

 

如獺肝散非不可以殺蟲,而未可以行血逐瘀,所以制緩中補虛大黃 蟲丸一方,自出手眼。

 

而授陳大夫百勞丸一方,加入人參,只作一服,以取頓快。

 

蓋於此時而用力,可圖十全其五也。

 

迨至束手無策,而取用獺肝以去其蟲,蟲去其人可獨存乎?然蟲亦不可不去也,《金匱》之附《肘後》一方,豈無意哉!

評分

參與人數 1銀幣 +1 金幣 +1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13 03:35 , Processed in 0.16991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