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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 16:57: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門法律 卷二 比類仲景《傷寒論》陽虛陰盛治法並死證三十二則61

 

比類仲景《傷寒論》陽虛陰盛治法並死證三十二則

 

太陽經九法 太陰經一法 少陰經七法 少陰死證五法 厥陰經五法厥陰死證五法《卒病論》雖亡,《傷寒論》固存也。

 

仲景於傷寒陽微陰盛惡寒之證,尚不俟其彰著,早用附子、乾薑治之,並灸之矣。

 

況於卒病乎?況於卒病彰著之極者乎?茲特重加剖繹,非但治卒病有據,即遇傷寒危證,毫發奠遁耳。

 

仲景治傷寒傳經熱病,邪在太陽之初,便有用附子治陽虛九法。

 

其一因誤用發汗藥,致汗漏不止者,用桂枝東加附子為救法。

 

其證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

 

風傷衛之證原惡風,加以誤汗,則腠理盡開,而惡風愈甚。

 

小便難者,諸陽主氣,陽亡於外,膀胱之氣化自不行也,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四肢為諸陽之本,亡陽脫液,斯骨屬不利也。

 

陽虛之人,誤發其汗,既可用此方以救其陽,未汗之先,寧不可用此方以解肌得汗乎?仲景於桂枝湯中加人參加附子,不一而足,其旨微矣。

 

其一因誤汗,致心悸頭眩身 動,無可奈何者,用真武湯為救法。

 

其證發汗不解,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 動,振振欲擗地。

 

汗雖出而熱不退,則邪未盡,而正已大傷。

 

況裡虛為悸,上虛為眩,經虛為 ,身振振搖,無往而非亡陽之象,所以行真武把守關口坐鎮之法也。

 

其一為發汗不解,反惡寒者,用芍藥甘草附子湯為救法。

 

其證發汗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

 

未汗而惡寒,邪盛而表實;已汗而惡寒,邪退而表虛;陽虛則惡寒,宜用附子固矣。

 

然既發汗不解,可知其熱猶在也,熱在而別無他證,自是陰虛之熱,又當用芍藥以收陰,此榮衛兩虛之救法也。

 

其一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用茯苓四逆湯為救法。

 

誤汗則亡陽而表虛,誤下則亡陰而裡虛,陰陽俱虛,邪獨不解,故生煩躁,用此湯以救之。

 

前一證榮衛兩虛,此一證表裡兩虛,制方之妙,又非表裡一言可盡。

 

蓋煩為心煩,躁為腎躁,故用乾薑、附子入腎以解躁,茯苓、人參入心以解煩也。

 

其一誤下而致脈促胸滿,復微惡寒者,用桂枝湯去芍藥加附子為救逆。

 

脈促雖表邪未盡,然胸但滿而不結,則以誤下而損其胸中之陽也。

 

加以微惡寒,則並腎中之真陽亦損,而濁陰用事矣。

 

故去芍藥之陰,加附子以回陽也。

 

其一下之後復發汗,脈沉微,身無大熱者,用乾薑附子湯為救法。

 

其證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

 

此證前一條云: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

 

誤汗亡陽,誤下亡陰,故云內外俱虛。

 

然不出方,以用附子回陽,人參益陰,已有成法,不必贅也。

 

此復教人以精微之蘊,見亡陽一證,較亡陰倍多,然陽用事於晝者也,熱煩躁擾不得眠,見於晝者若此。

 

陰用事於夜者也,安靜不嘔不渴,見於夜者若彼,豈附子、人參,陰陽兩平之可施乎?必乾薑、附子,偏於辛熱,乃足回其陽,以協於偏勝之陰也。

 

其一風濕兩邪,搏聚一家,用甘草附子湯分解之法。

 

其證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

 

風則上先受之,濕則下先受之。

 

逮至兩相搏聚,注經絡,流關節,滲骨體,軀殼之間,無處不到,則無處不痛也。

 

於中短氣一證,乃汗多亡陽,陽氣大傷之征,故用甘草、附子、白朮、桂枝為劑,以復陽而分解外內之邪也。

 

又寒傷榮而無汗之證,用桂枝附子湯,即本方去術加薑棗之制也。

 

其寒傷榮無汗,而大便硬小便自利者,知其邪不在表,則本方去桂枝仍用術,借其益土燥濕之用也。

 

三方原三法,今並為一,見治風濕相搏,不出以回陽為急務耳。

 

其一心下痞而惡寒汗出。

 

用附子瀉心湯,復陽瀉痞,兼而行之之法。

 

瀉心湯有五:曰甘草、曰半夏、曰生薑、曰黃連、曰附子。

 

以惡寒汗出,陽虛之證,較陰痞更急。

 

故用麻沸湯漬去痞之藥,而浸入濃煎之附子汁,雖曰一舉兩得,其所重從可識矣。

 

其一誤用陽旦湯致逆,用四逆湯救逆一法。

 

陽旦湯者,桂枝東加黃芩之制也。

 

其人陽氣素衰者,雖當夏月,陽外陰內,桂枝湯中可加附子,不可加黃芩,所以其人得湯便厥也。

 

若重發汗,或燒針者,誤上加誤,非四逆湯不能回其陽矣。

 

陽明、少陽二經,絕無用附子法,惟太陽一經,獨有不得不用之證。

 

蓋太陽膀胱為腎之府,腎中陽虛陰盛,勢必傳出於府,以故才見脈微惡寒,漏汗惡風,心悸頭眩,肉 筋惕,躁擾等證。

 

縱是傳經熱病,不得不用薑附以消陰復陽也。

 

而暴病不由傳經發熱,卒然而至,尚何等待而不用附子、乾薑乎?凡醫起一陰病者,即可免一劫厄,天理人事必至之符也。

 

其不能起人卒病而求幸免劫厄,自不可得,世有藹藹吉人,其擇術當何如耶?或遇熱病,誤服此藥,輕者至重,重者至死。

 

任脈數者,或飲水者,煩躁動搖者皆是熱病。

 

寒熱二證,若水火也,不可得而同治,誤則殺人,學人慎之。

 

按元禮國朝名醫中之翹楚也,其於中寒略窺大意,未識奧旨。

 

且不曰以熱病法治之則死,反曰熱病用此藥即死,殊失主客,然二老外更無有言及中寒者,昌又推其登壇建幟之功矣。

 

昌粗陳病概,明告八難,良工苦心,此道庶幾可明可行矣。

 

然鹵莽拘執之輩,用法必無成功,愚昧鮮識之人,服藥必生疑畏。

 

謹合陰病論,請正明哲巨眼,懇祈互相闡發,俾卒病之旨,人人共明,坦然率由,詎非生民之濃幸乎?乃取水土所封之陽,出而任事,頭面得陽而戴赤,肌膚得陽而 燥,脾胃得陽而除中,即不中寒,其能久乎?日月星辰麗乎天,華岳河海附乎地,五天之氣,散布於列曜九地之氣,會通乎山澤,以清以寧,曰大曰廣,庶類以漸萌生。

 

而天界隙中所余暴悍濁陰,動輒綿亙千萬丈,排空直墜,摧殘所生,靡有孑遺。

 

天開地辟以後,陰慘余殃,尚若此其可畏,必至寅而駁劣悉返沖和。

 

天光下濟,地德上承,名木嘉卉,累累垂實,光音天人,下食其果,不復升舉,因得施生,乃至繁衍,而成天地人之三界也。

 

此義關系人身性命,病機安危,最宏最巨,儒者且置為不論不議,醫者更蔑聞矣。

 

昌每見病者,陰邪橫發,上干清道,必顯畏寒腹痛,下利上嘔,自汗淋漓,肉 筋惕等證,即忙把住關門,行真武坐鎮之法,不使龍雷升騰霄漢。

 

一遵仲景已傳之秘,其人獲安。

 

倘先此不治,頃之濁陰從胸而上入者,咽喉腫痹,舌脹睛突;濁陰從背而上入者,頸筋粗大,頭項若冰,轉脫渾身青紫而死。

 

謂非地氣加天之劫厄乎?惟是陡進附子、乾薑,純陽之藥,亟驅陰邪,下從陰竅而出,非與迅掃濁陰之氣還返地界同義乎?然必盡驅陽隙之陰,不使少留,乃得功收再造,非與一洗天界余氛,俾返沖和同義乎?會仲景意中之法,行之三十年,治經百人,凡遇藥到,莫不生全,雖曰一時之權宜,即擬為經常之正法可也。

 

醫學缺此,誠為漏義,謹立鄙論,以開其端。

 

後有作者,出其廣大精微之蘊,是編或有可采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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