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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門法律 卷二 論朱丹溪述中寒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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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 16:56: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門法律 卷二 論朱丹溪述中寒58

 

論朱丹溪述中寒 丹溪曰:中寒者,倉卒受寒,其病即發而暴。

 

蓋中寒之人,乘其腠理疏豁,一身受邪,難分經絡,無熱可散,溫補自解。

 

此胃之大虛,不急治去生甚遠,法當溫散理中湯,甚者加附子,其見解超出尋常矣。

 

然又曰:有卒中天地之寒氣、口傷生冷之物、有外感、無內傷、用仲景法。

 

若挾內傷,補中益氣東加發散之藥,必先用參 托住正氣,可見丹溪宗尚東垣者,猶在仲景宮牆之外,未知其中宗廟百官之富美也。

 

昌粗陳病概,明告八難,良工苦心,此道庶幾可明可行矣。

 

然鹵莽拘執之輩,用法必無成功,愚昧鮮識之人,服藥必生疑畏。

 

謹合陰病論,請正明哲巨眼,懇祈互相闡發,俾卒病之旨,人人共明,坦然率由,詎非生民之濃幸乎?乃取水土所封之陽,出而任事,頭面得陽而戴赤,肌膚得陽而 燥,脾胃得陽而除中,即不中寒,其能久乎?日月星辰麗乎天,華岳河海附乎地,五天之氣,散布於列曜九地之氣,會通乎山澤,以清以寧,曰大曰廣,庶類以漸萌生。

 

而天界隙中所余暴悍濁陰,動輒綿亙千萬丈,排空直墜,摧殘所生,靡有孑遺。

 

天開地辟以後,陰慘余殃,尚若此其可畏,必至寅而駁劣悉返沖和。

 

天光下濟,地德上承,名木嘉卉,累累垂實,光音天人,下食其果,不復升舉,因得施生,乃至繁衍,而成天地人之三界也。

 

此義關系人身性命,病機安危,最宏最巨,儒者且置為不論不議,醫者更蔑聞矣。

 

昌每見病者,陰邪橫發,上干清道,必顯畏寒腹痛,下利上嘔,自汗淋漓,肉 筋惕等證,即忙把住關門,行真武坐鎮之法,不使龍雷升騰霄漢。

 

一遵仲景已傳之秘,其人獲安。

 

倘先此不治,頃之濁陰從胸而上入者,咽喉腫痹,舌脹睛突;濁陰從背而上入者,頸筋粗大,頭項若冰,轉脫渾身青紫而死。

 

謂非地氣加天之劫厄乎?惟是陡進附子、乾薑,純陽之藥,亟驅陰邪,下從陰竅而出,非與迅掃濁陰之氣還返地界同義乎?然必盡驅陽隙之陰,不使少留,乃得功收再造,非與一洗天界余氛,俾返沖和同義乎?會仲景意中之法,行之三十年,治經百人,凡遇藥到,莫不生全,雖曰一時之權宜,即擬為經常之正法可也。

 

醫學缺此,誠為漏義,謹立鄙論,以開其端。

 

後有作者,出其廣大精微之蘊,是編或有可采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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