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27 09:13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社會●母權制】
母權制係指婦女在政治與家務兩方面掌握最大的權力。
她們是領導者、統治者,而男人則處於附屬地位。
事實上,人類有史以來尚未出現過真正母權的社會。
現今人類學家均一致同意此種社會組織,純粹出之於十九世紀一些學者的臆測,無任何事實能證明其存在。
世界上僅有少數民族,其母權較大而已。
又有些學者,將「母權」與「母系」混為一談,實有其重大區別。
所謂母權是一切權力集中於母身;
而母系則是凡嗣續之計算、財產或職位之繼承,所根據者以母方為標準或優先。
但行母系制的社會,其權力仍操於男人之手。
財產與職位繼承的大權,有由母方男親行使者,通常是母之兄弟,則稱曰「舅權」。
行母系制者,男子常隨妻居住,曰「母居」或「妻居」,但非一定如此,亦有妻隨夫居者。
有些人類學家謂母系先於父系,即母系家庭為最早的家庭組織,其理由是:人類於草昧之世,婚姻制度尚未確立,夫妻不固定,家內僅有母子關係,因而母為一家之主,證之我國歷史文字,似甚可信。
「白虎通」謂:「古之時,未有三綱六紀,人民但知有母,不知其父。」
古籍常說到古代聖帝明王沒有生身父親。
春秋公羊傳謂:「聖人皆無父,感天而生。」
於是附會而生出許多神話,如女登與神龍交而生炎帝等。
由此可證,我國三皇五帝之時或為母系社會。
再從我國的姓名,亦可見出母系的遺跡。
說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母,感天而生子,故曰天子。因生以為姓,女、生。」
鄭樵通志:「三代之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氏所以別貴賤,姓所以別婚姻。」
可見三代之前,婦女為一家之主,故只有婦女稱姓。
婚姻以婦女為主,故以姓為別。
如姜,贏、姒、姚、媯等,都女,婚姻嫁娶諸字亦從女。
(朱岑樓)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