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六 黃癉門 論《金匱》硝石礬石散方578】
<STRONG></STRONG><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醫門法律 卷六 黃癉門 論《金匱》硝石礬石散方578</FONT>】</STRONG></FONT></P>
<P><STRONG></STRONG> </P><STRONG>論《金匱》硝石礬石散方 此治女勞癉之要方也。 </STRONG>
<P> </P><STRONG>原文云:黃家,日晡所發熱,而反惡寒,此為女勞。 </STRONG>
<P> </P><STRONG>得之,膀胱急,小腹滿,身盡黃,額上黑,足下熱,因作黑癉。 </STRONG>
<P> </P><STRONG>其腹脹如水狀,大便必黑,時溏,此女勞之病,非水也。 </STRONG>
<P> </P><STRONG>腹滿者難治。 </STRONG>
<P> </P><STRONG>硝石礬石散主之。 </STRONG>
<P> </P><STRONG>從來不解用硝石之義,方書俱改為滑石礬石散,方下謬云以小便出黃水為度,且並改大黃硝石湯為大黃滑石湯,醫學之陋,一至此乎!夫男子血化為精,精動則一身之血俱動,以女勞而傾其精,血必繼之,故因女勞而尿血者,其血尚行,猶易治也。 </STRONG>
<P> </P><STRONG>因女勞而成癉者,血瘀不行,為難治矣。 </STRONG>
<P> </P><STRONG>甚者血瘀之久,大腹盡滿,而成血蠱,尤為極重而難治矣。 </STRONG>
<P> </P><STRONG>昧仲景之文,反制方之意,女勞癉,非亟去其膀胱少腹之瘀血,萬無生路。 </STRONG>
<P> </P><STRONG>在傷寒熱瘀膀胱之證,其人下血乃愈。 </STRONG>
<P> </P><STRONG>血不下者,用抵當湯下之,亦因其血之暫結,可峻攻也。 </STRONG>
<P> </P><STRONG>此女勞癉蓄積之血,必匪朝夕,峻攻無益,但取石藥之悍,得以疾趨而下達病所,硝石鹹寒走血,可消逐其熱瘀之血,故以為君;礬石本草謂其能除錮熱在骨髓,用以清腎及膀胱臟腑之熱,並建消瘀除濁之功,此方之極妙可法者也。 </STRONG>
<P> </P><STRONG>以陳無擇之賢,模棱兩可其說,謂無發熱惡寒脈滑者,用此湯。 </STRONG>
<P> </P><STRONG>若發熱惡寒者,其脈浮緊,則以滑石石膏治之。 </STRONG>
<P> </P><STRONG>青天白日,夢語喃喃,況其他乎!世豈有血蓄下焦,反見浮滑且緊之脈者乎?妄矣!妄矣!夏月天氣之熱,與地氣之濕交蒸,人受二氣,內鬱不散,發為黃癉,與龕醬無異。 </STRONG>
<P> </P><STRONG>必從外感汗下吐之法,去其濕熱。 </STRONG>
<P> </P><STRONG>然夏月陽外陰內,非如冬月傷寒,邪氣伏藏難動之比,仲景慎用三法之意,昌明之矣。 </STRONG>
<P> </P><STRONG>其穀癉、酒癉、女勞癉,則病自內傷,與外感無涉,仲景補《內經》之闕,曲盡其微,昌並明之矣。 </STRONG>
<P> </P><STRONG>至於陰癉一證,仲景之方論已亡,千古之下,惟羅謙甫茵陳附子乾薑甘草湯一方,治用寒涼藥過當,陽癉變陰之證,有合往轍,此外無有也。 </STRONG>
<P> </P><STRONG>今人但云陽癉色明,陰癉色晦,此不過氣血之分,辨之不清,轉足誤人。 </STRONG>
<P> </P><STRONG>如酒癉變黑,女勞癉額上黑,豈以其黑遂謂陰癉,可用附子、乾薑乎?夫女勞癉者,真陽為血所壅閉,尚未大損,瘀血一行,陽氣即通矣。 </STRONG>
<P> </P><STRONG>陰癉則真陽衰微不振,一任濕熱與濁氣敗血,團結不散,必復其陽,錮結始開。 </STRONG>
<P> </P><STRONG>儻非離照當空,幽隱胡繇畢達耶?學人試於前卷方論中究心焉,思過半矣。</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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