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六 脹病論561】
<STRONG></STRONG><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醫門法律 卷六 脹病論561</FONT>】</STRONG></FONT></P>
<P><STRONG></STRONG> </P><STRONG>脹病論喻昌曰:脹病與水病,非兩病也。 </STRONG>
<P> </P><STRONG>水氣積而不行,必至於極脹,脹病亦不外水裹氣結血凝,而以治水諸法施之。 </STRONG>
<P> </P><STRONG>百中無一愈者,失於師承無人,妄施妄投耳。 </STRONG>
<P> </P><STRONG>今天下醫脈久斷,醫學久荒,即欲效司馬子長,擔簦負笈,遍訪於江、淮、汶、泗,而師資果安有乎?昌於斯世無地可以著錐,然而皇皇斯人,不敢自外,請一比類,為後學商之。 </STRONG>
<P> </P><STRONG>仲景謂水病,氣分心下堅大如盤,邊如旋杯,水飲所作。 </STRONG>
<P> </P><STRONG>然則脹病,豈無血分腹中堅大如盤者乎?多血少氣,豈無左脅堅大如盤者乎?多氣少血,豈無右脅堅大如盤者乎?故不病之人,凡有 瘕積塊痞塊,即是脹病之根,日積月累,腹大如箕,腹大如瓮,是名單腹脹。 </STRONG>
<P> </P><STRONG>不似水氣散於皮膚面目四肢也,仲景所謂石水者正指此也。 </STRONG>
<P> </P><STRONG>胸中空曠,氣食尚可從旁轆轉,腹中大小腸膀胱,逼處瘀濁占據,水不下趨,而泛溢無不至矣。 </STRONG>
<P> </P><STRONG>《內經》明脹病之旨,而無其治。 </STRONG>
<P> </P><STRONG>仲景微示其端,而未立法,然而比類推之,其法不啻詳也。 </STRONG>
<P> </P><STRONG>仲景於氣分心下堅大如盤者,兩出其方,一方治陰氣結於心下,用桂枝去芍藥加麻黃附子細辛湯;一方治陽氣結於心下,用枳術湯。 </STRONG>
<P> </P><STRONG>夫胸中陽位,尚分陰氣陽氣,而異其治,況腹中至陰之處,而可不從陰獨治之乎?陰氣包裹陰血,陰氣不散,陰血且不露,可驅其血乎?舍雄入九軍單刀取勝之附子,更有何藥可散其陰氣,破其堅壘乎?推之兩脅皆然,但分氣血陰結之微甚,而水亦必從其類矣。 </STRONG>
<P> </P><STRONG>此等此類之法,最上一乘,非中材所幾,和盤托出,為引伸啟發之助。 </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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