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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須知卷六魚類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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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4 20:11: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飲食須知卷六魚類河豚

 

 

河豚味甘性溫,有毒。
 

海中者有大毒。
 

多食發風助濕動痰。
 

有痼疾瘡瘍者,不可食。
 

與荊芥、菊花、桔梗、甘草、附子、烏頭相反。
 

修治失法,誤入煙煤或沾灰塵,食之並能殺人。
 

三月後即肉內生斑,不可食之。
 

妊婦食之,令子赤游風。
 

其血有毒,脂令舌麻,子令腹脹,眼令目花。
 

其肝及子有大毒,入口爛舌,入腹爛腸,無藥可解。
 

中其毒者,以橄欖蘆根汁、糞清甘蔗汁解之,少效。
 

或用鴨血灌下可解。
 

服藥人不可食之。
 

赤目者、極肥大者、腰腹有紅筋者,誤食殺人,諸藥不能解。
 

濃生者宜遠之,勿食。
 

又一種斑子魚,形似小河豚,其性味有毒,與河豚相同。
 

河豚魚,飽後不可再食,食此不可盡飽,宜防發脹耳。
 

魚味甘性平。
 

吞啖同類,池中有此不能蓄魚。
 

生瘡癤者,勿食。
 

引用:http://www.jkloha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04%3A2010-01-05-06-39-44&catid=65%3A2010-01-01-20-00-44&Itemid=109&limitstar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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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曲 很不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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