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陰篇】
況少陰之煩而下利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仍為欲愈之候,若不辨晰,而誤以四逆之法治之幾何不反增危困耶,雖陽明與太陰府藏相連其便鞕與下利,自有陽分陰分之別,而下利中又有溫裏脾之別溫裏宜四逆湯,實脾宜五苓散利水即所以實脾,脾實則腐穢不攻而去也。
已上誤下熱傳太陰證。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鞕者,為陽明病也。
此太陰轉屬胃府證也。
脈浮而緩,本為表證,然無發熱惡寒外候,而手足自溫者,是邪已去表而入裏,其脈之浮緩,又是邪在太陰,以脾脈主緩故也。
邪入太陰,熱必蒸濕為黃,若小便自利,則濕行而發黃之患可免,但脾濕既行胃益乾燥,胃燥則大便必鞕,因復轉為陽明內實,而成可下之證也。
下之宜桂枝大黃湯。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
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
便必鞕,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霍亂為胃中鬱滯寒物,故其脈當微濇,今傷寒是外邪,脈當浮盛,而不當微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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