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六經傳受】
卷中
傷寒總評
傷寒六經傳受
經言:寒傷形,寒傷皮毛,寒傷血,寒傷榮。
然寒主閉藏而腠理閉密,陽氣拂鬱不能通暢,怫然內作,故身熱燥而無汗。
故經曰;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
又曰: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
《內經》既直言熱病者,言一身為病之熱氣也;
以至仲景直言傷寒者,言外傷之寒邪也,以分風、寒、暑、濕之所傷,主療不同,故只言傷寒,而不通言熱病也。
其寒邪為害至大,故一切內外所傷,俱為受汗之熱病者,通謂之傷寒也。
一名大病者,皆以為害之大也。
又春曰溫病,夏曰熱病,秋曰濕病,冬曰傷寒。
傷寒者是隨四時天氣春溫、夏熱、秋濕、冬寒為名,以明四時病之微甚,及主療消息,稍有不等,大而言之則一也,非為外傷及內病有此異耳。
或云冬伏寒邪於肌膚骨肉之間,至於春變為溫病,夏變為熱病,秋變為濕病,冬變為正傷寒病者,及名冒其寒而內生拂熱,熱微而不即病者,以至將來陽熱變動,或又感之而成熱病,非謂伏其寒氣而反變寒為熱也。
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亦其義也。
亦有一時冒寒而便為熱病者,或感四時不正乖戾之氣,或隨氣運興衰變動,或內外諸邪所傷,或因他病變成,或因他人傳染皆能成之,但以分門隨證治之耳。
經言此六經傳受,乃外傷於寒而為熱病之大略,主療之要法也。
大法曰:傷寒一日,太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
此足太陽膀胱之經也,故與經言五日足少陰腎水為其表裡。
或言為手太陽者,誤也。
此六經之證也,或以此直云傷寒不傳手經者,亦誤也。
豈不詳熱論云五臟六腑皆受病,又刺熱篇皆言五臟熱病。
但以熱病多於足經,而其病甚少於手經,而其病微,且與足經微為兼證,汗下之治,但分表裡,故不單言手經,而但寄於足經而已。
若針刺,則本經補瀉,各分五臟手足之經矣。
二日陽明受之,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眠也。
三日少陽受之,故胸脅痛而耳聾。
四日太陰受之,故腹滿而咽乾。
五日少陰受之,故目燥、舌乾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則煩滿囊縮。
或言傳手厥陰包絡相火,則水火既濟而愈;
傳足厥陰肝經,則土敗木賊而當死者,妄說也。
此經言足厥陰肝經之證也。
大法曰:前三日三陽病,在表,故宜汗之。
汗泄熱退身涼而愈。
後三日三陰病,在裡,故宜下之。
下,退裡熱,則怫熱宣通,汗出氣和而愈也。
亦有內熱下盡,無汗氣和而愈者也。
或曰前三日寒在表者,誤也。
此皆熱證也。
或未愈者,再經衰之,七日太陽病衰(自此以下皆言病自衰減),頭項少愈;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
九日少陽病衰,耳能微聞;
十日太陰病衰,身熱少愈,腹滿如故;
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以言腹不復滿),舌乾,已而嚏;
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言大病熱氣散去),病則瘳(音抽,愈也)矣。
此亦大略言之耳,傷寒受不必拘此,但以明其諸證而如法治療耳。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5%8 ... B%B4%E6%A0%BC/index
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47336&pid=699108&fromuid=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