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穴總論】
折衷群言,存其精髓,段段是金,言言是玉。凡審氣脈,必須凝神定慮,仔細下針,不得毫無有差。
《梅花院纂》云:「亥无鱗甲用心安。」
又云:「隔山取氣君須學。」
蓋以亥之兩旁為乾、為壬,皆不可侵,所謂无鱗甲也。
此審本脈取真氣,當「依扶放之法」,陰龍之震,陽龍之離皆是也。
「隔山取氣」者,如巽巳丙屬陰,丙可借巳,巳可借巽,皆隔山而借取真氣,不必扶放耳。
陰龍之庚兌辛,陽龍之壬坎癸亦然,故曰:「要識亥卯午三二難,須曉壬子癸、巽巳丙、庚酉辛之三易。」正謂此也。
《經》云:「來龍不脫來龍氣。」如亥脈初分起祖至入穴,仍復亥也。
又云:「二峽三關元復元。」如亥脈過峽,度關至入穴,元是亥乃為真氣,為真龍也。
初定穴時,開山立向,工夫要看入首脈;既成穴後,開井迎接,工夫要看入首脈;何云入首脈?
既成穴後,開井迎接,工夫要看入首脈。
何云入首?
即今人稱到頭是也。
須看到頭是何龍?
如入首是陰,却審後龍多陰,則為真落;如後龍多陽,則為偽落。
不必專泥以陰為真,以陽為偽,蓋陰雖為真氣,陽雖為偽氣,然後龍是陽,則陽之偽氣乃真,而陰之真氣反偽矣。
入首之脈既定,法當舍偽從真。而斬關借局,速達暫福之穴由是取焉。
《羅經祕旨》云:旅寓龍者,陰陽純粹之龍必無此穴,遇來脈陰陽駁雜,或真行偽落,或偽行真落,龍之隱顯莫測,猶人之客旅,往來不定,隨所寓而安也。
如自祖山迢迢而來,俱是陰脈行度,惟入穴數丈之氣變為陽脈,是名真行偽落,倘就前陽脈作陽局扦穴,行盡陽脈逢陰氣則犯駁雜,不穫福矣,宜棄陽脈就陰脈。盡處作陰向陰局,以「騎龍斬關法」扦之,穴前或鑿井或開池,使陽氣不致拖洩,則陰自住。
但斬截之法,亦宜藏風聚氣,四獸和平,不犯剛殺,方可用之。
倘受八風,傷龍鬥殺,不可騎截,只宜作陽局,暫乘陽脈扦之,名「暫福穴」,亦名「速達穴」,當以玉尺量四尺八寸為一步,一步管三年步算,陽脈氣盡恐生災禍,便宜改遷。
如陽龍行度變陰穴者,名曰「偽行真落」,亦以旅寓扦之。
然又有落脈不合後龍,而鉗口應樂,俱合後龍者。如後龍不可騎截,不妨仍於落脈處,從後龍立向,雖不利初年所不恤矣。
又有落脈純而鉗口應樂,反為偽局,無可轉移,不妨作內外兩向,內接真氣,外就偽局,通謂之「借局穴」,此旅寓龍之作法也。
大抵駁雜之龍陽多陰少則扶陽,陰多陽少則扶陰,千變萬化,總不外委曲以合淨陽而已。
故入首脈為開山第一關鍵,何云入手?
如人之取物,入手受用是也。
指穴中草蛇灰線,言如有此脈則有真氣到,氣從脈行也。
然脈斂聚不免屬陰,陰不可乘,故必有圓暈處,即所謂「太極暈」,乃陰不到而陽到方可葬也。
真氣既到穴,內作用有挨加法。
《催官篇》云:「天皇氣射天廐(ㄐㄧㄡˋ)星,微挨西獸加壬行。」言坐穴亥脈入首,作乾山巽向,乘亥正氣貫棺角入左耳。
自亥脈視之,則見棺頭挨過右邊白虎,而棺腳加在左邊壬上矣;餘可類推。
凡隔一宮、二宮為耳受氣;隔三宮已上即為腰腧受氣。若「倒騎龍」為湧泉受氣。
耳受氣者應速,腰受氣者應遲。若湧泉受氣,則又速然,亦須察龍穴局勢不必拘也。
如在本宮立穴,謂之顖(ㄒㄧㄣˋ)門受氣,亥龍作亥穴之類,發福極快;然當左右偏乘,不宜直龍直向,恐犯氣沖腦散之忌也。
凡定穴情以脈之入手,定坐山以龍之入手。
如艮龍束咽結氣已真,格得穴內流神砂位皆合先天、後天卦氣配納,則當用「正針」。
而卦位始正配合始真,乃詳本龍分數。
如正艮入首,則得本氣無待補助。
若是七艮三丑,則合正針,癸丑木龍為帶財。
若是七艮三寅,則丙寅火龍生艮,反為泄而失之,弱皆宜用分金生、養穴。
假作甲山庚向,當用穿山甲寅之水分金,庚寅之木補癸丑之木,用穿山丁卯之火分金,庚寅之木助丙寅之火也。
若格得流神砂位,皆屬雙山三合局,則當從「縫針」而二十四位支辰干卦配局始正,乃以本宮分數合之六十龍。
如艮龍正氣為戊寅屬土,坐下「自旺」不必補助;若或丙寅七艮之氣,生艮為泄,弱則當用「縫針」,以取「穿山」之納音及「縫針」分金之納音,以生、養之方為旺耳。
此於「坐線」之分金,可轉移而定穴;若「氣線」則不可有差者,以束氣入首,生定此氣,不可改易。
及至穴中挂(ㄍㄨㄚˋ)線乘氣,如稍侵七丑三寅,或五丑五寅之地,便非艮矣,豈可毫厘差者。
故凡「氣線」既定,乃挂「坐線」;坐線既定,又當挂「雜氣線」。
如艮龍入首,有三分寅氣,便當挂正氣艮線,雜氣寅線。
若作甲山庚向,則扦甲庚坐線;至於氣線、坐線交界之所,便為右耳乘氣之所;又當於交界受氣處,看寅氣如何?
若寅氣沖入,便須用趨避之法;脈路來急當退下一分,以避寅氣;脈路來緩當進上一分以抵寅氣,則艮之真氣乃貫棺而無雜矣。
至於生剋制化消納之法,乃氣中補洩之玄機,後學不可不知。
如離龍入首,乾亥水朝;正氣曜煞,當坐丁向癸,收甲水以合乾亥,而為乾甲丁之木局,使氣合而離火旺,則亥乾不為煞,而反為生旺矣,此「乘旺制煞」之一法也。
又如卯龍入首,丙丁與艮水從辛而去,一派火局洩木之氣,亦即為煞,當作辛向,令煞水直去不蓄於局中,則火氣洩而木不傷矣,此「脫煞扶生」之一法也。
又如亥龍入首,後龍帶子癸而來,以雙山論屬木,水從庚酉方入堂,則煞水滿局矣,當立巽向;蓋巽庚癸原為一家,今以巽與庚合,而又以後龍之癸合,則黨合而煞化,此「從煞化權」之一法也。
又以卦氣言之,如震龍入首,庚水潮來;巽龍入首,辛水潮來;離龍入首,壬水潮來;坤龍入首,乙水潮來;兌龍入首,丁水潮來;以及甲龍入首,乾水潮來;以正五行論,皆為煞矣,不知干卦相納,雌雄相見,不為煞而為官,所謂:「一條辛水向東流,文魁天下武封侯。」主巽龍言也,此「迎官就祿」之一法也。
又要識山運收山,水運收水。
如亥龍從坎癸來,雙山以乙木論,墓在戌,故當以丙火屬陽,而墓戌者配之,所謂:「乙丙交而趨戌,辛壬會而聚辰,斗牛納丁庚之氣,金羊收癸甲之靈。」走山水之運也。
乙木生於午、旺於寅,午上有高峰主旺人丁,寅上有高峰主發財祿,所謂山管山也。
丙火生於寅、旺於午,寅上水來亦主旺丁,午上水來亦主發財,乃以水管水也。
若穴向已定,或水法有一端不合,則用七十二、百二十分金之納音以消納之。
故凡沖破旺方,財祿必敗;沖破生方,人丁必絕。不可不慎!要之針法之正縫異施,而向首之取配各出。
如乾甲、坤乙、坎癸、離壬、艮丙、巽辛、震庚、兌丁之相納;亥未、寅戌、巳丑、申辰之相配,此卦氣所主,「正針」之所用也。
而推而廣之,則如乾之見乙,坤之見甲,從八卦對待而取偶,乾之壬丙,坤之癸辛,先後天相見而入用。
丙之喜丁,丁之喜丙,取《河圖》生成之理。
乾之坎癸,坤之乾甲,合《洛書》奇偶之數,以及推箕疇合十之義,則坎壬、離癸借配於對宮。
衍十干從龍之象,則乙庚;丙辛取材於化合,皆本「正針」之化氣,而廣之者矣。
「立玄空五行」以定生剋,進退用「三合五行」以配生、旺、墓神,此「雙山」所主,「縫針」之作用也。
而推而廣之,則乙丙之趨戌,辛壬之趨辰,丁庚之趨丑,癸甲之趨未,從龍向之墓合而取局也。
至若木龍之立乾甲丁,火龍之立艮丙辛,金龍之立巽庚癸,水龍之立坤壬乙,得本龍之氣而配向也。
又若木龍之立金局或水局,金龍之立木局或火局之類,隨水神之局而配向也。
皆本「縫針」之「雙山」而廣之者矣。夫理氣之要,在乎行龍之純而不雜,乘氣之真而無偽耳。乃若「撥砂」、「相水」、「穴向」所事,法不一家,例難槃施,神而明之,存於其人也。
◎《熊氏》解催官挨加之法,謂「挨」者,是棺腳;「加」者,是棺頭。
《試可》、《喬伯》輩俱採其論,究竟不是驗於穴中自知之。
◎八卦對待,先後天相見;《河》《洛》生成,合十諸格。
《張子九儀》所著,為功理氣不淺,特表之,不敢沒,亦不敢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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