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氣論】
人生之初。具此陰陽。則亦具此血氣。所以得全性命者。
氣與血也。
血氣者。
乃人身之根本乎。
氣取諸陽。血取諸陰。血為榮。榮行脈中。滋榮之義也。
氣為衛。衛行脈外。護衛之義也。
人受穀氣於胃。胃為水穀之海。灌溉經絡。長養百骸。而五臟六腑。皆取其氣。故清氣為榮。濁氣為衛。榮衛二氣。周流不息。一日一夜。脈行五十度。平旦復會於氣口。陰陽相貫。血榮氣衛。常相流通。何病之有。一窒礙焉。
則百病由此而生。且氣之為病。發為寒熱喜怒憂思。積痞疝瘕 癖。上為頭旋。中為胸膈。下為臍間動氣。
或喘促。
或咳噫。聚則中滿。逆則足寒。
凡此諸疾。氣使然也。
血之為病。妄行則吐衄。衰涸則虛勞。蓄之在上。 其人忘。蓄之在下。其人狂。逢寒則筋不榮而攣急。挾熱毒則內瘀而發黃。在小便為淋痛。 在大便為腸風。婦人月事進退。漏下崩中。病症非一。
凡此諸疾。皆血使之也。
夫血者譬則水也。
氣者譬則風也。
風行水上。有血氣之象焉。
蓋氣者血之帥也。
氣行則血行。氣止則血止。氣溫則血滑。氣寒則血凝。氣有一息之不運。則血有一息之不行。病出於血調。其氣猶可以導達。病原於氣。區區調血。又何加焉。
故人之一身調氣為上。調血次之。
先陽後陰也若夫血有敗瘀滯泥諸經。壅遏氣之道路。經所謂去其血而後調之。
不可不通其變矣。
然調氣之劑。
以之調血而兩得。調血之劑。
以之調氣則乖張。
如木香、官桂、細辛、厚朴、烏藥、香附、三棱、莪朮之類。治氣可也。
治血亦可也。
若以當歸、地黃輩。施之血症則可。然其性纏滯。有虧胃氣。胃氣虧則五臟六腑之氣亦餒矣。
善用藥者。
必以胃藥助之。
凡治病當識本末。
如嘔吐痰涎。胃虛不食。
以致發熱。
若以涼劑退熱。則胃氣愈虛。熱亦不退。宜先助胃止吐為本。其熱自退縱然不退。但得胃氣已正。旋與解熱。又有傷寒大熱。屢用寒涼疏轉。其熱不退。
若與調和胃氣。自然安愈。 心為血之主。肝為血之藏。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藏。止知血之出於心。而不知血之納於肝知氣之出於肺。而不知氣之納於腎。往往用藥。南轅北轍矣。
假如血痢。
以五苓、門冬等劑。行其心。巴豆、大黃逐其積。其病猶存者。
血之所藏。無以養也。
必佐以芎、歸、。則病自止。假如喘嗽。
以枳殼、桔梗、紫蘇、桂、薑、橘等劑調其氣。
以南星、半夏、細辛豁其痰。而終不升降者。
氣之所藏。無以收也。
必佐以補骨脂輩。則氣歸原矣。
病有標本。治有先後。綱舉而目斯張矣。
噫此傳心至妙之法。敢不與衛生君子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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