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時期的國語運動】 1913年中華民國教育部,為解決傳統漢文舊式「反切」讀音的不便和歧義,曾招集當時有代表性的四十四名音韻學者組成「讀音統一會」,共同審定出六百五十個字的正確讀音,並通過設定三十九個記音字母,稱其為「注音字母」。
但在袁世凱(1859-1916)稱帝前的大總統時代,並未正式頒布全國實施。
直到1918年11月,教育部雖正式頒布。
可是,實際上是到1919年4月,才以吳稚暉(1865-1953)提案的版本,正式公諸於世,並於當年9月,發行「國音字典」。
從此一過程來看,其目的只是用新的「注音字母」,來解決傳統漢文讀音的問題,是一種「舊式反切讀音」的代替品而已,並未考慮到是否用於「白話」或「方言」的使用問題。
可是,1918年1月,《新青年》改組,由北大教授六人:陳獨秀(1879-1942)、錢玄同(1887-1939)、沈尹(1883-1971)、李大釗(1889-1927)、劉復(1891-1934)和剛自美返國在北大任教的胡適(1891-1962)輪流編輯,並捨棄古文體改為全部使用「白話」撰文,因而造成極大的論爭。
但,同年4月,《新青年》刊出胡適的<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和<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將「白話文」與「國語文」混用起來,並獲北大學生傅斯年(1896-1950)、羅家倫(1897-1969)、汪敬熙(1893--1968)所創刊的《新潮》雜誌和陳獨秀主編的《每周評論》兩者的大力聲援,於是使「白話文」與「國語文」,成為「新思潮」的方便載體和傳播利器,影響深遠,逐漸普及各省和廣受知識界和傳播界的高度認同。
於是,當時的教育部在此巨大風潮的衝擊之下,從1920年起,明令初等、中等各級學校正式教導「白話文」課程,因而「白話文」課程,就順理成章地被稱為「國語文」課程。
此後,只有1931年時,將「注音字母」改稱「注音符號」以外,並無重大改變。
因此,「注音符號」和新「白話文」兩者的結合,成為戰後在台推行「國語運動」的原型和政策依據。
所以,這是一種在「注音符號」影響之下的「標準語運動」,而非「北京話」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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