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厥論】
凡產後暈、厥二證,皆由氣血並竭,苟非急補,何能挽其將絕之元神,無庸疑議者也。
但暈在臨盆,證急猶甚於厥,用藥不及,急救法救之。
如其人微虛者,則眼花頭眩,或心下滿悶,神昏口噤,不知人事,少頃即蘇。
或因亡血過多,以致虛火乘虛泛上而神不清,身無所主,其陰血暴亡,心神失養,心與胞絡君相之火,得血則安,亡血則危。
火上熾故令人昏冒,火乘肺故瞑目不省人事,是陰血暴亡,不能鎮撫也。
《經》云:病氣不足,宜補不宜瀉。
瞑目合眼,病悉屬陰,暴去有形之血,則火上熾,均宜頻灌生化湯,或從權急救。
生化湯二三帖,無補血分之虧,則塊化血旺,神清而暈止。
大虛者,其證面白眼閉,口開手冷,多汗神昏,六脈微細之甚,是氣隨血脫而欲絕,當大劑人參方可回陽,恐勢急而補陰不及,須以氣藥兼之,此陽生陰長之理也。
從權急救加參生化湯,或加參生化湯最效。
如制藥不及,速用獨參湯兩許,煎湯急救之,但得下咽,即可望生。
若少遲延,則無及矣。
有人謂產後七日,方可用參,此愚昧訛傳,不知始自何人,萬不可信。
但暈發頃刻,而急救外治之法,又不可緩,速宜輕輕扶坐,勿令臥倒。
或燒紅炭,沃之以醋;
或燒舊漆器,令煙氣透入口鼻即蘇;
急捏人中,靜以待之,元氣漸復。
不可亂動,致令神氣散亂。
或用韭菜一握,切碎入有嘴瓷瓶內,將醋煮滾澆入瓶內,急蓋口,以瓶嘴向婦鼻孔,令氣透入鼻中即蘇。
但凡大病大虛之人,皆能作暈,產後之暈因血去而名之曰血暈,實非因血而致暈也。
若偏信古方,認暈證為惡血搶心,而輕用蘇木、牛膝、紅花等類以及牡丹奪命等方,或認為痰水,而用調補消痰之方,誤之甚矣。
俗治產婦或因死胎及胎衣惡血上逆,搐嘔昏暈,用小便乘熱灌之,但得一口下咽即止。
設遇胃氣壯盛之婦,不畏臊氣,獲效者有之。
然童便非能止暈回元,蓋取其下行舊路,降火消瘀。
考之方書內云:敗血流入肝經,眼生黑花,頭目昏暈,不省人事。
此血熱乘虛逆上湊心,故昏迷不省,氣閉欲絕也,服童便最好。
此論但照管敗血,全罔顧產虛,且有氣閉欲絕四字,豈童便可挽回元氣欲絕乎?
即有惡血上逆、血滯等證,亦莫若生化湯溫而行之,去瘀止暈之妙也。
予見江南產科有用當歸二錢,益母草一錢,人參二錢,紅花六分,炮薑八分,煎熱沖童便服之以治暈,此方兼得之義,庶幾近之。
如婦人有血暈之證者,不若於將產數日前,預煎擇服八珍、十全、歸脾等類調補氣血,臨產又用人參催生,補於未產未虛之前,產後無虛可乘,無暈可發矣。
至於厥證,在分娩之後,因產時用力過多,勞倦傷脾,孤臟不能注於四旁,故手足逆冷而發厥。
《經》云: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蓋逆氣上滿於經絡,則神氣浮越去身而散也。
宜大補回陽,生化湯連用兩服。
俟血氣旺而神復,厥證自止矣,又非偏補血分之可得而愈也。
若服藥而口渴,另用參麥散以代茶,助津以救臟燥也。
又有四肢逆冷、泄痢,類傷寒陰證,不可用四逆湯,必生化湯倍參煎服,或加熟附子一片,則可以止逆回陽,而見參、歸之功矣。
若血塊痛止而厥,滋榮益氣湯最效。
凡暈厥乃產後危急二證,若新產塊痛未除,又未可遽加 、朮,故急加人參,從權以救之,俟暈止厥回,再去參以除塊痛,此要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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