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醫者不明於此,裡寒不能運出當溫之,反發散外寒,所伏不能出,當表散而復下之。
是皆表裡不分,寒溫失度,當察其證。
臟腑不同,表裡有異,是以瘡痘與膚疹分淺深也。
腑屬陽,有熱則易出,是以名膚疹。
膚疹一出,便如痱瘡細 ,出於肌皮之上,一出而便沒。
以言膚疹在肌,其所受氣淺,故易出也。
臟屬陰,有熱則難出,其為瘡痘在肌肉血脈間,必先出紅斑,而後生成如痘,故名瘡痘,其所受氣深,是以難出也。
暴熱而便出者必膚疹,久熱而難出者必瘡痘,不可不知。
瘡疹所感而未成,既成瘡疹而已出,瘡疹出盡而結膿痂。
此三者,邪氣輕重表裡先後不同,用藥亦異。
方書云:才覺是瘡疹,便與疏轉即輕者,大凡用藥之意,是瘡疹便與疏轉,蓋冬月究觀天氣暄暖,至春夏陽氣發生,兩熱相合則生病,或嬰孩,或童子,內藏蘊熱,天氣暄暖,即唇紅頰赤,又渴飲水,咳嗽痰盛,睡中驚悸,此皆熱氣所作。
以意推之,臟腑蘊熱,春夏必發瘡疹,以藥疏利,臟腑熱氣既去,縱有瘡痘亦輕,此冬時便當即解之。
今人不然,見紅斑已出,熱毒在表,復轉下之,是表熱不除,胃氣大虛,無以營運榮衛,毒瓦斯輒伏入裡,則多危斃矣,但既成瘡疹而已出,是紅斑見時,切不可疏轉,其熱氣已在表故也。
既結膿 者,是毒瓦斯已出,而未結痂 ,恐毒瓦斯再入臟腑,余毒為害,即宜疏利之,則不生他疾矣。
以此觀之,疏利在未發瘡子之前,及已愈之後,不在瘡子正發出時利也。
附應桴,影逐形,動則隨之。
病有證,榮有性,用則應之。
如虛補實瀉,未當不愈也,瀉虛而補實,未嘗不危也。
瘡痘本蘊熱毒於內,及其發也,體熱則血脈敷榮於外,要在血氣溫深,胃氣盛壯,水升火降,然後熱不能伏藏,隨血氣以流於肌絡,結瘡痘而出,豈一證可拘?
有胃虛不食而出,或吐或瀉,不食可見也,則宜溫之。
有榮衛虛弱不能出者,惡寒面青白,肌膚軟慢,似出不出者,是榮衛弱也,當和其榮衛,如活血散可也。
有已出被風所感,不能出者,或發熱,或狂言,或風搐,或遍身青紫紋是也,當發散,如惺惺散僵蠶散。
有已出而服冷藥,或食生冷,而內寒沉伏不出者,則令瘡黑靨,潮熱啼哭,或白色腹脹,口氣目閉,四肢微厥,如人齒散、理中湯可也。
有出甚被穢氣所熏觸,則成血片,燒乳香,如胡荽酒可也。
有誤服表藥過多,遍身成一片,謂之斑爛者,宜安養之,如六神七珍散內補散雙和湯可也,有正出盛,服涼心藥,沉伏在裡,發心寒戰靨伏者,如丁香豆蔻薑桂當歸附子可也。
有本虛,少用藥大發之,出得正盛,忽然氣脫者,此裡本虛也,如丹砂養氣理中益黃等可也。
有出毒瓦斯彌盛,內外通遂,無陰氣所感,但血 灌注結痂 不成者,七日以上,豬尾膏證是也。
其證各異,宜細辨之。
熱毒伏於臟腑,則蒸於肌膚而成瘡疹,非熱毒則不能出。
或感四時非節之氣,或感外寒相搏於榮衛,邪氣盛則實,實則生熱,因熱而成斑。
或傷食滯於中焦,心氣不下,隔熱而斑生,或心熱甚則生風,風盛搐搦,如驚癇而生斑,是皆熱有所起之由。
其熱至極,動臟腑之熱而成瘡疹也,則五臟各見一證。
且呵欠頓悶,肝熱也,時發驚悸,心熱也,乍涼乍熱,手足冷,脾熱也,面目腮頰赤嗽嚏,肺熱也,腎居下焦,不受穢,無諸證,但瘡黑者屬腎也。
良由不謹風冷,或因失肌內虛,毒瓦斯伏陷,歸腎則變黑色靨黯,世皆言瘡疹是熱,此人之通稱也。
因熱而內外相蒸,兩熱相合,陽喜歸外,熱蒸而出,昧者不察,見瘡疹發熱,諸證已見,便與疏利,殊不知疏轉當時未覺為害,後因瘡子出盛之時,胃氣因疏而致虛,不能運出,使人不覺,是先疏轉為害,則因內虛,為倒靨,為不食,為下利,為昏倦,變證百出。
不知所遇之初,因疏轉為害而瘡疹出遲,醫者不察,當此又增發散,更或下之,愈增重困,因此又救之不善,他疾必生。
殊不知傷寒因身熱而下,早為結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