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6 13:17 編輯
【中論●佚文】
1佚文:天地之間,含氣而生者,莫知乎人。
人情之至痛,莫過乎喪親。
夫創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
故聖王制三年之服,所以稱情而立文,為至痛極也。
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由之。
帝王相傳,未有知其所從來者,及孝文皇帝天姿謙讓,務崇簡易,其將棄萬國,乃顧臣子,令勿行久喪,已葬則除之,將以省煩勞而寬群下也。
觀其詔文,唯欲施乎己而已,非為漢室創制喪禮而傳之於來世也。
後人遂奉而行焉,莫之分理。
至乎顯宗,聖德欽明,深照孝文一時之制,又惟先王之禮不可以久違,是以世祖徂崩,則斬衰三年,孝明既沒,朝之大臣徒以己之私意忖度嗣君之必貪速除也,檢之以太宗遺詔,不惟孝子之心,哀慕未歇,故令聖王之迹,陵遲而莫遵;
短喪之制,遂行而不除。
斯誠可悼之甚者也。
滕文公、小國之君耳,加之生周之末世,禮教不行,猶能改前之失,咨問於孟軻,而服喪三年,豈況大漢配天之主,而廢三年之喪,豈不惜哉!
且作法於仁,其弊猶薄;
道隆於己,歷世則廢,況以不仁之作,宣之於海內,而望家有慈孝,民德歸厚,不亦難乎?
《詩》曰:「爾之教矣,民胥放矣。」
聖主若以遊宴之間,超然遠思,覽周公之舊章,咨顯宗之故事,感蓼莪之篤行,惡素冠之所刺,發復古之德音,改太宗之權令。
事行之後,永為典式,傳示萬代,不刊之道也。
2佚文:昔之聖王制為禮法,貴有常尊,賤有等差,君子小人,各司分職,故下無潛上之愆,而人役財力,能相供足也。
往昔海內富民、及工商之家,資財巨萬,役使奴婢,多者以百數,少者以十數,斯豈先王制禮之意哉!
夫國有四民,不相干黷;
士者勞心,工農商者勞力;
「勞心之謂君子,勞力之謂小人。君子者治人,小人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百王之達義也。」
今夫無德而居富之民,宜治於人且食人者也,役使奴婢,不勞筋力,目喻頤指,從容垂拱,雖懷忠信之士,讀聖哲之書,端委執笏,列在朝位者,何以加之?
且今之君子,尚多貧匱,家無奴婢,既其有者,不足供事,妻子勤勞,躬自爨烹,其故何也?
皆由罔利之人與之競逐,又有紆青拖紫并兼之門使之然也。
夫物有所盈,則有所縮,聖人知其如此,故裒多益寡,稱物平施,動為之防,不使過度,是以治可致也。
為國而令廉讓君子不足如此,而使貪人有餘如彼,非所以辨尊卑、等貴賤、賤財利、尚道德也。
今太守令長得稱君者,以慶賞刑威,咸自己出也。
民畜奴婢,或至數百,慶賞刑威,亦自己出,則與郡縣長史又何以異?
夫奴婢雖賤,俱含五常,本帝王良民,而使編戶小人為己役,哀窮失所,猶無告訴,豈不枉哉?
今自斗食佐吏以上,至諸侯王,皆治民人者也,宜畜奴婢。
農工商及給趨走使令者,皆勞力躬作、治於人者也,宜不得畜。
昔孝哀皇帝即位,師丹輔政,建議令畜田宅奴婢者有限,時丁傅用事,董賢貴寵,皆不樂之,事遂廢覆。
夫師丹之徒,皆前朝知名大臣,患疾并兼之家,建納忠信,為國設禁,然為邪臣所抑,卒不施行,豈況布衣之士,而欲唱議立制,不亦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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