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科學●實數】 一、實數(RealNumbers)之公設系統實數系R是現代數學中不可缺的重要結構,這是數學分析及許多部分所必須預先假定的概念架構(ConceptualFramework)。
所有實數所形成的集合記作R,在加法運算「 」與乘法運算「‧」,在序<之下,形成一個有序體(OrderedField),或稱之為實數系。
換言之,實數系R必須滿足下列公設(Axioms):A1對每兩個實數a、b,有實數a b與a‧b(a‧b簡証件記作ab)。
A2對所有實數a,b:a b=b a,ab=ba。
A3對所有實數a,b,C:a (b c)=(a b) c,a(bc)=(ab)c。
A4有兩個實數0、1,使得對所有實數a,0 a=a,1a=a。
A5對每個實數a,存在實數x,使a x=0。
對每個實數a,若a不是0,則有實數y,使ay=l。
O1對每兩個實數a、b,a>b,b=a,a<b這三個關係中只有一個成立。
O2若a>b,b>c,則a>c。
O3若c>0,則ac>bc。
若a>b,則a c>b c。
數學中所說實數必須是滿足上述公設A1~O3中所列述者)。
實數系與其他有序體之不同是:前者能滿足載淂金公設(Dedekind’sAxiom):DA若L、R為二個非空的、不相交的實數集合,R=L∪R,且L之每一個元素小於R之每一個元素,則L有一最大元素,或R有一最小元素。
實數系之另一個重要性質是:實數系之完備性公設:若每一個非空的實數集E有一個上界,則E有一個上限c,cR。
在此,我們需用下列定義:u是E之一個上界(UpperBound),若對所有xE,xu;
c是E的上限(LaestUpperBound,Supremum),若c是E的一個上界,並且對E之任何上界u,cu。
二、如何造實數實數系之重要性質,由一公設系統描述出來。
自然數0,1,2,3,…,是我們最原始的「數」。
如何由自然數造出實數?
接受自然數集合ω={0,1,2,3,…,}之存在與皮阿諾公設(PeanoAxiom,描述「自然數之重要性質」的公設),可使用代數方法造出整數(0,±1,±2,±3,…,±n,…),然後造出有理數(RationalNumbers)p/q等等。
至此,我們可變得到滿足載淂金公設DA的一個有序體,叫做有理數系,記作Q。
由Q可採用三種途徑(或方法)造實數系R。
第一種方法:使用有理數序列(柯栖序列);
第二種方法:使用載淂金分畫(Cut);
第三種方法:使用康托(Cantor)的鍊(Chain)。
由這三種方法造成的實數,均可滿足前所列的各種實數性質,雖然在構造實數的過程中,有些是相異的程序與相異的對象。
三、由有理數的柯栖序列造實數令Q為有理數序體。
定義:有理數序列<xn>n向有理數x收斂(xn→x),若對任何有理數ε>0,存在正整數n0,使得:對所有nn0,│xn-x│<ε定義:具有下列性質的有理數序列稱為柯栖序列(Cauchy’sSequence)對任何有理數ε>0,有正整數n0,使得m,nn0│xm-xn│<ε定義:1°給定有理數的柯栖序列<xn>n,<x´n>n,令<xn>n對等於<x´n>n(<xn>n~<x´n>n),當且只當:xn-x´n向0收斂。
2°<xn>n與<x´n>n屬於同一等價類EquivalenceClass)<xn>n~<x´n>n。
3°Q(有理數)柯栖序列:<xn>n之每個等價類,就是此序列所決定的實數。
4°有理數x*,y*,z*,…,指前面有理數的柯栖序列所決定的實數。
包含序列<x,x,x,…,x,…,>的實數可記作X*,並且稱之為RealRationalNumber。
符號x*,y*,z*,…,未必表示這些實數是RealRationalNumber。
定義:若X*,y*為任何實數,<xn>n,<x´n>nx*,<yn>n,<y´n>ny*可導出<xn yn>n~<x´n y´n>n,<xnyn>n~<x´ny´n>n,令x* y*與x*y*各為包含柯栖序列<xn yn>n,<xnyn>n之實數。
-x*設為包含柯栖序列<-xn>n的實數。
至此,我們可導出下列結果:(一)若<xn>nx*0*,則存在有理數k>0,使得對任何充分大的n,│xn│>k。
若x*0,則x*>0*,或x*<0定義:令,於是(二)(x y)*=x* y*,(xy)*=x*y*,(-x)*=-x*,(x-1)*=(x*)-1(若x0)。
(三)x>y,x=y,或x<y,則各有:x*>y*,或x*<y*。
(四)│x│*=│x*│。
(五)│x│>│y│,│x│=│y│,或│x│<│y│,則各有│x*│>│y*│,│x*│=│y*│,或│x*│=│y*│。
(六)x*,y*都是實數,x*<y*,則有RealRationalNumberu*,使得x*<u*<y*。
(七)若x,xn(n1)都是有理數,x*,都是x,xn所對應的實數,則<>n向x*收斂<xn>n。
向x收斂。
(八)由RealRationalNumber所成的序列<>n是一個柯栖序列,當且只當:其對應的有理數序列<xn>n是一個柯栖序列(在此,稱<>n是一個柯栖序列,若對任何有理數ε>0,有正整數斯n0,使得m,nn0│-│<ε)。
(九)x*是任何實數,<xn>nx*,並且是RealRationalNumberxn所對應的實數,則向x*收斂。
(十)實數的柯栖序列必定收斂。
基本定理(十)告訴我們:實數系R乃是由RealRationalNumber所完成的。
至此為止,我們已用有理數來造實數。
我們可略去x*之星號*,而把實數x*記作x。
實數之第二個基本定理是前面所曾提出的「實數之完備性公設」:(十一)若每個非空的實數集E有上界,則E必有上限cR。
實數之Dedekind公設DA,是(十一)的結論。
四、由有理數的分畫造實數定義:將Q分割為兩個集合L、R,Q=L∪R,,使L、R均有有理數,並且R之每一個有理數大於L之任何有理數。
這一分割記作L│R。
有理數的分割具有下列三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性:L中有最大數,R中無最小數;
第二種:R有最小數,L無最大數;
第三種:L無最大數,R無最小數。
例R={xQ:x>2},L=Q-R即第一種情形;
L={xQ,x<2},R=R-L為第二種情形;
L={xQ:x22},R={xQ:x2>2}即第三種情形。
定義:我們稱每一分割定義一個實數。
由第一、二兩種分割所定義的實數與有理數之間呈l─l對應。
第三種分割所定義的實數稱偽無理數(IrrationalNumber)。
定義:α=A│A´表示由分割A│A´所定義的實數α,R為實數之全體。
定義:若α=A│A´,β=B│B´,A=B(A´=B´),則α=β定義:若α=A│A´,β=B│B´,令α>βAB(A´B´)β<αα>β。
由此可導出下列結果:(一)對應於有理數的分割A│B,其大小順序與其對應的有理數之大小順序完全相同。
於是,我們把Q當做R之子集。
(二)若α=A│A´,β=B│B´,則α>β或α=β或β<α,三者中只有一個成立。
(三)若α=A│A´,β=B│B´,γ=C│C´,α>β,β>γ,則α>γ。
(四)若α=A│A´,對應於有理數γ的分割為γ=R│R´,若γA,則α>γ;
若γA´,αγ。
(五)對任何兩個相異的實數α、β,α=A│A´,β=B│B´,α與β之間有無限多個相對應於有理數的實數。
定義:設α=A│A´,β=B│B´,1°令C´={x y:xA´,yB´},C=Q-C´,α β=C│C´。
2°-α={-x:xA}│{-x:xA´}。
3°若α0,令4°若α>0,β>0,令αβ={xy:xA,yB}│(Q-{xy:xA,yB})。
一般情形,5°α-β=α+(-β)6°設0<α=A│A´,C={Q:xA´}∪{xQ:x<0}。
C=Q-C´,則令=C│C´。
若α=A│A´,α<0,令=。
經過這些「實數之四則運算」後,我們可導出前所述的DA(載淂金公設),並由此導出R之完備性公設。
五、由康托的鍊法(Cantor’sChainMethod)造實數由平方根之計算,知道1<<21.4<<1.51.41<<1.421.414<<1.4151.4142<<1.4143………………………...即是「有界的」,是由(一個)有理數的序對之序列<1,2>,<1.4,1.5>,<1.41,1.42>,<1.414,1.415>,<1.4142,1.4143>,…所決定的數,但√2不是有理數。
故√是由一無限程序(UnfiniteProcess)所決定的。
定義:Q之序對之序列<an,bn>n是一個鍊,當且只當:對所有正整數n,1°anQ,bnQ;
2°anan 1bn 1bn;
3°bn-an2-n。
定義:給定Q之兩個鍊<an,bn>n,<cn,dn>n,令<an,bn>n~<cn,dn>n對所有自然數k,bkck,dkak(即:對每個自然數K,﹝ak,bk﹞與﹝ck,dk﹞這兩個區間有共同的元素)。
不難證明:4~是鍊與鍊問的等價關係。
定義:若<an,bn>n為Q之一鍊,此鍊之一等價類x*定義為一實數。
|例:又可視為<1,2>,<1.4,1.5>,<1.41,1.42>,<1.414,1.415>,…之等價類。
在Q鍊之等價類x*中,可定義乘法、加法、除法、減法這些運算。
在這些運算下,等價類之運算與Q之運算具有類似之處。
於是在形式上,R(有理數系)可定義為商類Q/~即~之所有等價類之全體)Q可視為R之子集。
在數學基礎上,實數與/或實數系R之造法有前述三種。
但對於以數學為應用工具的科學而言,實數之重要性質是由前所列實數之公設系統的基本假設Al~A5,Ol~O3,DA與實數之完備性公設所表徵出來的。
能把握住這些性質,對於近代數學分析,以及以此為基礎發展出來的數學理論或分法,就不難於了解,並駕輕就熟了。
(洪成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