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美術●王羲之】 王羲之(西元三○七~三六五年),史稱為「書聖」,字逸少,晉琅邪(今山東臨沂)人移居會稽(今浙江紹興)。
生於懷帝永嘉元年,卒於哀帝興寧三年,官至右軍將軍。
為東晉重臣王曠之子,出身名門,風流倜儻。
長於文學,如蘭亭敘之千古傳誦。
澹泊名利,如屢次辭官,並遺命拒受朝廷頒贈。
勸政愛民,如任會稽內史時,開倉賑灾,與上抗爭。
注重孝道,如以告誓文脫離仕途。
精工繪畫,如嘗臨鏡自寫真。
委因書法聲名過高,後人言「右軍」者,徒指其書法而已。
晉代王、謝、庚、郗四大家族中,書法能手輩出,其與親戚友朋函札往來,真情流露,筆墨自然,所遺手迹,受人推崇,形成帖學大宗。
晉代書家,雖彼此競秀,互爭短長,然亦收切磋激勵之利,相得益彰,是以晉書典型,乃集體創作,非羲之一人之力。
羲之之所以被稱「書聖」,得力於帝王之垂青。
先是梁武帝蕭衍(五○二~五四九)稱:「羲之書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閣,故歷代寶之,永以為訓。」
並在萬方多難之秋,以國家力量,蒐集羲之書法。
次為唐太宗李世民(六二九~六四九)偏愛羲之,在「王羲之傳論」中云:「詳察古今,精研篆隸,盡善盡美,其惟逸少乎!」
(晉書)羲之得此兩次推崇,地位確立,終致有蕭翼賺蘭亭神話,羲之賴以神化。
羲之象徵之晉代書風,有三種形態:一曰楷書(圖一,黃庭經),上承東漢餘緒,下啟唐楷先河。
二曰行書(圖二,蘭亭敘),節繁取約,便於實用。
三曰草書(圖三,十七帖),昇華書法至純藝術境界。
此三者,就書法而言,實不亞於隸變功能也。
漢書中之章草,抽象神奇,點線交錯,部首簡化,有行無列,強調波磔,為漢書高峰。
而晉草又:結構創新,取消波磔,破壞部首,化點為線,形勢多變,為草書塑造另一新型。
(史紫忱「比較草書」)後世呼晉草為「今草」,蓋別於古草。
今草又以羲之「十七帖」為首。
羲之書法形概,宜於帖學中求之。
法帖以南唐「昇元帖」(建業帖)為始祖。
宋淳化三年(九九二)王著摹刻之「淳化閣帖」,內含「昇元帖」,此帖當係主要參證。
據「宋史」:「王著傳」稱其善書,「筆迹甚媚,頗有家法。」
「呂文仲傳」亦載「太宗(趙光義)暇時,每從容問文仲以書史、著(王著)以筆法,湍(葛湍)以字學。」
黃庭堅云:「王著臨蘭亭敘、樂毅論,補永禪師周散騎千字,皆妙絕同時極善用筆。」
世人訾議「淳化閣帖」,多囿於唐人所變化之羲之書法之成見,王著昧於書史,誤將張芝帖鐫入名臣行列,並不足以掩其模寫技巧。
按「舊五代史」及「五代史記」所述:後唐耀州節度使溫韜,發掘轄境唐陵,唐太宗昭陵中羲之筆蹟紙墨,悉傳人間。
後周太祖(郭威)鑑於溫韜劫陵之禍,曾遺命世宗(榮),以瓦棺紙衣而殮;
證實唐陵被盜。
然則羲之真蹟,何以湮而未彰?
良以唐初所鑄之羲之書法形概,羲之復生,亦難動搖。
(史紫忱「草書藝術」)倘以唐書門戶,菲薄王著模刻之晉書,必難窺羲之真面目。
晉人書法成就,絕非偶然,必也蔚為大風,群起琢磨。
以羲之一家而論,史稱羲之七子,知名者五人。
考之著錄,除肅之無書名外,實有六人:玄之善草行(書小史),凝之工草隸(羲之傳),徽之長行草(宣和書譜),操之能草隸(書斷),獻之擅草隸(晉書本傳)。
「東觀餘論」云:「王子之書,皆得家傳,體各不同:凝之得其韵,操之得其體,徽之得其勢,渙之得其貌,獻知得其源。」
據此「渙之得其貌」一言,則「淳化閣帖」渙之「二嫂帖」,信而有徵矣。
唐代而後,羲之書法,巍然砥柱。
凡學書者,無不直接、間接受其影嚮。
「淳化閣帖」十卷,羲之書即佔三卷。
清高宗(名弘曆,在位一七三六~一七九五)所製之「三希堂法帖」,名謂「三希」(羲、獻、珣),其步羲之流風餘音者,歷歷可數。
(史紫忱)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