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工學●堤防】 堤防(EarthLevees),就是築堤以防水,凡地勢低窪,河水每年洪水氾濫,淹沒沿河兩岸農田或工業區,均應築堤防水。
堤頂的高度應當高出洪水位以上,方可保護沿河人民生命及財產之安全。
堤防常居於河流主道之外,通常不易遭遇極強之水流,因堤防係建於洪水平原或前灘之上,只有在洪水時期才與洪流抵抗。
堤防除險工之處以外,均以泥土築之,故又稱土埝堤。
堤防因係保護人民之生命財產,故對於保護堤防,我國自古以來極為注意。
談到保護堤防,實係保護其外表部分,以抵抗水流沖刷,並且水流滲入堤防後,如何維持其安定,均為主要工作。
築堤防水,束水歸槽,固定水位,以防氾濫,保護河道兩岸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均為堤防之好處。
但築堤以後,堤外之洪水位增高,而堤後之低地,則排水困難。
倘河流挾帶泥沙較多,每年淤積河床增高,堤岸亦必每年加高,才能阻止洪水,久而久之,河床高出兩岸農田,一旦堤岸潰決,沿河居民所受之災害,較未築堤防以前更為嚴重。
堤防對於洪水加以約束後,河床不規則的形態較前更為加多,河槽被沖刷更深,河床上之沙脊亦加高,而洪水位更高,水流速度亦加大。
堤防在我國黃河上沿用已久,因之,我國在河工上有很多經驗,歐美各國均稱贊之。
我國黃河上對堤防之分類有十種,即:一、縷堤,二、遙堤,三、月堤,四、越堤,五、格堤,六、戧堤,七、貼堤,八、撐堤,九、隔堤,十、子堤。
(毛壽彭)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