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農學●臺灣農業經濟特質】 臺灣農業為臺灣經濟之主要部門,故臺灣農業經濟發展,實乃臺灣經濟發展之重要一環,而儘有其特質。
在臺灣光復以前,臺灣農業經濟實乃日本經濟之附庸,亦即所謂殖民地經濟體系中之農業經濟。
但在日本占領臺灣之前,臺灣乃我國之一部分,自古即為我國之領土。
民情風俗,文化傳統,民族血統,以及農業經濟形態,完全相同。
日本雖處心積慮,力求改變,終難徹底執行。
直至臺灣光復之時,臺灣農業經濟雖儘有其殖民地體系中之農業經濟特質,如當時之糖業與林業等;
惟大體言之,臺灣之農業經濟,仍保留其深厚之中國特質,亦即是我國歷代相傳,並由北向南開發之家族屯墾特質。
目前臺灣不少地名,用幾張犁,或某某厝以名之,即屬此一特質之重要表徵。
因此之故,臺灣農業經濟,遂不能不雜有如下之兩種特質:一、殖民體系中之特質;
二、家族屯墾中之特質。
亦正因此故,在臺灣光復之後,遂不能不先有如下之兩種設施:一、三七五減租;
二、耕者有其田運動。
在三七五減租之後,臺灣農業經濟面貌漸漸改觀。
隨後政府實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即所謂臺灣土地改革運動,又得到完全成功,而影響至大。
對臺灣農業經濟之特質而言,除已完全拋棄其殖民體系中之特質以外,並形成如下之臺灣農業經濟新的性質,此即:一、純自耕農之性質;
二、山坡地開發之性質;
三、河川地開發之性質;
四、海埔地開發之性質;
五、機械化之性質。
臺灣乃一多山之海島,整個經濟,皆有其海島經濟之特質。
因此,臺灣農業經濟,除有其殖民體系中之特質與家族屯墾中之特質外,自然亦具有其海島經濟中之特質。
臺灣之農地資源,由於自然條件之限制,其可耕面積在目前僅占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三十左右。
而臺灣目前已耕地之經濟供給已有九十一萬餘公頃,其墾殖指數為百分之二十六。
至每公頃農地之人口壓力,則已超過十八人之多。
其所以在農業經濟上須有其自耕農之性質,實乃求實現其均富之特質。
而山坡地、河川地及海埔地開發之性質,則由於農地資源之匱乏而來。
臺灣地區在海拔一千公尺以下之山坡農林過渡地帶之土地面積共一百三十一萬三千七百五十四公頃,河川地之可耕而未耕之面積分布,據政府航測結果,在海拔三百五十公尺以下地區之總面積,共約七萬零九百一十三公頃。
而海埔地之總面積,則約為五萬三千八百七十公頃。
據西德籍海埔地專家齊徹(Dr.F.FZitsCher)博士估計:臺灣灘地標高已達圍墾開發標準者,約為二萬九千公頃。
在耕地資源不足之臺灣地區,對此所述耕地經濟供給之努力爭取,予以開發,自應積極從事,不宜忽視。
而與臺灣農業經濟相伴而來之農業機械化性質,除因農村人口之外流外,亦因此新耕地之開發。
近二十餘年來,臺灣經濟已由日據時代之殖民地經濟,轉化為高度工業化之自由經濟。
於此,臺灣農業經濟之發展,第一步是作成臺灣工商業發展之基礎,且以其均富之特質,作為工商業發展之指標。
惟以自耕農為主體之臺灣農業經濟,終因農場面積過小,而農村人口過多,復因工商業發展過速,需求人力日增,導致農村人口外流日眾,引起農村人口日益減少。
結果所至,反使農村人力缺乏,不能不推行農業機械化運動,以挽救臺灣農業經濟衰退之危機。
並促進其作進一步之發展,而邁向現代化企業經營,以與工商業等非農業部門之發展,兩相均衡。
由此而構成城鄉發展之均衡,以及工農商發展之均衡,從而更將走向農工業文化(Agri-IndustrialCulture)之坦途,以形成真正之農工業文化。
於此,臺灣目前之農業經濟,以及未來之農業經濟,除具備其均富之特質外,又將具備其均衡之特質,而臺灣地區之整個農村,除儘有其真正之農村復興外,更儘有其優良之傳統。
至所謂殖民地體系中之臺灣農業經濟特質,在此一階段內,自更將無影無蹤。
據上所述,目前臺灣農業經濟以及末來之臺灣農業經濟,其所形成之特質與其所將形成之特質,實可歸納為如下各點,其中所謂殖民體系中之特質,因已成陳迹,自應除去不計,此即:一、家族屯墾中之特質;
二、海島經濟中之特質;
三、均富經濟中之特質;
四、均衡經濟中之特質。
由此以言臺灣農業經濟之加速發展,根據其家族屯墾中之特質,自須確保其農村中之優良傳統;
根據其海島經濟中之特質,自須極力擴大其農產之外銷;
根據其均富經濟中之特質,自須十分照顧農民各種福利之設施;
根據均衡經濟中之特質,自須重視食品及其他農產之加工製造事業,以促進工商業,並以農村調劑都市,綠化都市,健全都市,而絕不可以農村社會為落後,以農民精神為不足道。
目前大家對臺灣農業經濟,雖未能特別重視,但亦絕未忽視。
(程兆熊)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