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優生保健】 優生保健的意義,是基於母子保健的情況下,擇優的孕育最健全的下一代,以促成民族素質的提高及家庭幸福。
故若懷孕有可能孕育不健全的胎兒,或有礙母體生命及身心健康,甚或干擾家庭生活的,均要事先避免,若已懷孕則要在適當的時機內,及早施行人工流產。
優生保健之道,首要為人父母者,其身心健康條件必須良好,故男女需先做婚前健康檢查,婚前若發現任何一方罹患有礙優生之疾病,例如遺傳性疾病、精神病等,則需冷靜考慮不要結婚,要不然就是婚後不可生育。
母體若年齡超過三十五歲以上才生育或再生育,則發生胎兒畸形的比例增高;
若前胎生有畸形兒,下一胎再次發生畸形兒之比例亦增高。
然而由於科技之進步,若懷疑胎兒有畸形者,可靠抽血檢查(檢驗梅毒、各類血型、血色素的分類、血糖以及染色體等)、超音披檢查,羊水之分析、羊水細胞之培養,及羊水攝影術等來鑑別診斷,以期儘早中止不正常之懷孕。
若懷孕後,才發現母體患有疾病,例如心臟病、肝病、腎臟病、自體免疫症。
內分泌機能失調、血液病或癌症等,可威脅到她本身之生命、健康,或懷孕期間母體服用藥物、接受過量放射線照射、誤打預防針或發生病毒感染,有可能導致胎兒畸形者,則要及早施行人工流產。
若因被強姦、誘姦或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亂倫)而受孕者,亦應淘汰此種不正常性關係所出生之下一代。
至於若懷孕生產會影響家庭生活,甚或婦女之心理健康,亦該考慮避免此種後代之產生,以免孩子出生,因家庭生活條件之不理想,婦女心理之不健全,傷害到嬰兒出生後該享受的權利。
孩子出生前,為人父母就必須具備有豐富的育嬰知識,教養兒童的能力,以及有良好的經濟基礎,才能達到善生、善養、善教的目標,再加上日後良好的學校及社會教育之配合,如此才有希望培育優秀之下一代,達到民族優生之最終目標。
(江千代)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