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戲劇●戲劇燈光】 戲劇燈光,係指為一個戲劇演出所安排的燈光照明。
即一個演出燈光設計者透過所作的燈光技巧,將故事裏的主題意識、思想、感情表現出來。
但此種演出的燈光照明是不同於其他一般日常生活中的燈光照明。
到底它有那些不同呢?
個人認為它之所以成為戲劇燈光是有其必備之條件:一、具有一定之數值(量),是指光源的數目、大小、明暗之控制和燈光色紙之安排。
一般來說,戲劇燈光的數量要比日常生活來得多且光度較強,同時隨時可以配合劇情的需要,來調整從每平方呎一度的流明到一百五十度流明的不同變化。
普通五到二十五流明(每平方呎)的照明,適合嚴肅劇的演出,而二十五到五十流明的照明,適合在喜劇的場合。
二、能夠改變色彩,係指表演區上的布景、道具及演員身上之服裝、化妝之色彩變化而言。
因為燈光色彩的變化能直接影響觀眾的情緒,並間接控制演出的氣氛。
例如,我們可用任何藍色光充作夜景;
用鐵藍色或蒼白的藍綠色光,用來當成有月亮下的大地月色;
亦可用帶紫的藍光,在富有浪漫、幻想的情境中。
我們可隨著劇情的需要來改變其色彩之色相、明度及鮮度等。
三、範圍之選擇,係指光源所投射的範圍之大小及角度而言。
因為戲劇燈光之照明器材特殊,如有反射鏡之聚光及透鏡之放大,由於它們之間的距離調整,而促使其投射範圍可以隨時改變大小及角度。
如重要表演區可以亮一點,亦可以讓它鮮豔一點,以引起觀眾的注意,即表演區分布的選擇,可以隨著演出的需要,而做恰當之選擇。
(林清涼)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