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德文●德國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領土被分割為:一、波蘭占領區,二、東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國,D.D.R),三、西德(德意志聯邦共和國,B.R.D)等三部分。
本文專指西德教育而言。
依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之規定,教育文化乃各邦之自治權利,聯邦政府雖有教育與科學部之設置,但其僅能就二元制下之職業訓練及教育行使監督權,工作重點則在大規模科學研究計畫之推動及補助。
戰後三十年來,雖屢經政府之改革及學潮之抗議,現行學制仍採一本多制之型態,蓋在具有多元化教育進程之多軌制形態上,發揮單軌學制之民主精神。
德國的義務教育開始於六足歲,在此之前設有幼稚園(Kindergarten),也收容逾百分之六十的三至六歲學前適齡兒童。
年滿六歲之全國兒童,均應在「基礎學校」接受四年共同教育,再依其性向、才能接受不同的中等教育。
國民中學(Hauptschule),包括了第五至第九學年,共五個學級,畢業生通常接受二元制下的學徒訓練或進入高級職校,但仍可進由第二條教育進路而接受高等教育。
實科中學(Realschule),則包括第五至第十學年,畢業考試及格者,授以中間成熟證書(MittlereReife),可憑以升入高級職校後,再升入高級專科學校或專門技術學院。
文理科中學(Gymnasium),修學九年,即自第五至第十三學年,經畢業會考(Abitur)及格者、可獲得成熟證書(Reifezeuguis),以進入大學從事學術研究。
中等教育後期除上述文理科中學之第十一至第十三學年外,尚有專業準備學校、高級職業學校、職業高中、單一學校、綜合高中,及二元制下的職業補習學校等多種形態,藉以適應民主社會中各階層民眾對於升學與就業的不同需要。
高等教育的主體仍為傳統的學術性大學(Universitaten)、工業大學(TechnicheUniversitaten)及其他專門性大學,於修滿一定學期後,可申請參加國家考試或學位考試。
也唯有此種學術性的學府,才有頒授博士學位之特權。
進入大學就讀之前提,是必須具有文理科中學畢業會考及格的「成熟證書」或其同等學歷,外國學生則尚須通過德文考試,及提出在外國業已就讀大學兩年以上之證明。
入學後之外國學生,則與其本國學生同其權利義務,一視同仁,不分彼此,充分發揮學術無國界之精神。
此外,尚有以培養基礎學校及國民中學師資為目標之教育學院,培養藝術家及藝教師資之藝術及音樂學院,工程師學校改制而成的技術學院,以及新設的綜合學院及專業學院。
(許智偉)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