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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政治●師夷制夷】
清道光二十年(西元一八四○)鴉片戰爭,英人以其堅船利砲及精良之軍隊,將中國打敗。
二十二年(一八四二),魏源乃提出「師夷長技以制夷」之主張,而謂:「夷之長技三:一、戰艦,二、火器,三、養兵練兵之法。」
為「盡得西人之長技,為中國之長技」,而建議:「於廣東虎門外之沙角、大角二處,置造船廠一,火器局一。行取佛蘭西、彌利堅二國各來夷目一、二人,分攜西洋工匠至粵,司造船械,並延西洋柁師,司教行船演砲之法。」
並效法洋人,對軍隊「贍之厚,故御之精;練之勤,故御之整」。
當時未受到重視。
直至英法聯軍(咸豐六年,一八五六),大沽失陷,洋兵進入北京,恭親王奕訢乃覺悟到傳統御夷之法已不適用,而於咸豐十年(一八六○)十二月三日上奏摺條擬應付之策(統籌全局酌擬章程六條摺)。
同時曾國藩、李鴻章等與太平軍作戰,而太平軍中已有西洋槍砲,並有洋人助戰,於是由實際經驗中,體會到西洋船砲之威力,而感覺的確需要。
由於奕訢等人與曾、李等人之相互呼應倡導,乃於同治初年開始洋務運動。
洋務運動主要在學習西洋器物技藝,以對抗西洋之侵略;
所學習之西洋器物技藝,其後範圍雖與魏源所謂夷之長技不盡相同,而大體實即魏源「師夷長技以制夷」主張之實行。
國人向視洋人為夷狄,師夷長技以制夷之真正涵義有二:其一,僅承認洋人有某些優於中國之技藝,而不承認其有學術文化;
其二,目的僅在「制夷」,而不願與其處於平等地位,建立正常之相互關係。
其時雖有極少數人承認洋人亦有禮義教化(如曾紀澤,巴黎復陳俊臣中丞)。
除技藝外尚有優於中國之處(如馮桂芬的製洋器議)。
然「中國文物制度,迥異外洋獉狉之俗」(李鴻章)的奏設立江南機器製造局摺),仍為當時多數人之信念。
(孫廣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