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家庭計畫】 家庭計畫,即每對夫婦依照自己的意願,配合家庭經濟情況、身體狀況、心理因素,以及國家社會的需要,利用各種節育方法與醫學原理,來達到控制自己家庭子女數,及生育間隔的目的,並符合每一孩子都是父母所期望及安排下出生的原則。
對於不能生育的夫婦,亦指導他們,使他們亦能享天倫之樂。
其重要性是雙方面的,第一:為了母子保健、家庭幸福。
第二:為了國家人口數量的合理成長,品質的提高,以求得民族的優生,減少人口壓力,促進經濟發展,提高生活水準,使民富而國強。
其實施之原則:一、不要太早婚,適婚年齡男性為二十八歲,女性為二十四歲左右。
二、婚後三年再生育。
三、間隔三年再生育。
四、兩個孩子恰恰好。
五、男孩女孩一樣好。
六、婦女三十五歲以上,宜避免再生小孩。
其實施方法,男性可用保險套、性交中斷法等,若不想再生育者,可施行男性輸精管結紮。
女性可服用口服避孕藥、裝置子宮內避孕器、量基礎體溫、計算安全期,或用陰道內殺死精蟲之藥物,以及子宮膈膜等,若不想再生育者,則可做女性輸管結紮手術。
故使用避孕方法之原則,以:一、安全性高,副作用低。
二、避孕效果高。
三、使用簡便,不影響日常生活及性生活。
四、費用低廉。
五、可復性的。
例如:一、新婚夫婦、產後婦女宜用口服避孕藥,因其用法簡單,對年輕婦女無嚴重之副作用,且避孕效果高,又不影響性生活,費用亦很低廉,且藥物停用後,不會影響生育力,也不會導致胎兒畸型率之增加。
二、若口服藥服用後發現不適合,則新婚夫婦可考慮改用保險套,有生育過的婦女可改裝置子宮內避孕器。
三、若裝置子宮內避孕器失敗或不適合者,則改用口服藥或保險套。
四、智能較低、月經不規則,或先生不合作者,不能採用安全期法,最好採用口服避孕藥或裝置子宮內避孕器。
五,對剛結婚或很快射精的男子,最好不使用性交中斷法。
六、不想再生育的人,或因有遺傳病、嚴重身心疾病而不可以生育的人,最好施行男性結紮或女性結紮。
家庭計畫之服務地點,有各區衛生所、省市立醫院、軍公立醫院,與家庭計畫機構特約之私立醫院或診所,家庭計畫推廣中心等。
其服務項目除了上述地點提供各種避孕方法之服務之外,另設避孕指導專線,產後通訊,有偶婦女之家庭訪視,醫院產婦、新婚產婦及新婚夫婦家庭計畫之指導,偏遠地區之巡迴服務,後備軍人、工廠、機關、學校及社區之家庭計畫教育,藉用大眾傳播之宣導及資料贈送之服務。
(江千代)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