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家庭危機】 家庭危機(FamilyCrisis),指正常的家庭發生嚴重的挫折,結果造成意想不到的情況,所產生的問題,非家庭成員之一或全體的習慣反應所能應付者。
由於現代社會組織複雜,變遷迅速,家庭危機之出現,較往昔為頻繁,嚴重。
美國社會學家蒲其斯(E.W.Burgess)和洛克(H.J.Locke)指出,主要家庭危機有六類,各類的英文字均以D開頭,可稱之曰「家庭危機六D」。
一、違背家庭期望(DeviationfromExpectations):結婚之初,夫妻互相期望從對方獲得心理、生理、社會文化的一些滿足,對所出生的子女亦願其成龍成鳳,但由於現代社會所特有的工業化、都市化、流動性、大眾傳播等特質,不同的行為模式紛然雜陳,夫妻、父母、子女各依本身的意願自由發展其腳色,結果和家人所期望者相反,南轅北轍,造成無法彌補的裂痕。
二、玷辱家聲(Disgrace):家人間不能互相滿足期望,只造成內部的緊張不安,外人尚不知道;
一旦家醜外揚,便發展為玷辱家聲的危機。
正常的家庭行為標準,應符合社會所樹立的楷模,如家人中有越軌或反常者,必為社會所不恥,予以訕笑或辱罵。
例如酗酒、賭博、吸毒、通姦、入獄、逃債、貪污、離婚、從事不正當職業等,使家庭蒙羞的行為。
三、經濟蕭條(Depression):造成家庭窮困的原因有很多種,主要是養家者失業或死亡。
而現代工商業循環波動所引起的社會不景氣,常使大多數家庭陷入經濟困境。
有一點在此要特別指出的是:家庭經濟突然繁榮,會像突然蕭條一樣,引起家庭危機。
四、家人離散(DepartureofFamilyMembers):夫妻一方出走,子女離家入學或就業,子女婚後另建新家等,都使家庭分崩離析,至於所生影響的大小,因家庭和個人情況不同,而有很大的區別,不能一概而論。
五、離婚(Divorce):依法中止婚姻關係者曰離婚,乃家庭解體的明顯指標。
亦有離而復合者,引起社會學家的注意。
研究結果指出,破鏡重圓的夫妻,幸福者占少數,不幸福或再離者占多數。
六、死亡(Death):家人逝世(特別是負責養家者),常導致家庭解體。
可是死亡所引起遺屬的私人反應,有很大的差別。
死亡本身是一種嚴重危機,但有些家庭,因死亡反而加強生存者的團結精神和奮鬥勇氣,而且死者的遺屬能獲得親友的慰唁和社區的支助,不像離婚那樣只招來訕笑,責罵,甚至於放逐。
上述六種危機,除最後的死亡外,其他五種,主要是現代社會重大變遷所造成的。
前三種危機,不一定造成家庭的分裂,後三種危機則是家人的生離或死別。
(朱岑樓)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