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食物貯存】 食物若放置於高溫,或暴露於空氣中一段時期,由於細菌、黴菌與微生物的滋長,或氧化作用,及本身所含酵素(一種有機融化劑)的作用,會有不良的後果,因而適當的貯存是預防及控制食物惡化的重要因素。
一、乾藏:乾燥食物及罐製食品等,宜貯存在乾燥、涼爽、通風,且清潔、無光線直射,及可防昆蟲與鼠類侵擾,並天花板無氣通過之處。
乾料最好放置於緊密加蓋之金屬、塑膠、陶器等容器中。
貨品可依類別及先後順序排列,以便存取。
乾藏之溫度以在攝氏七至二十五度為宜。
架上或地板有殘屑或溢出物,應隨時處理乾淨。
架子或廚櫃離地十吋,離牆二吋,以便於清洗。
二、冷藏:低溫可以防止或減緩細菌、酵母、黴菌等的生長,及抑制酵素的作用。
一般易腐的食物貯在攝氏七度以下,而冷凍食物應貯存在攝氏零下十八至二十四度之間。
除冰箱外,大餐廳及團體膳食,備有冷藏室及冷凍室,任何一處,每天須檢查溫度二次,每星期清理一次,以保持乾淨。
有潑灑或溢出,亦宜立即清除。
食物烹調後若不即刻食用,宜速放置於淺盒冷卻,隨後即予冷藏或冷凍。
每日須檢查冰箱,以便優先使用剩菜或包裝破損的食物。
冷藏設備需定期檢查及維護,方能維持良好的性能。
冷藏之電器系統以分別裝置為宜,始免一處失靈,影響整個操作,使食物全都損壞。
一般食物貯存(FoodStorage)的溫度如下:易腐食物在攝氏七至十度;
果蔬(除香蕉)及其他易腐產品在攝氏一至七度;
奶類及其製品在攝氏三至八度;
肉類及家禽在攝氏一至三度;
魚貝類在攝氏零下五至一度;
冷凍食品在攝氏零下十八至二十四度。
(鄧昭昭)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