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美術●書法】 書法之一義,謂寫字方法,後演變為藝術之一種。
古所謂書,指書寫文字之動作而言。
即以筆蘸朱或漆、墨,將文字著於承受書寫之物,若甲骨、石、木、竹、帛、紙等之謂。
其後書寫含義漸廣,若載籍、信函,亦皆謂之書。
但專就書寫方面探究,任何文字須依書寫而顯現,字體又歷經演變,加以書寫者之性向、方法、習慣、技巧,致使文字之形狀、神態有各種風格。
寖假而視之為藝術。
近世書法觀念由此誕生。
一、書寫方法:殷周秦漢,文字書體已有多種演變。
有古文、大小篆、隸、草之不同。
隸自秦至唐又演變為正楷。
其間雖有無數佳作,然關於篆、隸、草書之書寫方法後世無傳。
約至唐代,書寫方法始極其盛行。
最為人熟知者為永字八法。
此法所以教人書寫筆畫,將永字筆畫分為八種:側、勒、努、趯、策、掠、啄、礫。
對此有數家加以詳釋,如顏真卿云:「側蹲鴟而墜石。
勒緩縱以藏機。
努彎環而勢曲。
趯峻快以如錐。
策依稀而似勒。
掠彷彿以宜肥。
琢騰凌而速進。
磔抑惜以遲移。」
他家所述,有同有異。
關於字體結構,或稱間架、結法,說者亦多,不祇一種。
大抵就字體筆畫之俯仰、向背、照映、趨避、爭讓等形勢取譬言之。
執筆之法亦非一端,可歸納為五字訣:擫用大指,押用食指,鉤用中指,格用名指,抵用小指。
指欲其實,掌欲其虛。
運筆方法,諸家亦不同,唐人有頓筆、挫筆、蹲鋒、衄鋒、趯鋒、揭筆等法。
凡此主要皆就楷書而言。
二、書法之應用性:書法由書寫產生,書寫所以書寫文字,書寫與文字相互依賴,故書寫之第一任務,非為美觀,而為寫出正確之文字。
初期之寫手或書家之主要任務在此,其後亦無甚改變。
故就文字而言,書寫正確,任務已達:美觀與否,乃其餘事。
但雖為餘事,亦不妨事。
不唯不妨,美寧更佳。
故正確與美觀二者並不相斥。
唯就文字言,正確第一,美觀為次,此為應用書法與藝術書法之分際。
三、書法藝術:中國文字形體複雜,毛筆性能極富彈性,可供寫手書家充分發揮,故其文字書法,自始即含有較多之藝術因素。
如文字中之象形成分,筆畫中之粗細、方圓、強弱等之豐富彈性,皆使書法能有更多變化發揮之餘地。
故中國文字由於書法操作而產生之藝術成分,自最早之文字實物中,即可充分感覺。
惟今日無早期材料顯示有人對書法之藝術性表示欣賞之觀感,亦即不是對文字含義,乃是對文字由於書法而形成之形體所表現之藝術作用表示其觀感。
直至東漢章帝時,崔瑗纔有此種文章─草書勢出現。
其主旨及表達方法為:(一)就文字之外在形體,欣賞其藝術表現及性質。
(二)以自然界之物象比擬,描述書法之形象。
(三)強調已發及未發之動態,故用勢之一字表示之。
實則此種對書法藝術性之欣賞,應在崔瑗以前久已存在;
唯崔瑗之草書勢,實為現存最早之一篇以藝術觀點,而非以文字觀點描述書法之著作。
其後書體續有演變,直至唐代之狂草止。
而對於書法藝術性欣賞描述之著作亦日多,亦至唐代而達其最高峰。
主要為不只以比擬方法,賦予書法以自然界山川動植各種形象神態,進而賦予以人類各種動靜形貌,以至性行品格,無不各極妙肖,令人有如面臨他類藝術之感受。
唯中國書法藝術特異之處,在於其不似他種藝術加繪畫雕刻之類之皆有具體物象,卻只有各種物象之神情態勢,而其具體之形象則是中國文字。
此點為書法藝術最奇特之處。
依此而言,實應歸之於抽象藝術之中。
四、書法品鑒:六朝以後,盛行對於各家書法成就之品鑒。
品為畫分其等次,鑒為鑒別其短長。
前者將諸家書法分為上中下三品,每品再分上中下三等,自上之上至下之下,共為九等,此為蕭梁時庾肩吾,依漢班固古今人表所定。
唐李嗣真之書後品又在九品之上冠以逸品。
張懷瓘之書斷,另立神、妙、能三品。
均各按其等次繫以諸家之姓名。
大抵皆以書法之有獨造高超境界者列入逸品神品,而以祇遵規矩,唯具功力者置之能品。
後者則於鑒賞之內,寓有評論褒貶之意,如蕭梁時袁昂之書評即屬此類。
茲舉其一則為例:「王右軍書如謝家子弟,縱復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種風氣。」
不端正是貶詞,而爽爽風氣則為褒語。
五、書法作品:作品二字為近世新興之名詞,泛指文學、藝術、工技之成品而言。
書法雖與文字同時發生,但早期殆無專為表現書法而製成之作品。
雖一切重要文字無非當時優秀書家所書,且亦可視為書法作品,但究非為書法而書法,或以書法為主、以文詞為副之作品。
南朝諸家,特重書法,多所創作,其紙帛函札,可謂書勝於文,唯亦多為短幅,只宜近觀;
與後世為書而書,經營懸觀之作品有異。
唐太宗曾作屏風帖,書聖賢故事,懸之屏風,此殆可稱最早之懸觀書法作品,原物不存。
現存最早之大幅書法作品,當為故宮博物院藏南宋吳琚書七言絕句詩軸原蹟,可謂專為欣賞書法而作之大幅作品。
南宋尚有類此形式之作品,如范成大自書詩(石刻本),元時亦有之。
明代懸軸漸多,幅面漸大。
而卷裝約自宋代起,其高長巨幅大字者亦漸多。
屏風自四條至十六條,明代起盛行。
又對聯約自明中後出現,盛行於清代。
小者尺頁扇面,皆以作書。
凡此無非以書法為對象,發揮體勢,經營行款,視為藝術作品,與畫並重。
文字內容,轉居其次矣。
(王壯為)五正法:作書之前,須凝神靜慮,預思字形之大小偃仰,意在筆先,然後作字。
有曰五正為坐正、頭正、身正、筆正、心正是也。
三折法:用筆要如折釵股、屋漏痕、錐畫沙、壁折。
所謂折釵股者,欲其屈折圓而有力;
屋漏痕者,欲其無起止之;
錐畫沙者,欲其勻而藏鋒;
壁折者,欲其無布置之巧。
筆正則鋒藏,筆偃則鋒出,一起一倒,一明一晦,而出神奇之筆,常欲筆鋒在畫中,則左右皆無病矣。
故一點一畫,皆有一轉,一波一拂,又有三折。
黃小仲謂:「唐以前書,皆始艮終乾,南宋以後,皆始巽終坤。」
此亦即三折法。
折轉法:字無一筆可不用力,無一法可以不用力;
即牽絲使轉亦皆有力,力注筆尖而以和平出之。
折轉者,楷書多用折,草書多用轉,折欲少駐,駐則有力;
轉不欲滯,滯則不遒,然楷以轉而後遒,草以折而後勁。
正偕法:楷書用筆,主要有八法,點為字之眉目,全藉顧盼精神,隨字之勢而有向背;
橫直畫為字之骨體,需能豎正勻淨,有起有止,長短合宜;
撇捺為字之手足,伸縮異度,變化多端,要有翩翩自得之狀;
挑趯為字之步履,或長或短,或上或下,或向左或向右,或輕出而稍斜,或隨?
而峻發,各隨字之用處;
折轉為方圓之法,要遒而勁;
懸針者,筆欲極正,自上而下,端若引繩,若垂而復縮,謂之垂露,無垂不縮,無往不收,必至精至熟,然後能之。
疾徐:運筆太緩而無筋,太急而無骨。
遲以取妍,速以取勁,必先能速,然後能遲。
若專事遲,則無神氣,若專務速,而多失勢。
運腕:欲運筆必先能運腕,以腕力作書,便於作圓筆,以作方筆似稍費力,而尤有矯變飛動之氣,便於行草,而尤工分楷,以指力作書,便於作方筆,不能作圓筆,可用作分楷,不能作行草。
運筆:書法之妙悉在運筆,用筆不能太肥,肥則形濁;
又不能太瘦,瘦則形枯;
不欲多露鋒芒,露則意不持重;
不欲深藏圭角,藏則體不精神。
側管則鈍漫而肉多;
豎管直鋒則乾枯而露骨。
用筆要粗而能銳,細而能壯;
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
提按:運筆之法,賅舉其要,盡於方圓,操縱極熟,自有巧妙。
方用頓筆;
圓用提筆。
提筆中含;
頓筆外拓。
中含者渾勁,外拓者雄強。
中含者篆法也;
外拓者隸法也。
提筆婉而通,頓筆精而密;
圓筆蕭散超逸,方筆凝整沈著,提則筋勁,頓則血融;
圓則用抽,方則用挈。
圓筆使轉用提,而以頓抽出之;
方筆使轉用頓,而以提挈出之。
圓筆用絞,方筆用翻;
圓筆不絞則痿,方筆不翻則滯。
圓筆出之險得勁,方筆出之頗得峻。
提筆如遊絲裊空,頓筆如獅狻蹲地。
凡橫直平過之處,行處也,古人必逐步頓挫,不便率然徑去,是行處皆留也;
轉折挑剔之處,留處也,古人必提鋒暗轉,不肯擫筆使墨旁出,是留處皆行也。
疏密:作字之體,須遵正法,字之行勢,不得上寬下窄;
不宜傷長,不宜傷短,儻一點失所,若美人之病一目;
一畫失節,如壯士之折一股。
不宜密,密則似?
瘵終身,不能展舒;
不宜疏,疏則似溺水之禽;
書以疏欲風神,密老氣。
疏密之間在於布白,字之布白、逐字之布白、行間之布白,必先求停勻,再永變化,斜正、疏密錯落其間,如是自然書法之妙。
(張文宗)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