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心理衛生】 心理衛生是指應用於人類心理方面的衛生。
人分身心兩方面。
醫學原以治療身體疾病為目的,爾後發現各種疾病之原因,遂進一步去預防,使人不致生病,於是有預防工作之研究,此即衛生學之開始。
根據衛生學研究結果,人類疾病不僅來自體外,而且存在於個體本身,因此如要保持真正健康生活,非但要預防外界病因,同時還要增強體內抵抗力,所以今天的衛生學一方面強調消極的疾病預防,另一力面推進積極之健康。
人類身體(生理)方面有各種疾病,在精神(心理)方面也有各種疾病。
對於心理疾病之措施,最初的努力也是針對治療與病因之研究,遂有精神醫學之誕生。
正如衛生學是出一般醫學畫分出來,心理衛生也由精神醫學所引導而產生,其宗旨是心理疾病之預防與心理健康的保持與增進。
在心理衛生教育比較進步的美國,有關心理衛生的著作非常多,茲將具有代表性之定義及目的引述於下:一九二九年美國舉行第三次兒童健康與保護會議,認為心理衛生是指心理健康的衛生。
在該會的草案中曾將心理健康之意義說明:「健康的心理顯然是沒有精神病患的徵候。
不僅如此;
它是指個人在其適應過程中,能發揮其最高的知能而獲得滿足,感覺愉快的心理狀態,同時在其社會中,能謹慎其行為,並勇於面對現實人生的能力。」
至於心理衛生之目的,可引述羅沙諾夫(Rosanoff)於其名著中之三點:一、藉優生學及其他學科與方法為所有人,保護其天生稟賦,二、使人類天賦與才能可充分地、幸福地運用於身體的、教育的、社會的、職業及性的適應上,以及三、心理異常(精神障礙)的預防。
以人文心理學觀點而言,即成長為「自我實現」之性格;
在我國文化傳統,乃是形成智、仁、勇之品質。
基於心理衛生之意義與目的,其應用範圍在空間上包括人類所有生活場面;
在時間上普及各年齡階層的人。
其重要性不容贅言,心理衛生教育之價值亦顯而可見。
在大專院校,心理衛生學科之內容通常涵蓋以下各點:一、心理衛生之意義、目的、重要與演進,二、人類行為動力學說,三、適應過程,焦慮衝突與自衛機構,四、人生各發展期之預防心理衛生,五、學校教育、家庭婚姻、職業生活、社會環境與良好適應,六、心理失常之意義與分類,七、心理治療之意義與種類,八、心理健康之特徵與促進等。
其實凡涉及促進人類最佳發展與適應之學科與方法均可納入心理衛生教育之素材,誠為科際整合,集古今中外智慧之最佳領域。
(俞筱鈞)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