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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文學●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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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1 11:22: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文學●義法

 

義法一名,初見於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謂孔子作春秋,「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

 

清初方苞借之以論文,云:「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義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

 

是所謂義法者,指有內容,有條理,結構謹嚴,合乎體製之文也;

 

義以為質,而法以成之,形式與內容相統一,此其大要也。

 

夫論文而言法,學者始有規矩可循,本於義而言法,則題材不同,為法自異,實又有法而無定法,惟有於義以求法,方能為成體之文,此方氏謀篇之法也。

 

其論謀篇,貴短不貴長,要在刪繁就簡,言簡意賅;

 

若義枝辭冗,則不合於義法也。

 

其論字法則主雅潔,謂「古文中不可入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板重字法,詩歌中雋語,南北史中佻巧語」。

 

方氏又選漢人及唐宋八家之文,為古文約選一書,作義法之示範。

 

然所謂義法者,固可示人以學文之軌躅,而文之極致,不盡於義法也。

 

錢大昕評方氏之義法,特世俗選本之古文,未嘗博觀古文而求其法也;

 

其所得者,乃古文之糟粕,而非古文之神理。

 

謂方氏「法且不知,而義於何有」。

 

姚鼐亦謂:「只以義法論文,則得其一端而已。」

 

所論皆是。

 

(于大成)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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