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歷史文物●民間信仰】 從宗教人類學的立場而言,人類的宗教可分為兩大類別:其一是制度化的宗教(InstitutionalReligion);
另一是非制度化或擴散的宗教(DiffusedReligion)。
所謂制度化的宗教是指有組織、有制度、有經典而存在於日常生活之外的宗教系統,如基督教、佛教、回教等宗教屬之。
而所謂非制度化或擴散的宗教,則是指與一般風俗習慣混在一起的宗教信仰,這些信仰既沒有成為經典,也不成制度,更沒有組織成為系統的教派,而是擴散及於日常生活的各面。
在我國的宗教中,除去佛教、基督教等制度化宗教均屬外來宗教外,道教只能說是半制度化的宗教,因此擴散宗教的成分佔很重要的地位,這些與風俗習慣、日常生活混和在一起的宗教信仰,一般通稱為「民間信仰」。
我國民閒信仰的成分相當複雜,除去有道教和佛教的因素之外,又包括最古老的泛靈信仰(Animism)、祖宗崇拜、歲時及生命禮儀、農業及土地儀式:以及巫師、神媒、符咒等等,而成為整個民間信仰與崇拜的全面。
民間信仰各成分中,祖宗崇拜部分應在親屬組織中討論,而農業儀式與生命禮俗則歲時節氣中說明之,故本節中擬僅以泛靈信仰、神明鬼魂、巫師神媒、符咒靈藥等項目為主要探討對象,並擬以臺灣民間信仰為實例以說明之。
一、民間信仰中的神靈崇拜根據臺灣民俗學家林衡道近年所做的統計,臺灣全省的寺廟約在九千座以上(參看林著「臺灣寺廟大全」),但是事實上這九千座以上的寺廟又未包括一般所謂大樹公、石頭公等小型崇拜的揚所在內。
這些大樹公、石頭公等等崇拜都是屬於泛靈信仰的範疇,大都較屬私人祭拜的性質,很多沒有屋宇,即使有也都是小型建築,有許多是所謂「三面壁」(亦即沒有門)的建築,其性質與供奉神明,而構成有真正屋宇建築的寺廟不一樣。
臺灣全省各地這一類的泛靈信仰崇拜也不在少數,但是並不構成民間信仰的主體。
成為臺灣民間信仰主體的是林衡道所說的約在九千座以上供奉神明的寺廟。
在這九千座寺廟中所供奉神明的種類極多,大約在二百五十種以上,但是其中卻有十種是最常見,也就是最普遍被奉祀的。
這十種神明依其被奉祀的數目次序列如下:(一)王爺(二)觀音(三)媽祖(四)土地公(五)釋迦牟尼(六)玄天上帝(七)關帝爺(八)保生大帝(九)三山國王(十)開漳聖王為什麼這十種神明會這樣普遍被奉祀呢?
假如我們從臺灣人移殖的觀點去了解,不但會對之有所了悟,而且也會對民間信仰的性質有深一層的體會。
臺灣漢人從福建、廣東兩省移來,在移民的過程中大致可包括四個步驟:渡海、開拓、定居與發展,這四個步驟也可以說是移民的四個時期,而在每一時期中移殖的先民,都藉一種神明的力量為象徵,以完成其艱辛的工作。
在渡海飄洋而來之時,移民們的航海技術尚屬幼稚,也沒有氣象預報的幫助,何況臺灣海峽水流湍急,颱風又極頻仍,所以他們都隨船供奉與海洋有關的神明,如媽祖與玄天上帝(北極星神,作為航海指標)以求平安渡臺。
到了臺灣之後,他們就把隨船而來的神像奉祀廟中,這就是臺灣媽祖神最興盛的原因,也是較不為人所熟知的玄天上帝廟竟居第六位的原因。
在渡過海峽而進行開拓之初,百先面臨最大的問題是瘴癘瘟疫的肆虐。
在移民開拓的社會裏,不僅沒有醫生跟隨而來,即使醫藥亦極缺乏,所以只有藉供奉瘟神以安定恐懼心理,這就是「王爺神」之所以高居首位的原因。
王爺原是閩南人的神、有驅除瘟疫的力量:拜瘟神時常見有紙糊或木製的王爺船,在祭典後燒掉或送出海,就是把瘟疫驅出境的意思。
在渡過險惡的海峽並避去瘟疫之難後,移殖的先民開始定居下來。
但定居下夾又另有問題出現了。
首先是防備高山族的攻擊,其後又要與不同移民群體競爭土地(即所謂漳、泉、客的械鬥)最後且要組織不同社群以建造大規模的灌溉系統,要達成這些任務,最好的方法是藉崇拜原來祖籍地所供奉的神靈為象徵,以團結同鄉群體,這就是保生大帝。
(泉州人供奉)、三山國王(客家人供奉)、開漳聖王(漳州人供奉)等神明也普遍被供祀的原因。
在定居建立田園並發展水利之後,移殖的社會逐步穩定下來,人口跟著逐年增加,城鎮市集也就逐漸出現,而隨之而來的就是商業交易的頻繁,到這時候一個正常而繁榮的社會於焉建立了。
在商業發達而人際交往頻仍的社會裏,需要一種講信用、義氣的象徵來當做行為的標準,這就是關帝爺在近年來,尤其是在城市中,非常普遍受崇拜的原因。
從上面四個移民史發展步驟與神明供奉關係的分析,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臺灣民間宗教中,信仰主體的歷史淵源.及其基本性質之所在。
二、民問信仰中神與人的溝通者在信仰主體-神明與信徒之間,經常需要一些中間者以為之溝通。
在我國民間信仰中,這一類神與人的中間者之種類甚複雜,以臺灣為例,大致可分為如右(圖一)各種。
目前在臺灣鄉村及在城市的若干階層中,最流行的是扶乩與童乩的作法。
扶乩的作法大部分是團體性的,所以除去有超過宗教活動範圈之外者,引起爭議較少。
童乩的作法大都是個別的,且牽涉到醫療健康等方面的問題,是民俗信仰中最值得注意的項目所以要特別加以說明:童乩就是替神傳達「諭旨」的人。
「乩」是占問的意思,而在古時候做乩的都是年輕人,所以稱為童乩或乩童。
一般相信神可以附在乩童身上並藉他的嘴說話,這種傳達神諭的神媒(SpiritMedium)在世界很多地方都常見到,最典型的神媒出現於東北亞人通稱為薩滿(Shaman)。
童乩作法時最主要的特徵是進入精神恍惚(Trance)的狀態,也就是因為進入精神恍惚,表現特別的行為,所以被認為是有神靈附在他身體上了。
當童乩進入昏迷時,也就是信徒們請教他問題的時候。
信徒們有請求解決疑難、有問運途吉凶,但最多是來治病的。
童乩為人治病,通常用傳統信仰體系的術語為病人解釋原因,告以應如何解法,同時也給予香灰、符咒,有時也開一點草藥。
童乩作法治病最關鍵的問題是相信有神附在他的身上,藉神的力量以幫助病人驅除病魔,童乩所說的話被認為是神的話,而非他自己的話。
但是,從科學的立場而言,童乩作法時的精神現像是一種習慣性的「人格解離」(PersonalityDissociation),而不是真正有神附體。
在這一精神狀態下,童乩本人平常的「自我」暫時解離,或處於壓制的狀態而不活動,並為另一個「他我」所代替,這個他我就是他熟識的神。
這種精神狀態下他模仿別人的話語,甚至可以說出他平常不懂的話,而且因為感覺遲緩,所以受到皮肉之傷也不甚感到疼痛。
童乩作法雖不是真正有神附體傳達諭旨,但找童乩治病解難的人卻非常多。
據估計臺灣目前的童乩數目大約與廟宇數目相近,也就是九千以上,而很多的「生意」都相當興盛。
為什麼童乩會這樣盛行呢?
最主要的是童乩在某一程度內確能醫好若干病症。
可是為什麼這些用香灰、符咒,及簡單草藥為人治病的童乩會在某一程度內治好病人呢?
這原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簡單地說,這是一種心理的和社會文化規範的治療,一般來找治病的人大都是精神、心理疾患,或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對這些病人而言,他們的心理很特別,他們並不興趣一般疾病的病理,他們只注意為什麼是他個人會患這種病。
換言之,都是處於心理憂慮不安的狀態,而童乩恰在這極心理下滿足他們的需要,因為童乩用傳統社會與民俗信仰的說辭,如祖先牌位或香火無人供奉、祖先墳墓風水不好、田地家系承繼不合理等,為病人解釋致病或不幸的原因,並指示病人如何採取處置的方法,病人回家後照童乩的話去做種種應做的處置,心理自然解脫很多,病情無疑就可跟著改進了。
這種治療方式在醫學上稱為社會文化治療(Socio-culturalTherapy)或民俗精神醫術(Ethno-psy-chiatry),醫學上,目前是很受注意的一研究項目。
從上述分析可知,在傳統農村裏。
童乩對那些因人際關係所引起的種種心理、生理疾病,以至於若干普通病症,在某一程度內確能產生效果,即使在現代化的城市中,對那些知識水準較低的人童乩對他們的若疾病亦仍有效,因為生理的疾病很多是與心理有關的,童乩給知識水準低的人以一種心理上的依賴,就像知識水準高的人對精神醫師不或家庭諮商顧問的依賴是完全一樣的。
不過,在商業化的影饗下,很多童乩變成惟利是圖的人,一味騙財騙色,故被指為是神棍,那又不能與上述的情況同日而語,民俗信仰到此地步就害多於利了。
三、民間信仰中的祭品民間信仰中的主體是神明,港通人與神之間的是童乩和其他作法者,人對神明表達尊敬與虔誠的東西則有祭品。
我國民間信仰中的祭品有三大類;
香燭食物犧牲、冥紙。
民俗儀式中三類祭品的應用似極繁複,但卻有一定規則可循,也就是對不同範疇的神明,有一定祭供的原則。
先以食物犧牲為例說明如下:民俗儀式中,利用食物犧牲以表達對不同類別神祇的態度,有兩對基本原則,那就是全部與部分、生與熟。
用「全」來表達最高的崇敬興最隆重的行動,而塊子切得愈小,尊敬的程度隨而降低;
用「生」來表示關係的疏遠,用熟來表示關係的熟稔和較為隨便。
熟識臺灣民間風俗的人,大都知道拜「天公」一定要「殺豬公」,殺的豬公一定要整隻敬供下這就是表示最高的敬意。
如同祭孔子時:要全牛全羊為犧牲,也同樣是表示隆重與最高的敬意。
同時,全豬、全羊自然都未經烹煮,都是生,也就是含有對祭拜對象一種遙遠關係的意義。
祭祀「天公」以下的神明時,從媽祖、祖師到王爺、千歲等祭品可用三牲成五牲,但不論是三牲或五牲,大都不是完整的特別是獸肉,都是一大塊,即使是雞和魚也不必一定是全的。
而這些「不全」的供品,在祭供之前都稍加烹煮,但不是真正煮熟這些都是表示對「天」以下的各種神祇較次一等的尊敬,同時也因供品犧牲的稍加烹煮而表示其關係的較為密切,與不問世俗事的玉帝是有別了。
再說供祖先的祭品,大半都與家常菜餚無大差別了。
供的魚肉大都切成可以食用的小塊而且都煮熟了,不但煮熟,有時還加以調味,這些都明白表示祖先是「自家人」可以用家常之禮待之。
在敬意中帶有親暱的感情。
對於小鬼,態度就屬於隨便的了,自然談不上「全」與「生」,甚至也不講究成盤整碗,大都是一點點就算數了,完全表現懼之而又不能不應付的態度。
在香火與冥紙等二類祭品,情形也很類似,茲列表說明其關係於右(圖二)。
(李亦園)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372 |